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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9篇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9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9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後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 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願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並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 學生離校後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後必須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7. 每次出門前應提前請假,找班主任、學校領導簽字。

8. 學生在外學習期間應正常繳納學雜費;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複習;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分認定和紙質檔案的整理由班主任負責。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2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確保學生的健康成長,為同學們創一個更加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甘泉中學宿舍管理制度》,與該住宿生和其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家長(或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l、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放學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的,家長必須提前向班主任和住宿生管理老師打電話請假,返校後及時銷假。

4、子女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住宿管理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5、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6、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7、告誡予女在住宿期間,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

二、住宿生的責任。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鬥毆,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打鬧、大聲喧譁。按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嚴禁在樓內攀爬樓梯、門窗等,若因此出現的意外,後果自負。

4、按時離校和返校,並遵守交通法規。

5、保護宿舍樓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得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問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8.對違紀的住宿生,住宿處將對其嚴厲處罰。屢教不改者,勒令退學。對嚴重違紀的住宿學生,學校將移交公安機關,追查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該家長和學生願意入住並同意特此協議!

班 級學生簽字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甘泉中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本次同學會為自願參加,為明確參加者的義務及責任,凡參加同學會的同學,請詳細以下條款後,與本次同學會組織者簽定協議備案,同學會活動中自行生效。

1、本次同學會活動屬於同學自願參加的非贏利性活動,組織者僅有負責組織的義務。

2、本次同學會有安排户外出遊活動,户外出遊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本次活動的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願參加。

3、在同學會活動中發生的有關人身傷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責任問題與組織者無關,參加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狀況負責。

4、凡參加本次同學會活動的同學必須互愛互助,要服從大局利益,聽從組織者統一指揮,不準中途未經請示組織管理者私自離開。

我們要把同學會活動辦成健康,快樂,安全的活動,需要我們每位同學共同努力!

凡參加本次同學會的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只統一簽訂一份,由活動組織者手執,本協議自活動開始簽字有效,活動結束後自動解除;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組織管理者簽名:xxx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協議人簽名:xxx

簽訂日期:xxx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甲:XX學校

乙:考生及考生家長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部分考生自行赴縣城參考,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每位考生至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赴縣城參考,且往返縣城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生家長)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中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考生家長)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住處;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考生家長)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考點領隊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

七、乙方(考生家長)一定要認真負責,確保考生安全無事,如由於乙方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領隊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中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 (考生簽字) 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XX學校

20xx年6月2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3、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不得在校內滯留。

4、教職員工履行教育職責,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牆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於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繫車輛,並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註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鋭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衞,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鬥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衞生安全;並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範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衞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

甲方:xxx

籤 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放學回家禁止乘坐三輪車及無牌照車輛,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每週上學和放學時間,家長必須準時準點到學校接送學生,接送時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續。並負責學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7、住灶生晚休如果從架子牀上摔下,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後果由學校負責,若不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X月 8日起 到20xx年X月放假(國家規定假日除外)。

學校(蓋章)

甲方(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北京市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衞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台、跨越窗户,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後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高年級班

簽字日期: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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