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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車協議書

拼車協議書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拼車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拼車協議書

拼車協議書1

車主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搭車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梁山至蘇州路途搭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搭車路程、時間

出發地:_________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_到達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搭車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搭車。

三、搭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搭車費用:_______元/人次,共_________元(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剩餘款項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結清。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將乙方送達指定地區;

2、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搭乘車輛及附屬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甲、乙雙方如一方由於個人原因或車輛問題,需中斷服務的,必須提前6小時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暫時停止搭車服務,扣除相應費用或搭車期限順延;

5、如因特殊情況某次甲方臨時無法提供車輛或乙方無法搭車時應即時通知對方,暫時停止搭車服務,扣除該次相應費用或將搭車期限順延;

6、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小時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7、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時如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五、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按以下勾選的方式執行:

(1)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2)按本協議總金額的______%確定。□

2、凡在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六、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緊急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緊急聯繫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拼車協議書2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拼(搭)車人員(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拼車雙方為平等互助的自願行為,甲方車輛為非營利性出行,本着對車上人員安全負責為首要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原則

甲乙雙方為同事關係,為解決乙方上下班交通問題,經公司協調,甲方同意乙方搭乘甲方車輛上下班。甲方完全出於友好互助之目的,以非營利性為原則,乙方對此確認無誤。

二、起始、目的地:

起始地:寶坻城區,具體地點雙方可協商

目的地:甲乙雙方所在公司,霍各莊鎮產業功能區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保證自有車輛手續齊全併合法有效,出車前有義務檢查車輛狀況。

2、甲方無償提供車輛,乙方無償搭乘;出於自願性原則乙方可以適當分攤部分燃油費。

3、在甲方值班、加班、休假等情況下,乙方須自行解決上下班交通問題,甲方可予以協調但無保證責任。

4、甲方按國家規定繳納車輛“交強險”,可以選擇性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等商業保險;但此條不構成乙方放棄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的前提條件,為保證自身權益乙方應自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5、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6、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除非有證據證明甲方故意製造事故或有重大過失行為,否則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的任何索賠要求。

7、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現場互相援助的義務。

8、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日期以雙方協商為準。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2、簽約各方理解並接受以上風險承擔與權利放棄的協議,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拼車協議書3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所稱 拼車 屬於雙方自願 民事互助行為 絕無盈利性 。 拼車各方本着對車上人員安全負責為首要原則,節約公共資源,提倡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共攤油費、過路費為次要原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明確車主為非營利性條件下協商訂立本拼車協議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乙方行程,考慮到交通及其它特別原因,時間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出發時間: 到達時間:

二、搭車的期間範圍: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每週 至每週 搭車。

三、搭車的費用及支付方式(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1、搭車費用:雙(各)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平攤本次出行的過路過橋費、油料費, 計 元/人。

2、支付方式:按一次支付。

四、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因自然災害和天氣情況造成的晚點除外因天氣(如下雪,路面結冰)堵車等情況,雙方以安全為第一,停車等待,等情況好轉雙方都同意方可再行車)。司機不可疲勞駕駛,禁止吸煙,喝酒。

2 、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 、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 、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須提前 3 天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5 、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7 、若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非甲方人為故意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對乙方任何賠償。

8、若甲方在提供拼車服務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根據事故情況,保險公司提供給乙方的費用為全部費用,甲方不提供任何賠償。

9、甲方具備駕駛與本車相應的駕駛資格。負責承保車輛自身保險險種與費用。

10、甲方在駕駛途中發生的本車維修費用、違章罰款由甲方承擔。

11、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12、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13、雙方約定,各方須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

14、搭乘車輛及附屬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15、車上人員責任險及意外險,乙方同意自行在保險公司購買,費用自理;出現該投保限額的損失由乙方個人承擔。

16、本次拼車是朋友結伴出行,非贏利行為,雙方不得為此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 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發生的費用僅為平攤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除上述約定外,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五、任意一方違反拼車合約的處理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 1 )人民幣 元整;

( 2 )按本協議總金額的 % 確定。

2 、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六、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拼車協議書4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1 .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乙方行程,考慮到交通及其它特別原因,時間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出發時間:

到達時間:

二、搭車的期間範圍:

日起至

日, 每週

至每週

搭車。

三、搭車的費用及支付方式(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1 、搭車費用:

元。

2 、支付週期:按月 ( 周,天,次數 ) 支付,第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四、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

2 、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 、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 、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須提前 3 天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5 、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7 、若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五、任意一方違反拼車合約的處理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 1 )人民幣元整;( 2 )按本協議總金額的% 確定。

2 、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六、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拼車協議書5

為響應低碳餬口、節能減排的號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攤部門直接本錢的原則,甲乙雙方及直系支屬代表經慎重協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貿易盈利的基礎上互助拼車上放工。現就乘車途中安全責任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人: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為車主方,駕駛已經年檢合格的、正常保養的、已經按常規交納“車上職員座位險”的 牌轎車一輛,牌照為蘇E ,並提供駕駛服務。

2、甲方主觀上信守諾言,按照預先商定的`乘車時間、地點提供利便,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延誤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完全按照商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車。臨時變化時雙方及時電話聯繫,但不管協商的結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誤責任。

