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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論文

試析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論文

論文摘要]從貧困生資助價值的若干維度來看,人文關懷是貧困生資助的核心價值。在貧困生資助的實踐過程中,學校及有關部門要堅持資助與育人相統一,切實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強調以人為本,努力促進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和諧對稱;着力制度創新,保持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動態平衡,在資助工作中體現人文關懷的資助理念,努力為貧困生的全面發展導航。

試析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論文

[論文關鍵詞]高等教育貧困生資助人文關懷價值

貧困生資助的價值是指貧困生資助活動能夠滿足社會發展和貧困生成長需要的客觀屬性,反映出社會對貧困生資助行為具有“應然”意義的理想期待,體現社會對貧困生身心成長、政治思想發展的方向與性質的設想和規定,是貧困生資助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探討貧困生資助的價值問題,對於促進貧困生資助的學理研究和實踐發展都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人文關懷是貧困生資助的核心價值

所謂核心價值,就是指在貧困生資助的價值系統中居於統治地位的、體現貧困生資助內涵的、代表未來發展要求的價值。貧困生資助價值是以“貧困生”為中介,並使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中實現綜合素質的發展與提升來體現。要對貧困生資助的價值進行科學定位,就必須全方位地進行考察,全面審視貧困生資助在高校人才培養和教育改革發展進程中的作用和意義。

1.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從貧困生資助價值主體的層面來看,主體既包括受助主體,也包括施助主體。貧困生資助既要滿足受助主體即貧困生個體生活、學習和發展的需要,又要滿足施助主體即高等教育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一方面,要按照貧困生個體的需要和發展規律,全面提升貧困生的業務素質和思想境界,以促進他們成長和發展,使貧困生同其他青年學生一樣都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完整的人。另一方面,要按照社會穩定與發展的要求給予貧困生經濟上的資助,提高他們服務於社會的能力,使他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貧困生資助既要體現出個體價值,又要體現出其社會價值,實現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統一,這是貧困生資助的基本價值形態。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資助的貧困生是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文化需求的人。就人和社會的關係來看,個體總是包含在整體之中,是社會最基本的元素。正如馬克思所説,“社會,即聯合起來的單個人”,“社會本身,即處於社會關係中的人本身”,社會的本質是人,人的價值實現是社會價值實現的歸宿。就貧困生的成長需求來看,貧困生具有強烈的成才慾望,他們除了有物質層面的需要外,還有更多的精神需要。因此,貧困生資助必須以滿足貧困生個體發展的需要為目的。在實際工作中,不僅應當關注社會對貧困生成長的要求,還應當關注他們的人生理想、價值追求等需求,關注資助本身內在的促進貧困生全面、和諧發展的需求,以促進貧困生資助的社會功能和個體功能的協調統一。注重貧困生個體價值的實現,不但確立了貧困生資助內在的價值取向,而且彰顯了貧困生資助的人文情懷,是高校貧困生資助人文關懷價值的根本體現,這必將極大地提升貧困生資助的效果。

2.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從貧困生資助的表現形式來看,其價值可分為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所謂內在價值,是指事物本身的價值,這種價值不需要依附於其他價值而存在。所謂外在價值,是指事物藉助於對其他價值才能顯示的價值,這種價值本身不具有外顯性,只有依附於其他價值才能實現。貧困生資助的內在價值是指它本身所具有的保障貧困生生活、加強貧困生思想教育、提升貧困生髮展質量、促進貧困生全面成長的價值;外在價值則是指它通過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正義、推動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等所體現的促進社會和諧進步、人類共同發展的價值。

貧困生資助的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不可分割的統一體。一方面,內在價值是外在價值的基礎和前提,是外在價值存在和發展的客觀條件;另一方面,外在價值是內在價值的外顯,影響內在價值發展的方向和速度。一直以來,高校貧困生資助都表現出較為明顯的“重外輕內”傾向,即以貧困生資助的外在價值來決定其內在價值的存在,僅僅注意到它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將貧困生資助的內在價值片面地依附於它的政治價值或經濟價值。於是,貧困生資助變成了單純地服務於政治與經濟的工具,其本身的育人價值被淡化甚至被忽視了。這種傾向常常導致貧困生資助實踐的低效甚至無效,與育人方向的偏離甚至背離。因此,要充分發揮高校貧困生資助的外在價值,就必須注重其內在價值的實現。這種注重人的內在價值實現的貧困生資助,正是高校貧困生資助人文關懷價值的體現。只有充分發揮高校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才能實現貧困生的專業素質、精神素質和思想境界的全面提升。

