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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協議書(精選3篇)

代辦協議書(精選3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辦協議書(精選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辦協議書(精選3篇)

代辦協議書1

委託方:(簡稱甲方)受託方:北京XX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共同遵守《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政府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提供中介服務。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為甲方辦理(XX地址門牌坐落)土地出讓手續、房地產轉讓手續,最終將《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至甲方名下。

二、甲方應將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房地產轉讓手續所需要的相關資料提交乙方。

三、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代辦費¥XX元(人民幣大寫元整)。甲方在該項目代理協議簽定之日向乙方支付代辦費¥XX元(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將土地出讓合同簽定後,甲方再支付代辦費¥XX元(人民幣大寫元整),餘款待乙方代理事項完成後3日內結清。

四、甲方直接支付辦理(XX地址門牌坐落)土地出讓手續、房地產轉讓手續及制證過程所需相關的一切費用。

五、甲方提供辦理相關手續的資料以及簽字、蓋章。

六、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齊全有效資料之後,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應在6-7個月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5-6個月內辦理好《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七、因甲方提供的相關批文不符合政府有關規定或因其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協議自甲乙雙方正式簽定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修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於年月日正式簽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代辦協議書2

委託方(甲方):

住址:聯繫人:

電話:電子郵件:

傳真:

受託方(乙方):

住址:聯繫人:

電話:電子郵件:

傳真: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第項事項:

1.代訂機票

出發地:,目的地:

出發日期:年月日

乘客姓名:身份證號碼:

乘客姓名:身份證號碼:

乘客姓名:身份證號碼:

乘客姓名:身份證號碼:

機票價格:元/張,共張;合計金額:元。

2.代訂住宿

賓館所在地及名稱:標準:

數量:間;入住時間:年月日,退房時間:年月日共晚。

單價:元/間,合計金額:元。

3.代送簽證(簽註)

目的地國家(地區):;

代送服務費:元/人,共人;

合計金額:元。

4.其他委託事項

單價:元,合計金額:元。

第二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費用。

2.甲方以下列方式繳納費用:

(1)現金繳納方式;

(2)向乙方指定賬號轉賬,帳號為:

(3)其他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的,應承擔需支付金額5%的違約金。如乙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時完成代辦事項,或代辦事項的完成不符約定,乙方應承擔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額5%的違約金。如甲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飛機、入住賓館、進行簽證簽註的人員姓名、聯繫電話及其他相關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導致乙方無法完成代辦事項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性質

1.本合同是委託合同,不屬於旅遊組團合同,不適用《旅行社條例》中有關《旅遊合同》的規定,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2.相應服務供應商由甲方自行選擇確定,乙方不存在選擇或推薦的義務。因委託事項下的承運人、賓館、簽證(簽註)部門等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給委託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直接與上述單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辦協議書3

甲方:

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

電子郵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申請加油站審批許可手續委託乙方代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如下委託代理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乙方代甲方辦理位於紅河州蒙自市加油站審批許可手續。

第二條:代理費用

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代理費用支付

分期支付:

(一)第一次支付: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1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代理費用的%,即元大寫。

(二)第二次支付:在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代理費用的.%,即元大寫。

(三)第三次支付:在乙方取得施工許可證,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代理費用的,即寫。

(四)第四次支付:在乙方取得所有加油站手續後,甲方支付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代理費用的餘款即元大寫。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指定為甲方聯繫人,負責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甲方應積極協調各部門關係,及所須支付的費用進行協調、支付。

(三)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四)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在辦理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指定為本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辦理申報過程中的具體事項簽收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文件,該項目負責人以書面授權委託為準。申報過程中為提高辦事效力,甲方應即時配合乙方協調各部門關係及支付所須費用。

(二)乙方代理甲方申報手續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本次代理過程中只負責項目的整套辦理流程及遞交各部門所項的申報材料,簽收各部門下發的文件及證書。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在整個代理申報事務的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告知甲方進展情況。

第六條:代理期限

甲乙雙方另行商議,須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認真履行該項目的代理事項,配合甲方申報領取各批文及證書,如因甲方原因,關係協調不到位(申報主體不合格或終止,資料不全,不及時提供委託應有申請人提供的手續,中途撤銷),導致申報無法完成,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退,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終止。

(二)如因政策等客觀因素影響,導致申報無法完成的,乙方扣出已經支出的差旅等合理費用後將剩餘款項退回甲方,本協議終止。

(三)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經乙方通知後3天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在依照協議主張所欠費用外,按不超過總代理費用的50%向甲方主張違約金,本協議終止。

第八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一)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後簽字日為準。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甲方付清款項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章:

開户行:

銀行帳號:

簽字日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開户行:

銀行帳號:

簽字日期:

標籤: 代辦 協議書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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