3、甲方保持車輛完好,嚴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後駕車,謹嚴駕駛,主觀上努力保證包括自身在內的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後果對乙方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但除慫恿、脅迫甲方違法駕駛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違章處罰或造成對第三方的責任/及或車輛損壞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傷害責任仍由甲方自行負責。

4、部門直接本錢的分攤方式:僅象徵性的分攤部門高速通行費、油費:單趟15元/次、來回25元/天,由乙方於每週末一次性主動放於車內。

5、本協議自雙方及其直系支屬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車時自動失效。

雙方及直系支屬簽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直系支屬代表: 乙方直系支屬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支屬緊急聯繫方式: 支屬緊急聯繫方式:

拼車協議書6

甲方(機動車車主):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1(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2(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3(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4(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本次拼車為非商業行為、不具有營利性,甲乙雙(各)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拼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拼車路程、時間:

出發地: 目的地:

出發日期時間: 到達日期時間:

二、拼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拼車費用:雙(各)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共同平攤本次出行的過路過橋費、油料費、車輛正常損耗等相關費用。初計 元/人,多退少補。發生的費用僅為平攤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

2、支付方式:按一次支付。

三、雙(各)方所承擔的責任、義務及約定:

1、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因自然災害、天氣情況、堵車、長途開車需臨時休息等非主觀原因除外)

2、甲方具備駕駛與本車相應的駕駛資格。負責承保車輛自身保險險種與費用;

3、甲方在駕駛途中發生的本車維修費用、違章罰款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拼車費用;如特殊情況更改路線等應聽從車主安排。

5、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並賠償損失;

6、雙(各)方約定,各方須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

7、因安全行車考慮,行車過程中,甲方提出休息,乙方不得催促其上路行駛;

8、車上人員責任險及意外險,乙方同意自行購買,費用自理。出現超出該投保限額以外的損失由乙方個人承擔。特此聲明:本車沒有購買乘客座位責任險(乘客座位責任險簡述:發生車險事故時,賠償車內乘客的傷亡和醫療賠償費用。比如意外事故中,車上乘客不幸受傷)。

9,本次拼車為非商業行為、不具有營利性,乙方需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及相應保險種類。發生意外事故時,甲乙雙(各)方、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對方的人身傷害及相關的賠償承任。

10、本次拼車是通過網絡尋找的春節返鄉或外出長途拼車,為朋友結伴出行,非營利行為,雙方不得為此引發商業行為,如:過份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各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人生意外傷害賠償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發生的費用僅為平攤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出行中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交通事故損害的發生是由於第三方(包含第三方機動車、非機動車、人、動物、自然災害等)的過錯造成的,是由第三方或其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甲乙雙(各)方須積極配合事故處理,提供相關資料或發票等一併向第三方提出索賠。在第三方無賠償能力或賠償額度不足以支付此次交通事故費用賠償的情況下,甲乙雙(各)方、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對方的人身傷害及其它相關的賠償承任,各方涉及到的人身傷害及其它損失由各方自己承擔。駕駛人員在非故意、非重大過失、過錯的情況下正常操控車輛發生單方意外交通事故時,甲乙雙(各)方、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對方的人身傷害及其它相關的賠償承任,各方涉及到的人身傷害及其它損失由各方自己承擔。

四、其它條款:

1、甲、乙雙(各)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對以上協議無異議,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因本拼車協議本就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的,且相互之間提供的也是免費和無償服務,所以甲乙雙(各)方如一方由於個人原因或車輛問題,在還沒有出發時需中斷協議的,只需提前通知各方即可解除合同,不作強求。

4、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兩頁,壹式 份,甲、乙雙(各)方各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一起拼車出行後,按以上協議屢行各方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人員1(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人員2(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人員3(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人員4(簽字):

年 月 日

拼車協議書7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

出發地點1:城區 目的地點:新華鄉馬蓮灘小學

出發時間: 07:25 到達時間:07:55

出發地點2:新華鄉馬蓮灘小學 目的地點:城區

出發時間:17:10 到達時間:17:40

二、搭車的期間範圍:

自20xx年2月2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

2 、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 、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 、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須提前 3 天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5 、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甲、乙雙方自行承擔意外事故的人身傷害以及其他的各種費用。

五、任意一方違反拼車合約的處理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

為違約,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六、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拼車協議書8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主要事項:

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 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2 、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 、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後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拼車協議書9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 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 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2 、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 、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後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拼車協議書10

甲方(機動車車主):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機動車牌照號:

乙方(搭車人代表):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出發時間: 到達時間:

二、搭車的費用及支付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1、搭車費用:車上共計 人,雙(各)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數平攤本次出行的車輛過路費,過橋費,車輛燃油費,計 元/人;

2、支付方式:按一次支付。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因自然災害和天氣情況造成的晚點除外);

2、甲方具備駕駛與本車相應的駕駛資格。負責承保車輛自身保險險種與費用;

3、甲方在駕駛途中發生的本車維修費用、違章罰款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5、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6、雙方約定,各方須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

7、搭乘車輛及附屬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8、車上人員責任險及意外險,乙方同意自行在保險公司購買,費用自理;出現該投保限額的損失由乙方個人承擔;

9、若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所發生的具有事宜由甲方負責處理。

10、本次拼車是通過網絡尋找的春節回家長途拼車,為朋友結伴出行,非贏利行為,雙方不得為此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發生的費用僅為平攤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除上述約定外,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四、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壹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 協議書 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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