3.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從貧困生資助作用來看,其價值可分為目的.價值和工具價值。所謂目的價值,是指貧困生資助活動本身能夠滿足貧困生的生存、發展乃至享受的需要,是對貧困生的直接價值。所謂工具價值,是指某個價值活動本身不能滿足人的生存、發展和享受之需,而能滿足實現目的需要,即實現一個價值活動的手段或工具。

從哲學的角度來説,人的需要或慾望所指向的對象在理性的作用下就會成為人追求的目標或活動的目的。貧困生資助工作是以貧困生為核心,還是以施助主體為核心,反映了人們對貧困生資助活動的目的性的不同理解。貧困生資助要為建設和諧社會服務,這是貧困生資助的工具理性所應發揮的作用,也是這項工作內在的必然要求。然而,貧困生資助更本質的是資助活動與高等教育的結合,根本目的是培養人,是通過改善貧困生的物質生活條件、提升貧困生的精神境界來促進他們全面發展。貧困生既是資助的目的,又是資助的手段,二者相輔相成,緊密聯繫。因此,關注貧困生的精神世界,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給貧困生提供全面的人文關懷是貧困生資助的根本任務和價值。一方面,貧困生資助可使貧困生與他人、羣體、社會的各種關係得到協調發展,以滿足社會羣體間和諧共處、共同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貧困生把各種幫助和關注轉化成為個體德性形成、心靈塑造、道德人格發展的內在需求,並在接受資助的過程中使這種需求得到滿足,這正是貧困生資助的目的價值的體現。

綜上所述,貧困生資助以其特有的功能多角度、多層面地提升了貧困生的生活質量,促進了貧困生與社會的融合。從貧困生資助的本質意義來説,貧困生資助對於貧困生的關注,不僅應當包括貧困生現實的生存狀態,還應包括其最終的成長目標;不僅應當關注物質層面的貧乏,還應當關注貧困生主體能力的拓展、理想情感以及綜合素質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關注其個體生活質量和生活環境的改善,關注其未來發展的持久動力,其核心價值是人文關懷價值。

二、建構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的對策

強調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建構,並不是要削弱和排斥貧困生資助的社會價值、外在價值和手段價值,而是要重視挖掘其個體價值、內在價值和目的價值,將人文關懷價值滲透於社會價值與個體價值、外在價值與內在價值、手段價值與目的價值之中,努力促進他們內在的有機統一,彰顯貧困生資助內在的人文精神。

1.堅持資助與育人相統一,切實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貧困生資助作為高等教育領域的客觀現象,其目的在於培養符合社會需要的具有優良品質和業務能力的人才,最終目的是促進貧困生個體的和諧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發展,貧困生的發展需要能否得到滿足以及滿足程度的大小,正是貧困生資助的社會價值所在。只有努力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才能儘可能做到教育機會均等和教育公平,進而實現社會的整體和諧。從這個意義來理解,貧困生資助與一般的社會慈善活動不同,其本身的特性就已經彰顯了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一致性。因此,在高校貧困生資助的實踐中,不能把貧困生個體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關係簡單地概括為排斥與矛盾,而應將把它們納入到一個完整統一的貧困生資助價值觀念體系中,並注意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以彰顯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 那麼,如何維護個體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一致?首先要承認和保護個體價值,從貧困生的現實需要出發,充分尊重和維護其發展的合理訴求,不僅要服務於他們當前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要服務於他們未來發展的綜合需求;不僅要服務於他們個體的主觀需要,還應服務於社會發展對貧困生綜合素質提升、社會行為選擇等客觀需要;不僅要服務於其生存的基礎性需要,還應服務於他們精神層面和人生價值實現的高層次需要,充分體現人文關懷。其次,要正確發揮制度的導向作用,在工作制度的設計方面,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幫助貧困生用正確的心態接受社會的關愛,充分發揮各種資助的保障作用。同時,在資助實踐中,還要堅決反對利己主義,引導貧困生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係,以感恩的心態對待施助者,自覺將個體價值的實現與社會價值的實現有機統一起來,以個體在未來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來回報社會。最後,要努力克服“社會本位論”的影響和唯社會價值觀,切實把社會價值與個體價值統一起來,努力造就一種富有新的時代特徵的貧困生資助價值體系,形成一種極富生命力和感召力的、既合理又切實有效的核心價值標準。

