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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資格會計電算化軟件存在的典型問題以及改進建議論文

會計從業資格會計電算化軟件存在的典型問題以及改進建議論文

筆者曾於2013年調查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軟件會計電算化軟件的問題,在《關於統一會計電算化考試軟件的探討》中對於全國會計電算化考試採用的軟件廠商的分佈情況進行統計,其中用友軟件佔53%,金蝶佔19%,其他如金算盤、新中大、等軟件廠商佔據零星市場。在《統一會計電算化考試內容的探討》一文中,對於考試內容以及時間的多樣性也進行了分析。

會計從業資格會計電算化軟件存在的典型問題以及改進建議論文

2014年全國試行財政部軟件,2015年推廣,財政部邁出了可喜的一步,表面上解決了軟件廠商控制從業考試,影響市場競爭的問題,筆者對於最新的財政部軟件進行了詳細的測試和分析,最後發現問題依舊突出。

一、問題以及解決方式

(一)總賬部分存在的問題

經過對多種版本財政部軟件的測試,在填制會計憑證這一重要環節存在的問題最為典型,突出表現為:1.可以直接錄入上級科目,而不是隻能錄製末級科目。2.填制憑證時填寫只有借方或者只有貸方的憑證時,不做提示。3.金額借貸不平衡不做提示。4.不填寫摘要不做提示。5.錄入會計科目編碼,不自動產生會計科目,且提示“會計科目無效”。原本2211應付職工薪酬下級有多個二級會計科目,但選取科目時,依據可以選取總分類科目2211應付職工薪酬。借方會計科目選取1001庫存現金而將原本屬於貸方的應付職工薪酬置於借方依舊可以保存,即使將金額由100改為200,依舊可以保存。在“摘要”欄內無需錄入摘要內容即可保存。

1994年頒佈的《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範》第十五條規定,在輸入記賬憑證過程中,會計核算軟件必須提供以下提示功能:1.正在輸入的記賬憑證編號是否與已輸入的機內記賬憑證編號重複;2.以編號形式輸入會計科目的,應當提示該編號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名稱;3.正在輸入的記賬憑證中的會計科目借貸雙方金額不平衡,或沒有輸入金額,應予提示並拒絕執行;4.正在輸入的記賬憑證有借方會計科目而無貸方會計科目或者有貸方會計科目而無借方會計科目的,應予提示並拒絕執行;5.正在輸入的'收款憑證借方科目不是“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付款憑證貸方科目不是“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的,應提示並拒絕執行。而第二十條明確規定會計核算軟件提供的原始憑證輸入項目應當齊全主要項目有: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或填制人姓名、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等。

(二)固定資產以及工資管理存在的設計缺陷

固定工資考試內容相對較少,但是在生成憑證的典型題目上有問題:

按照操作員身份登陸後首先選擇“2014年1月全員工資表“,第二步選擇”2014年1月全員工資表,應發合計“(這一步驟存在指代不明的問題,只能依據經驗判斷);第三步”設置科目“,其實無論如何選擇都不起作用,首先默認的就是2211應付職工薪酬,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屬於上級科目(有末級科目不選擇上級科目),選擇後亦無效。

(三)其他問題

其他問題例如導航欄設計不合理,基礎編碼下拉列表中有客户而應收系統中也存在客户,基礎編碼下有會計科目,而總賬下面同樣有會計科目,基礎編碼下有供應商,而應付下亦有供應商,關鍵問題在於,不僅設置多餘,後者根本無法激活,不能使用。

應收應付中,存在對方科目輸入科目編碼,可以出現科目名稱,而表體內則並不可以,而且必須選擇才可以,手工錄入無效。

二、總結

總體而言,財政部題庫自帶軟件適當弱化了軟件廠商對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控制,起到存進市場公平的作用,但是由於沒有擺脱對於原有廠商的依賴,例如後台數據庫的簡單挪用,前台則更改界面內容,導致控制條件失效,出現宂餘的設計以及一些原則性錯誤。固然財政部無需經過商業軟件的嚴格測試,但是對於會計電算化軟件的基本功能規範應該遵守。

參考文獻:

[1]麼秀傑.王飛.關於統一會計電算化考試軟件的探討[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13(18).

[2]麼秀傑.統一會計電算化考試內容的探討[J].現代經濟信息,2013(7).

[3]1994年財政部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範[S]

[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政版\ Future Edu. exe" [CP/DK]

[5]2014年會計考試軟件[CP/DK]

[6]會計考試軟件 [CP/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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