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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入股的協議書

關於投資入股的協議書

篇一:投資入股協議書

關於投資入股的協議書

投資入股協議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號樓室。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 ,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為準。三、 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為: ( ),現住,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

在 。 ()團體法人編號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注: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另外,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1.(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實物 [實物出資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資,包括房屋、車輛、設備、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種有形資產]、知識產權 [注:這裏所指的知識產權不僅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也包括非專利技術(如技術祕密),知識產權出資是指權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將依法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進行價值評估後,再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或商標局或版權局或其他管理機構辦理知識產權權利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備案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轉移手續確定以知識產權入股的股東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土地使用權 [注:關於土地使用權出資應注意幾點:1.土地的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不是所有權的出資;2.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3.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4.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是未設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注:債權、股權、採礦權、探礦權等他物權均可作為出資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對不能出資的財產形式予以了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

等作價出資。” 另外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方式出資 萬元。 2.()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3. .

(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五、 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六、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户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户。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户不存在法律障礙。

七、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注:若全體股東另行約定股權轉讓方式,可不按此條填寫。)

九、 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注:若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承擔風險及損失的,可不按此條填寫。)

十、 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一、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二、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一式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篇二:品牌合作合同

品牌合作合同

甲方:成都博美商業地產營銷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在

地區以“博美”品牌進行合作事宜,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範圍

1、 雙方商定運用“博美”品牌合作開發項目,並以此為依託,開發 。

2、 “博美”品牌的使用,以範圍內使用。

3、 品裝飾材料、家庭裝修市場的加盟公司。

4、 (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區域範圍內向其他方授權或使用“博美”品

牌開設同類市場(商場),乙方不得將“博美”品牌以任何形式使用到自

貢華立 裝飾建材城外的其它任何區域和省份從事經營活動。

5、 該項目的建築面積為:。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作期限叁年;有效期從年 月 日起。 第三條 品牌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 2、 第一年品牌使用費在合同簽定後

3、 從第二年開始,乙方均應在上年度年前一個月內支付下年度品牌使用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擁有的“博美”品牌的相關資料。

2、 在收到乙方費用後的日內向乙方提供全套VI系統和商城組織結構及基

礎類經營管理文件,培訓商城主管以上管理人員,以便儘快掌握以上文件。

同時提供商城管理所需的管理軟件。

3、 為乙方品牌打造,甲方應提供“博美”的營銷策劃案,供乙方選擇實施。

4、 須向乙方提供前期啟動組織管理費用;

5、 須無償提供管理用房;

6、 及時支付乙方按《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要求的相關預算費用;

7、 一期B區完工時間不超過2003年10月15日;

8、 甲方出現不能執行以上要求屬違約,應負相應責任,由此乙方不對未完成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的各項指標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相關證照的辦理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 負責裝飾城的籌建、招商、開發和區域市場經營規劃,並在本合同簽定

日內向甲方提供以上計劃方案。

3、 負責裝飾城的廣告宣傳計劃的落實。

4、 負責裝飾城全面經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對裝飾城獨立經營管理,負責裝飾

城的全部費用享有其全部收益。

5、 裝飾城標識必須服從甲方VI系統統一要求進行標準裝飾。涉及“博美”品

牌VI系統的使用,必須按甲方的VI設計標準制作。

6、 規定範圍內正確使用和享有“博美”品牌,不得擅自將品牌使用權及相關

權利轉讓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將其作為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處置。若因品牌使用不當對甲方造成的損害,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撤除和取消市場內外博美名稱、標誌,按甲方要求退

還所提供的標識、標誌。

8、 參加甲方統一安排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等,乙方應參與並承擔相應的廣

告宣傳費用,原則上乙方所承擔的廣告宣傳費用不超過,甲方每次宣傳活動案,應電傳乙方,簽字確認後,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9、 克盡職守,善意謹慎履行《品牌合作合同》,為商城創造一個整潔、文明、

安全的環境;

10、 保證合理使用費用,不得侵佔、挪用、私佔;

11、 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

1、 合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錄用對方企業員工,挖走人才,損害對方利益。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得單方面擅自在甲方所屬的商場開展任何形式的招商活動。有關招

商工作如需甲方配合的,應由雙方共同商定。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 乙方應保證在當地按甲方的要求,發佈至少兩塊路牌廣告。

