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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經驗交流發言稿

法院工作經驗交流發言稿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發言稿,發言稿的格式由稱謂、開場白、主幹、結尾等幾部分組成。如何寫一份恰當的發言稿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院工作經驗交流發言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院工作經驗交流發言稿

首先感謝院黨組給我這麼一個機會,能在這裏和大家一起交流學習。我想説明的是:我講的不一定對,只是我在法院工作十多年來的心得和體會,拋磚引玉,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想説明的第二點是,我在工作中還存在很多不足,還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在座的院領導、中層領導、年輕同志都是我的老師,都值得我學習,院領導、中層領導的工作經驗、方法等都是我要學習的地方,年輕同志的知識結構、電腦技術等都值得我學習。

我是個有很多缺點的人,我能從書記員先後順利成長為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沒出現大的錯誤,都離不開院領導的培養、同事的幫助支持。我現在能審理一些案件,沒出現大的錯誤,都是向領導同事學習、請教的結果。因此我認為,在工作學習中,哪怕有再多缺點,如果能善於向領導、同事請教,就一定能有所進步。

第一個經驗是,尊重理解當事人,才會贏得當事人對你的尊重理解。

尤其是對受害人一方的當事人更是如此。俗話説,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法官跟當事人之間也是這樣。尊重當事人,就是在心態及言行上對當事人平等相待,具體説就是文明禮貌接待當事人,耐心傾聽當事人的陳述、意見。理解當事人就是對當事人的委屈、處境表示同情理解,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同情心、正義感,相信你會為他主持公道的。

英國最偉大的作家與藝術家奧斯卡·王爾德説過,理解別人,是求得和平的重要因素。赫爾利説過,人與人之間,原存在許多隔膜與懷疑,唯有理解是化隔膜為知己、釋懷疑為良友的橋樑。可見人與人之間理解的重大效用,我並不是説要和當事人成為知己、良友,而是説理解當事人,最起碼可以消除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隔閡,消除當事人對法官的懷疑。因為當事人跟你之前也不認識,沒有交情,打官司對當事人一家來説是大事,這麼重大的事由你來負責,你能力怎麼樣?人品怎麼樣?能否公正辦理此案?當事人在心裏都是打問號的,當事人就是通過你的言行舉止來判斷你是什麼樣的人,能不能公正辦案的。如果你對他的訴求沒有耐心聽,他就會認為你更不會對他的訴求予以重視,如果你對他的痛苦表現得麻木不仁,他會認為你更不會幫他主持公道的。

記得20xx年我在刑二庭工作時,承辦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通過閲卷發現,被害人的親屬在信訪,被告人的親屬也在信訪,我很奇怪,同時意識到這個案件不好辦。我告知被告羅某的妻子有權委託辯護人,羅某的妻子抱着身患紅斑狼瘡的五歲女兒過來見我,哭着説孩子治病沒有錢了,更沒錢委託律師,遇到這種事,日子沒法過,她一個外地嫁過來的女人快撐不過來了。我首先對她説你這種情況確實不好辦,你一個女人確實不容易,對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然後向她詢問了羅某的家庭成員、社會關係等,得知羅某幼時父親早逝,母親改嫁,有個叔叔在外地經商,小有成就,羅某的爺爺年歲已高,我鼓勵羅某妻子想辦法度過難關,並給她講了法律規定,為羅某指定法律援助,讓她不要信訪,配合我找羅某的爺爺、羅某的叔叔幫忙,儘量與被害方達成調解協議,為從輕處罰羅某創造條件。她同意了。

隨後我通知被害人的親屬過來,被害人的妻子張某一見我眼淚流個不停,情緒非常激動,説張某一個好好的人一下子變成植物人,家裏全靠他經營小餐館維持生活,羅某把他撞傷了逃逸,到現在一分錢不給,也沒人去看一眼,為了給丈夫治傷,家裏的積蓄全用完了,還多了幾萬元的債務,見此情景,我也不好直接給她講法律規定,先去倒了一杯水遞給她,等她情緒稍稍平靜一點後,我説: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這事攤在誰身上誰都難以承受,不僅給你家造成了經濟上的巨大損失,給你及家人精神上也造成巨大的.痛苦,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無法挽回,你及家人一定要堅強,不能再把你們的身體搞壞了。她聽到我説的這些後,心情好了許多,又説姓羅的太沒良心了,肇事後逃逸,是我們找了很多人才把姓羅的找到,到現在一分錢不給等等。我一直聽她説完後,對她説:請放心,法院一定會依法公正的處理此案,我會盡最大努力做羅某家人的工作,讓他們盡最大能力賠償你的經濟損失。我接着問她,羅某的家庭經濟狀況怎樣?打聽過嗎?她説羅某個人可能不是很有錢,但羅某的叔叔有錢。我説你繼續打聽羅某的家庭情況及財產情況,如果發現羅某有其它財產及時告訴我,我們可以採取保全措施先予執行,同時你先回去,我們給你指定法律援助,讓法律援助律師給你好好算算,按法律規定,應該得到多少賠償,好不好?你有什麼情況隨時給我打電話。

