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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租賃合同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工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以嚴守合同、信譽至上為準則,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下列表中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費用的租賃物資租賃給乙方使用,其租賃數量以甲方收、發貨明細表實數為準,租金計算以收、發貨明細表或出庫單、花碼單簽收時間為起止時間。

1、所租物資須按每米鋼管配一套扣件進行配套。

2、賠償費如不執行上表單價,結算時鋼管可按重慶新生機電有限公司(即二監獄)銷售價賠償,損壞扣件按市場價賠償,運費、下車費則按實際結算。

第二條 乙方所租上表物資,須向甲方提供蓋有鮮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委託書(或擔保書)、受託人(或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並按租賃物數量的多少向甲方繳納押金 元(大寫: )。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計利息,辦理結算時在完清各項手續後方能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不得少於一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乙方當時單個工程結束時間。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30天)計算,一個月及其以上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法定節假日除春節三天不計租金外,其餘照計。

第四條 乙方每月底必須向甲方以轉賬或現金方式付清當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的各種物資,原租金、賠償費、上下車費,乙方應按實支付。

第五條 乙方對甲方出庫的物資應進行當場檢查驗收,凡不符質量標準的物資應當場拒收,否則,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均屬違約,違約方應按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2、乙方應在每月底前按時支付租金,反之則從次月起每天按應付租金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賠償約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轉借、轉租甲方物資,一經發現,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賠償。

2、租賃物資如有丟失或損壞(如鋼管壓扁、斷裂、孔洞、反翹變形、扣件破裂、缺損以及改變原樣物資規格、尺寸等)應按本合同第一條表列物資約定賠償價格賠償或按歸還當時的市場價賠償。

3、租賃物資送還時,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一條表列金額向甲方賠償一次性維修費(如除鏽、清污、機油、防鏽漆、人工費及原材料費等)。

4、乙方未還清所租物資前,不論使用與否,均視為在租,不能中斷租金,須續算至還清甲方物資或照價全額賠償其短少數量後為止。

第八條 乙方提貨或返還物資時,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自提或交還,其上、下車搬運費按每噸鋼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其它: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更改之處需經雙方簽章認可,否則無效。本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直至訴訟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租用建築施工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計算方式: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租金計算方式”欄;

A、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B、按日計算;

C、按台班計算(適用於租期、工作量不確定,不便於按工作量計算租金的場合,如履帶式或輪胎式起重機):機械每天工作小時,一天工作時間按一個機械台班計算。每月日前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台班數;

D、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計算(適用於工程運輸機械,如混凝土輸送泵、輸送車、挖掘機、瀝青路面攤鋪機等)。每月日前由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量。

E、其他方式:______

2、租金總額:______元/大寫

3、支付方式: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

第二條: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工作內容: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每台機械租賃期詳見本合同第一條的表格。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續簽合同。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進場費用

租賃機械進場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包含:□運輸元、□吊裝元、□安裝元、□拆卸元、□甲方承擔:共計:______元乙方承擔:共計:______元

第五條: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時,雙方應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和《進場檢驗單》。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安裝調試並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乙方現場安裝調試合格後或第三方檢測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調試合格之日或檢測合格之日視為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日期。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而乙方不具備上述資質的,或者規定需要第三方檢測的,由乙方自負費用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安裝或檢測。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交還機械,雙方應就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

第六條:保證金乙方□是□否向甲方收取保證金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雙方約定乙方收取保證金的,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機械的毀損、滅失賠償後,餘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七條: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本合同約定的操作維護方應當按照機械運營、操作規定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指揮、維護等人員,也可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機械的操作與維護,受託方行為視為該委託方行為。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時起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乙方交付的`機械;

5、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向乙方賠償;

6、甲方應當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提供約定的機械,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文件,或者需要到相關部門備案的,乙方應當提供或辦理備案手續;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説明;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

7、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派出隨機操作人員的,派出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

第九條:違約責任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機械轉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其他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但甲方未預付進出場費或保證金的,無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該機械日租金%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損失。

4、其他第十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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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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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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