4、 8000

㎡,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增加部分的品牌合作費用伍萬元。

5、 管理內容

5.1. 物業管理:

5.1.1. 對商城房屋進行使用、維護,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5.1.2. 對商城設備進行使用、維修、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5.1.3. 協助處理前期施工遺留問題,所產生費用在保修期內由承建方支付,保修期外由產權

人支付;

5.1.4. 車輛行駛及停泊管理有序;

5.1.5. 維持商城秩序,防止任何人滋擾。

5.2. 經營管理:

5.2.1. 負責執行《租賃合同書》所有相關規定;

5.2.2. 制定商場管理措施和規定並負責實施、執行;

5.2.3. 負責至少3次以上商場促銷活動的策劃組織與實施。

5.2.4. 租户配比協調

5.2.5. 對外統一服務標準

5.2.6. 對外統一形象

5.2.7. 商業地產項目管理體系設計諮詢

5.2.8. 商業地產項目管理人員職業培訓及工作指導

5.2.9. 商業動線修正諮詢

5.2.10. 網絡管理培訓

5.3. 財務管理:

5.3.1.乙方派駐總經理對整個商場的人、財、物有管理支配權,甲方實施監督;

5.3.2.財務管理包括由乙方編定每年收支預算、管理細則、管理規定及相關流程。涉及預算

以外支出,須由乙方提交併由甲方做事前審批;

5.3.3.會計工作包括:

5.3.4.收取各商家相關費用並存入乙方為商場特別設立的獨立管理帳户,支付商場管理的各

項支出;

5.3.5.定期審核帳户結餘,確保財務資源獲得適當運用;

5.3.6.與甲方定期審核任何欠款情況;

5.3.7.每月提交會計報表;

5.3.8.按照國家政策進行維修基金的專項收支管理;

5.3.9.乙方聘請財務人員由甲方提供,其工資標準按乙方要求;

5.3.10. 每年度相關支出或結餘,應報甲方、乙方不得挪用;

5.3.11. 經營指標達到《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相關要求,乙方可從帳户直接提取相關提成。

5.4人員管理:

5.4.1. 商城實行經理負責制,甲乙雙方與商城經理簽定責任書,按責任書各。項進行實施監

管;

5.4.2. 商城除雙方派駐人員外,其餘由乙方在當地招聘;

5.4.3. 乙方派駐經理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底薪3000元/月。通信費350元/月。每月至少一

次(三天)探親假,其相關費用納入預算;

5.4.4. 住宿由甲方安排。

5.5. 管理報告:

5.5.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及年度管理書面報告;

5.5.2.月報告應包括:

5.5.3.自上次報告後,管理費收支一覽表及建議;

5.5.4.財務預算審核及建議。

5.5.5.年度報告包括:

5.5.4.年度管理綜合彙報;

5.5.5.年度財務業績及審核;

5.5.6.新年度預算及建議;

5.5.7. 管理費政策建議。

第七條 糾紛處理幾違約責任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由本合同

簽署所在地的法院裁決。

2、 本合同一經簽署,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則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人民

篇三:品牌合作經營協議書

品牌合作經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謀求共同發展,本着誠信、守約、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協商,就 品牌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條款:

一、 職責分配

1.1甲方提供位於滔博運動休閒廣場 店層號場地作為 品牌經營場所,面積(含公攤) 平方米。

1.2.乙方提供 品牌貨品並在上述場所經營,乙方應確保對品牌具有合法的使用權,並就品牌貨品享有陳列、出售的權利。

二、經營期限

在乙方確保品牌裝修與甲方環境相配套的基礎上,雙方同意合作經營期

限為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免計費期為自 年 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應於 年月 日之前完成裝修施工,並與 年 月 日之前開始營業,除非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選擇解除協議並要求賠償損失。乙方的一切損失由其自己承擔。

三、 費用結算

3.1.甲方按乙方每月實際銷售額提取作為甲方收益,另按月銷售額提取 作為廣告推廣宣傳費用。

3.2.乙方保證在該場所每月保底銷售額為人民幣元。乙方如不能完成保底銷售額度,則應按照本條之約定保底額度向甲方提取繳納甲方應

得收益。乙方如連續三個月未能完保底額度,甲方有權選擇調整本協議約定之經營場所的位置和麪積或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得同意甲方所做出的調整。因不同意調整而造成解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3.顧客使用信用卡購物,其手續費由乙方負擔,國內信用卡手續費 ,國外信用卡手續費 。