後來她瞭解到羅某女兒身患紅斑狼瘡的事實,瞭解到羅某一直不聽話,羅某的叔叔放棄了羅某的情況,我也將我與羅某爺爺、叔叔溝通的情況及時給她反饋,並表示我再找羅某的户族有威信的人出面做工作試試,總之,我把怎麼做工作的過程全部反饋給張某,後來我把讓羅某的妻子去求羅某的叔叔,把到看守所讓羅某親自給其叔叔打電話承認錯誤,保證以後好好做人,求其叔叔幫忙的過程也反饋給張某的妻子,這個案件辦了近六個月,最後雙方終於以十萬元達成調解協議,羅某也獲得了緩刑處罰。我記憶最深的是張某的妻子同意以十萬元結案時對我説的話,她説:餘法官,説實話,十萬元連醫療費都不夠,但是我知道你已盡全部力量了,我能感受到你為我的事操了不少心,也只能這麼多了,能挽回一點損失就挽回一點,真的謝謝你。聽到張某的這番話,我很欣慰,欣慰的是我做的艱苦工作得到了她的尊重、理解、認同。

只要你重視當事人的感受,理解當事人的痛苦,讓當事人感受到你把他的事當回事,為他的事盡心盡力了,也會贏得當事人對你的感激、信任和理解,他自然會配合你的工作。

第二個經驗是,不抱怨,反思自己,改變自己,才能解決問題。

在審判工作中由於自己的工作方法、經驗、溝通等原因,當事人的誤解、錯誤理解、不懂法等原因,使工作陷入困難是經常發生的,遇到這些困難、麻煩怎麼辦?抱怨是沒有用的,逃避是逃避不了的,是你的工作還得你自己幹,改變別人也是很難的,還是反思自己,從自身找原因,改變自己最為重要,看看自己哪裏做得不夠好,哪裏需要一些調整。從改變自己開始,最後會發現,自己改變了,自己的世界也會改變。

我認為,我一直沒把自己改好,遇到事情還是冷靜不下來,前段時間還和一位律師因向證人發問的問

題當庭發生爭執,事後見面雙方都有點不好意思。後來我主動給這位律師打電話表示道歉,表示願意庭後跟他探討對證人如何發問認識上的差異,這位律師表示自己也有錯,不該不聽審判長的指揮。

幾天前,我審理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原、被告雙方都是灣鄰,都是七十歲左右的老年人,起因是,原告在位於被告屋後自己的自留地上栽種有小樹苗,被告認為小樹苗妨礙其修繕房子,就沒徵求原告意見把小樹苗砍掉了。原告發現小樹苗被砍後,懷疑是被告夫妻所為,到被告家門口罵人,被告夫妻聽到後出來與原告對罵,接着雙方發生廝打,被告夫妻二人把原告按到在地毆打,原告喊救命,被告夫妻二人把豬糞塞進原告嘴裏,事後派出所調解不好,讓原告到法院起訴。開庭之前,我就給被告的兒子做了很多工作,被告的兒子表示願意調解,願意賠償一部分錢,我給原告的兒子打電話,問是否願意調解的事,原告的兒子説太忙,具體情況跟他父親聯繫。庭審之後我問原告是否同意調解,原告表示按訴訟請求的金額26000元一分不少,見狀,我單獨給原告做工作,説你也有過錯,不該罵人,再説判決的再多,被告夫妻二人年齡這麼大,家裏一貧如洗,哪有錢賠你,原告聽後表示要跟被告打官司到底,説被告夫妻二人打他一個,最可恨的是不該往他嘴裏塞豬糞,我説被告是不對,但是判得再多,拿不到錢怎麼辦,不管怎麼説,原告就是不願讓步,我只好讓雙方先回去。

