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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五篇

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五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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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 篇1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對勞動合同變更如下:

一、將原合同中“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是,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具體執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變更為:“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是,甲方可根據實際工作和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具體執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將“第十六條 乙方每月收入:

1、工資為税前4200元(其中基礎工資3000元、崗位工資700元、單休補助500元);

2、獎金根據每月甲方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和業績計發。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3、校區總監的績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執行(見附表),崗位調整後按照新統一標準執行。”變更為:“第十六條 乙方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

1、基本工資3000元/月,崗位工資:700元/月,績效獎金500元/每月,乙方的個人所得税、個人應當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由甲方代在工資中扣代繳。

2、校區總監的績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執行(見附表),崗位調整後按照新統一標準執行。”

三、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情形除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署了一份《現場氣體供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由乙方向甲方銷售且甲方向乙方購買現場供應的氣體產品(詳見主合同下所述的“產品”),併為此在甲方提供的場地上(詳見主合同所述“客户場地”)安裝、擁有、運營和維護一個氣體生產設施。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等國家及地方有關交通、安全、環保等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明確雙方的安全、環境保護等責任,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應明確對乙方進行各項公司內製造、儲存、運輸液氮的安全要求,並提供相關資料告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作業行為及車輛進行檢查,對依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及作業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遵照甲方制度給予相應處理,嚴重的予以清退出廠。

3、甲方有權檢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或規定,對不符合安全文明作業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清退出廠。

4、甲方負責為乙方的氣體生產和/或儲存提供必要的場地安全條件,確保乙方能正常進行氣體供應。

5、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作業。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當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乙方設備區域,並且,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第三方操作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責任,乙方均不負責。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作為液氮製造供應、運輸、液氮儲罐中心的承包單位,對其投資和所有的氣體設施的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對液氮製造、儲存、運輸過程中因乙方過錯引起和發生的人身傷害、車輛及財物損壞、泄漏事故等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所提供的液氮製造供應、運輸、液氮儲罐中心安裝使用等要求相關的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3、乙方對液氮製造、儲罐中心的所有設施、管道、附件進行管理,從事日常維護、保養、點檢及定期送檢等,確保符合國家法定要求及處於安全合格、有效狀態。

4、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等有關特種設備安全、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自覺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液氮製造、儲罐中心的所有設施、管道、附件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並有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説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安全技術檔案需提交甲方備案。

6、乙方液氮內製項目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前,應當對使用產品或可能受到產品影響的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告知相關的安全事項和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進入甲方場地作業人員的用工合法性。同時為員工購買相應的保險和配備合格的勞保用品、安全護具等基本保障。

8、乙方的制氮設備、運輸車輛、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安全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制氮設備問題及使用車輛、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財物損壞的損失負責。

9、乙方所有進/出甲方廠區車輛必須在甲方門衞室用身份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並按指定路線行走和預定的時間進入公司,在規定的位置停放並充裝,隨車人員在臨時休息區等候,不得隨意在廠區內走動。

10、乙方日常點檢維護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甲方場所上崗作業。同時乙方還應每月組織全體運輸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將不定期抽查, 一經檢查發現未落實,將立即通告乙方的生產和商務經理並有權要求整改。乙方應視情況作出必要的整改處理,並提交處理結果給甲方,直至雙方滿意。未按時整改的,甲方雙方應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乙方日常點檢維護人員經考試合格後到甲方安全環境課辦理安全上崗證並佩證進入甲方廠區作業,安全上崗證嚴禁轉借他人,無上崗證人員嚴禁進入甲方廠區。

甲方收取安全上崗證工本費每證5元,若損壞、遺失補辦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有效使用期滿後5天內,乙方必須收齊“安全上崗證”交回甲方安全環境課。

11、乙方應經常對運輸車輛的各項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對於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經檢查發現,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時整改的,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嚴重者禁止進入甲方廠區。

12、乙方的運輸車輛及運輸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公安部、交通部的相關規定. 車輛進入廠區充裝液氮時,必須要拉好手剎,墊放三角木等車輪阻擋器具。在充裝或者停車等候超過5分鐘,必須關閉車輛發動機。違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時整改的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13、乙方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合法的駕駛執照和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安全謹慎駕駛。違者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14、全廠區禁煙,乙方進入甲方廠區的所有人員只能在專門的吸煙室(區)內吸煙,違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時整改的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15、乙方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尾氣排放標準要求。未達標的車輛不得進人廠區。在運輸及作業期間,必須注意保持環境衞生清潔。作業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作業。