3.4.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統一定製的包裝袋,並向甲方按月銷售額的 支付費用。

3.5.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收劵銷售金額 的手續費。

3.6.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統一製作發放的VIP卡:VIP卡 折,活動期間 折。

3.7.甲方根據雙方對帳的銷售金額,扣除以上約定的各項收益及費用後,將款項以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開具等額增值税發票。

3.8.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各項應繳費用,逾期不繳,乙方得同意甲方從其未結貨款中直接扣除或代繳。

3.9.每月的1——10日為上月賬務雙

方財務對帳期,雙方對賬完畢後,乙方應在15日之前提供上月增值税發票, 16——20為上月貨款結算期,未及時提供增值税發票導致無法及時結算貨款的,乙方應按票額的千分之二每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10.收銀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由甲方統一收銀,嚴禁乙方營業員私自收取營業款或在約定的經營場所外交易。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實際營業收入和各項賬目進行核查,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如經核

查證實乙方私收營業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補交所偷漏賬部分或漏繳、少繳之款項及利息,並支付相同金額十倍的違約金。經核實乙方具有二次以上私收營業款或櫃枱外交易行為,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可選擇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履約保證及質保金

4.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繳納保證金(履約保證及產品質量保證,非定金性質)人民幣 元。

4.2.如乙方在簽約後日內未繳納(支票支付以該款進入甲方帳户時間為準;現金支付以甲方確認時間為準),甲方可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賠償金額為須繳納保證金金額的貳倍。

4.3.合同執行完畢三個月後,若乙方無違約行為且甲方未因乙方的商品或服務瑕疵受到投訴和追索,甲方將該保證金不計息的退還乙方。

4.4.乙方不得將該保證金的權利進行轉讓、抵押,甲方對該保證金的受讓人、抵押權人享有當然的抗辯權。

4.5.該保證金不得用於衝抵乙方應支付的任何費用。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債務關係或其它違法經營所造成的法律後果如導致甲方損失,甲方有權扣除相應保證金以獲得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7日內補足差額並補齊該保證金額度。逾期每日按應補金額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補齊為止。

4.6.商品價格定價的標準應符合物價部門的規定且不高於該商品項目在當地其他經營場所的價格;甲方有權對此價格進行調整以符合上述要求。如乙方在當地任何場所進行任何打折或酬賓促銷活動,乙方都同意同樣

適用於本協議經營場所,並承擔全部費用。對於甲方發起的各項折扣或促銷活動,乙方承諾積極參加並分攤費用,且承諾不會故意提高原價再提供所謂折扣或特價以欺騙甲方或消費者。如有此種情況發生,一經查實,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涉及商品價格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處罰。

五、裝修

5.1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有關經營場所整體佈局的規劃以及消防

要求提交裝修方案報甲方同意後自費裝修場地。

5.2 乙方的裝修及所用道具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環保和衞生部門

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規定標準,否則,乙方必須立即將專櫃的

裝修及道具全部更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

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3 乙方在裝修及合同執行期間不得破壞甲方設施,否則,必須

立即按甲方要求修復,因修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

擔。

5.4 乙方裝修期間須遵守甲方關於進場裝修施工的規定,接受甲

方協調管理,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現場施工,由此產生

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裝修及營業用電需求

將匹配電源引至乙方適用位置。

5.5 在裝修及合同執行期間,因乙方裝修不當或乙方各類設施及

物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乙方

應賠償一切損失並承擔責任。

六、甲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提供適格的經營場所及相關配套設施。

6.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明示有關經營的各種規章制度,以便於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遵守執行。

6.3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或配合乙方協調處理經營中所出現的問題。涉及各方的問題所產生的費用由各方承擔。

6.4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對乙方所派遣人員提出合理的處理和更換要求,如有嚴重違紀情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辭退建議。乙方專櫃人員可以參加由甲方統一組織的合理的相關培訓,涉及費用部分乙方自行承擔。

6.5甲方享有按照約定收取經營收益及各種費用的權利。

6.6甲方享有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管理活動。

6.7甲方根據經營場所的整體佈局要求,可以調整乙方的經營面積和位置,但應事先通知乙方。

6.8,甲方有權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時單方行使解除權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6.9由於第三方(包括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行使處罰權或主張權利而使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甲方得以行使追索權,乙方同意。

標籤: 協議書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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