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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的協議書模板彙總5篇

關於離婚的協議書模板彙總5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婚的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離婚的協議書模板彙總5篇

離婚的協議書 篇1

男方: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現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補充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產

1、將原協議第頁第條夫妻財產處理變更為:__________婚後購買的位於________(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號,房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產,雙方約定一致,該房產歸女方個人所有,女方不用再向支付男方____________元。

2、離婚後購買的位於位於____________户(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__號,房屋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房產,現雙方約定一致,該房產歸男方個人所有,剩餘按揭款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由男方自願承擔,女方概不負責。

二、其他

1、雙方均認可,簽訂本補充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補充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補充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本補充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本補充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補充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本協議繼續有效。

4、若本補充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補充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補充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2

男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 元,雙方各分一半,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無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方於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債務由 方自行承擔)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 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五、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在四年前曾做人工流產,導致身體虛弱,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 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六、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3

男方:xxx,漢族,xx年x月x日生,住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女方:xxx,漢族,xx年x月x日生,住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男方與女方於xx年x月x日在xxx民政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願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登記於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共x處,分別為:

坐落於xxxxxx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房屋登記證書號xxxxxxx;

坐落於xxxxxxx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房屋登記證書號xxxxxxxxxx;

坐落於xxxxx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房屋登記證書號xxxxxxxxxxxxxx;

坐落於xxxxxxxxxx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房屋登記證書號xxx

其中,坐落於xxxxxxxxxxxxxxxxxxxxx及坐落於xxxxxxxxxxx的房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xx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户費用由xxx方負責;

坐落於xxxxxxxxxx及坐落於xxxxxxxxxxxxxxxxxxxx的房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

(2)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出售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於xxxxxx房產所得款項中xxxx歸女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xx元,用坐落於xxxxxx房產清償;

xx年x月x日向xxx所借債務xx元,由xxx方償還;xx年x月x日向xxx所借債務xx元,由xxx方償還;xx年x月x日向xxx所借債務xx元,由xxx方償還;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之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五、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方簽名:

年月日

女方簽名:

年月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4

男方:

漢族

年月日出生,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女方:

漢族

年月日出生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雙方於年月日在市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年月日育有一子(女)。

雙方婚後因感情不和,經常因瑣事產生糾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和好。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協議離婚,自願達成本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二、雙方不涉及孩子撫養權、撫養費及探望權問題;

三、財產分割:

1、登記在名下(房產證號:)的位於小區(具體位置)的房產一套,由男女雙方平均分割;

2、銀行存款(卡號:)人民幣元,由男女雙方平均分配;

3、登記在名下的位於商鋪(具體位置)歸婚生子所有。

四、男女雙方不存在夫妻共同債務等情況;

五、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後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六、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補償的情況;

七、上述約定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未受到任何脅迫,並自願履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各一份,民政局備案一份。自簽字(按手印)時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5

協議人:,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撫養,由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號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所有,由一次性給付現金萬元。房內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所有,向畢某支付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可在(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時間)送回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天與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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