事後,我在想,明明調解對原告是有利的,法律規定、道理都跟他講清楚了,為什麼原告就是不明白呢?是我哪兒説得不夠好嗎?經過反思,感覺可能是自己在撫慰原告的感情上不到位,一味強調調解對他有利,不調解拿不到錢,還説他不該罵人有過錯,雖然説的是實話,但讓原告覺得自己受了這麼大的委屈還讓他少錢,讓他被迫同意調解,咽不下這口氣,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是打氣官司,為了爭一口氣,只有把當事人的氣理順了,案件也就好處理了。想明白這點後,我又單獨把原告及原告的哥哥喊到法院,説:把你們喊過來,耽誤你們的時間了。原告和他的哥哥立即説,不耽誤時間,你也是為我們的事。我又接着説,喊你們來是商量你們這個案件怎麼處理,原告一聽到案件,就又強調説自己一個人被兩個人打,還往其嘴裏塞豬糞,事後也不道歉,一分錢也不給,欺人太甚。聽他們説完後,我説你説得對,被告夫妻二人的確太過分了,再怎麼樣,也不能往人嘴裏塞豬糞的。被告夫妻二人把人家樹苗砍了也不打聲招呼,事後也不跟你説一下,確實做得不對,夫妻二人打一個人,把人家打倒在地,還往人家嘴裏塞豬糞,真是太不應該了。原告聽我這樣説,心情才好受點。我接着又説,我聽説你以前是生產隊隊長,村裏的人都説你這人心眼好,刀子嘴豆腐心,説你的幾個兒子也教育得不錯,也比較講理。原告立即説我們家裏的人最講理。我説,你打官司主要是為了爭口氣對不對?你不是在乎錢。原告説:是的,當初在派出所調解時,派出所讓他們拿一萬元錢就算了,他們一分都不拿,你説氣人不?我説是氣人,太不講理了,不過你這個案件怎麼處理好呢?我覺得處理事情還是理智一些,現實一些,權衡利弊,怎麼處理後果對自己有利怎麼處理,你們説對不對?原告回答説對,然後我再耐心地給他們講法律規定,講執行等等,他們都很配合,願意讓我盡最大努力做工作。這個案件最終以調解結案。

法官在工作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各種各樣的困難,只有從自身找原因,不斷調整自己,改變自己,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才能改變自己的世界。

第三個經驗是,永遠保持樂觀的心態,不怕苦,不怕累,才能不斷完善自我。

我認為,保持樂觀的心態一是要相信以後會更好,相信法官職業的未來一定會更好,相信自己未來一定會比現在更好;二是在工作中不管遇到多少困難,我相信都能解決。

十幾天前,我在同學微信羣裏看到一個演講視頻,是馬雲針對香港年輕人關於創業方面的演講,我聽了五遍,馬雲説他在與被認為世界上了不起的幾位大人物如李嘉誠、比爾蓋茨等接觸發現,這些人物都有幾個共同點,一個就是樂觀的心態,對工作,對困難,永遠保持樂觀的態度,永遠相信人類的未來會越來越好,所有的問題都會解決。另一個就是這些取得輝煌成就的人在成長過程中都是吃過很多苦、受過很多累的,一個人成長的過程就是在不斷遇到問題、挫折和挑戰,不斷思考問題、戰勝自我、解決問題、完善自我的過程。當然我並不是説我們一定要取得多麼輝煌的成就,只是想説不管幹什麼,如果怕吃苦、怕受累,你是幹不出什麼事的。

其實在工作中誰都有煩惱,書記員有書記員的煩惱,審判員有審判員的煩惱,庭長有庭長的煩惱,院長有院長的煩惱。遠看別人都很快樂,近看都一樣,我當書記員的時候,整天記庭審筆錄、合議筆錄等,送達,校對判決書,宣判,裝訂檔案,感覺很辛苦,覺得當審判員多好啊,開個庭,閲一下卷宗,寫個判決書就行了,其餘的都是書記員幹,後來當審判員了,下班時間當事人也打你電話,要求怎麼怎麼,不然就信訪等,總擔心自己把案件辦錯了,最後感覺當書記員雖然辛苦,但乾的都是直活,下班了就什麼都不用操心,又認為當庭長挺好的,案件可以交給審判員辦理,自己想辦就辦,不想辦就不辦,現在我雖不是庭長,但在履行庭長的職責,覺得當負責人真操心啦,什麼事都找你,最後又覺得當審判員只要把自己承辦的案件辦好就行了,不用操別的心。

其實人生是一種經歷,不管在什麼崗位工作,對你自己來説都是你人生特有的獨一無二的經歷,抱着樂觀的心態,認真對待,充實度過,不虛度年華,才是應有的人生態度。我認為,當書記員的時候,就要盡所有努力把書記員的工作幹好,不管大小案件,簡單的還是複雜的,都能勝任,都能快速完整、詳略得當的記下來,當審判員的時候,就盡最大的努力當個優秀的審判員,不管什麼案件都能辦,都能辦好,當負責人的時候,就盡最大的努力把庭裏同志團結好,把庭裏各項工作幹好,對自己負責、對同志負責,讓領導放心。審判事業的性質決定了審判員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各種各樣的煩惱,因為審判員整天面對的是各種糾紛,各種矛盾,形形色色的當事人,處理糾紛,處理矛盾,和不同的人打交道是你的日常工作,怕勞心費神就幹不了審判工作,沒有好的心理素質,也幹不了審判工作。

不辦複雜案件,不與難溝通的當事人打交道,永遠也學不到真本領,審判員正是通過在處理各種各樣的糾紛矛盾過程中不斷思索解決方法,與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打交道過程中不斷學習溝通方式等,不斷增長才幹,提高情商的。只有用積極樂觀的心態對待工作,對待困難,不斷克服困難,才會最終收穫快樂!收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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