16、乙方進入甲方廠區內各類機動車輛限速15公里/H,公司出入口車輛限速5公里/H,並按廠區內規定線路及指導路標行駛。車輛不能在甲方公司內逆道行駛或者長距離倒車,不得超速、超車行駛,嚴禁酒後駕車。如有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7、乙方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如乙方人員在廣州電裝有限公司範圍內發生治安案件(如內部打架、偷竊等),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8、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協商處理。

19、乙方在製造、運輸、充裝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泄漏事故、車輛事故或危及運行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製造、運輸、充裝作業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重大泄漏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傳真、郵件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三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函件、傳真、郵件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函件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甲乙雙方的聯繫方式如下:

甲方: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地址:

乙方: 聯絡人: 電話:

傳真:0- 電子郵件:

地址: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財物損壞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按照主合同責任條款相關規定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導致主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主合同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各類違章行為的,經乙方授權代表書面確認後,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執行,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扣分,款項在應付款中扣除。

4、甲方安全環境課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處理。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各類違章行為及無證作業時,經乙方授權代表書面確認後,由甲方安全環境課開出《安全/環境違章違規處理通知書》,乙方應立即(24小時內)對不符合事項進行調查或糾正。所處違約金和扣分應與乙方代表協商確認。累計扣分達30分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因乙方過錯造成損壞的,應照市價賠償。

6、液氮製造及作業過程中因乙方過錯發生人身(重傷以上)傷亡、火災、重大泄漏、重大交通等事故情況有延遲報告及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和本協議相關內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合同簽訂前,乙方須按照《承包商安全/環境管理資料提供清單》(附件1)提交相關資料給甲方審查備案。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根據主合同第九條規定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並根據該仲裁委員會的規則和程序在[惠州]仲裁。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是對主合同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補充和完善,作為主合同附件構成主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法律效力與主合同相等,主合同責任條款等各項規定完全適用於本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自主合同終止屆滿或終止時終止。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正本

工程安全及成品保護

工 程 名 稱: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協 議

工程安全及成品保護協議

發包方: (以下簡稱發包方)

分包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證、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就分包工程,經協商特簽定此《工程安全及成品保護協議》以保證雙方的責任、義務和利益。

具體內容:

一) 共同遵守的條款:

1、雙方制定的各項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雙方應共同遵守,如乙方違規且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無條件接受處理。

2、施工過程中若乙方發生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應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保護現場。由甲方向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嚴禁不通知甲方而亂動甲方的安全防護措施、設備。否則,由肇事方承擔責任和後果。

二) 乙方遵守的條款:

1、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安全和特殊工種等證件的複印件。

2、向甲方提供相應進場人員名單、照片、身份證等,否則,因乙方提供資料不及時或有誤而影響保險索賠,責任自負。

3、嚴禁採用兒童和55週歲以上及身體不適者施工,因乙方隱瞞,後果自負。

4、乙方必須按《施工方案》施工,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否則,後果自負。保證:不違章指揮及作業。

5、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安全交底必須全員本人簽字,一個人都不能少,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6、保護好自行進場設備、設施和乙方負責施工的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責任區的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檢查監管不力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且承擔全部後果如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乙方按價加倍賠償且自願接受處罰。

7、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現場用電有專人負責。操作電工持證上崗,嚴禁臨時用電落地使用。私接亂拉電源。

8、易燃、危險品按規定管理存放,施工現場住宿人員,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9、明火作業按規定申報。

10、由施工改動的安全維護設施。由接管施工方負責。

三) 現場成品保護

1、 在施工過程中對已經隱蔽的電線、水管等造成破壞由施工

方負全責,並對造成的損失,照價賠償

2、 對已經完成的地面磚、隔斷等成品造成破壞除按價賠償

外,根據情況處以20xx元以下罰款

3、 對於惡意破壞成品的施工單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將其

直接清出現場。

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五) 本協議自簽字(移交)之日生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説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鋭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二0年月日

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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