2.強調以人為本,努力促進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和諧對稱。貧困生資助目標的實現最終體現在貧困生個體的人格塑造、能力發展及其融入社會的程度上。從一般意義上説,這個目標的實現取決於貧困生個體對現實可能性的預見和選擇,它產生於現實,但又高於現實,反映出他們內心世界的自我意識,具有較強的內隱性。貧困生固然需要來自社會的物質資助,但更具價值的卻是強大的精神支持和情感呵護。這就是説貧困生資助要立足於貧困生生活條件的改善,必須着眼於他們與眾不同的興趣、愛好及發展趨向,而不能只注意到貧困生所具有的普遍的特徵或規律,不能總是把貧困生的個性掩蓋於共性特徵之下,忽視甚至無視其個性的存在。所以,貧困生資助的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不是分離的,而是始終聯繫在一起的,只有在具體工作中全面關注貧困生個體的生活現實,並格外關注其個性的發展需求,進而將其個體的發展融入社會人的立體化發展網絡,以實現整個社會人的和諧發展,才能真正實現貧困生資助的理想目標。

貧困生的發展需要表現為其對一定的社會關係、社會結構、社會運行方式及生活方式的嚮往和追求,這是推動其行為的原始驅動力,也是其駕馭和調控自身行為的理性判斷力。這種內在驅動力既可以改變貧困生的主觀世界,也可以成為改造客觀世界的巨大力量,藴涵着共同發展的崇高理想和價值追求。因此,我們在貧困生資助工作中,必須彰顯慈善活動所具有的同情互助的道德情感,從現實的角度、實踐的層面、理論的維度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引導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既要倡導個體自主、自立、自強,又要防止自私、自利、自專;既要培育個體的競爭意識和效率觀念,又要提倡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友愛。在貧困生認定、資助項目評定、獎助學金髮放等具體環節上,切實注意貧困生進取精神和人文情懷的培養,確保貧困生資助工作的公平正義,實現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和諧對稱。

3.着力制度創新,保持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動態兼容。在資助工作不斷深化、資助投入持續加大、資助體系覆蓋面基本穩固的基礎上,處理好目的發展與手段創新的關係,追求目的與手段的相融共通,既合規律性又合目的性地推進貧困生資助事業,實現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動態平衡,是貧困生資助的內在邏輯要求。當前,貧困生資助目的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分離表現為:在資助目標上,過於關注工具性的善而忽視目的性的善;在資助方法上,過於關注制度規範而忽視人文關懷;在主體要求上,過於關注功利性要求而忽視道德需要;在對象要求上,過於強調對象依賴性而忽視主體自主性;在資助內容上,重視共性問題而忽視個體差異。高校要在助學工作實踐中,必須充分尊重貧困生的主體地位,關注貧困生不同階段的需求,着力探尋更加富於人性內涵的資助方法,把經濟援助、技能培養、心理保健等更好地結合起來,引導貧困生樹立自信、自尊、自立、自強的精神,使助學工作成為一種功能全面、協調平衡的慈善事業。

重新審視新時期貧困生資助的主體價值定位,並不是要改變傳統資助價值定位的“社會本位論”,轉而成為“個人本位論”,而是既要堅持貧困生的主體性,又要承認施助者的主體性。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互動的,而非主動與被動的,應當實現兩者的協調統一,充分發掘貧困生資助的人文關懷價值,實現貧困生資助的最大效益。當前,在社會物質生產水平總體不高,人們參與資助的意識總體不強的情況下,尤其要考慮貧困生資助的手段創新問題,要考慮如何才能使資助政策與捐助主體的思想觀念、社會需求相匹配,使貧困生資助內容豐富化、人性化,資助方法多樣化、立體化,實現目的與手段的動態兼容。為此,政府應進一步發揮領導作用,倡導社會組織和企業主動投入、廣大公民自主參與,形成貧困生自主管理的立體助學體系。高校應主動與社會聯繫,挖掘各種社會資源,將人文關懷的資助理念體現於各項主題活動中,着力培育和提升高校貧困生的社會資本,努力為貧困生的全面發展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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