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租賃合同 >

2021車位租賃合同

2021車位租賃合同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1車位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車位租賃合同

車位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信守。

第1條、甲乙雙方確認停車位位於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負 層,編號為停車位(以下簡稱標的停車位)。

第2條、 甲乙雙方確認租賃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為 元。乙方應於每月的號以微信轉賬或者其他甲方所確認的方式向甲方進行支付。

第3條、甲方確認,租賃期內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標的停車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雜費均由甲方承擔且自行繳納,乙方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租金外,無需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第4條、甲方確認,在乙方向其提供完整租賃車位所需材料的情況下,將於2日內向本小區物業辦理完成乙方車位租賃所需的全部手續,保證乙方可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正常使用標的停車位。甲方將如期按月向物業繳納車位租金以及管理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停車位,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支付標的停車位租金。

第5條、甲方承諾其系標的停車位所有權人,且享有完整處分權。標的停車位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如因權利瑕疵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標的停車位,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6條、 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原則不得將標的停車位進行抵押或者其他權利處分,如確有必要,必須經過乙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第7條、乙方確認雙方只構成車位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應自行做好車輛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因車輛受損或車內物品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與甲方無關;甲方有義務協助證實乙方為合法車位租賃方。

第8條、在租賃期內,標的停車位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該車位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該車位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第9條、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應於3日內給予明確書面回覆,如甲方超過3日內未予迴應,視為甲方同意本租賃合同自動續期1年。

第10條、甲乙雙方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均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1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協議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11條、甲乙雙方因簽訂本合同以及辦理涉及車位租賃事宜,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駕駛證、身份證等)僅可圍繞本合同目的進行使用,任何一方均不得作為他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12條、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違約方還應負責相應賠償),且受損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13條、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標的停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4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2020xx年xx月xx日

車位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號停車位,用於停放牌照號為:______________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1、1車庫地下第55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3600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2020xx年xx月xx日年07月15日至20xx年07月14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遵守《陽光一百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註銷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信息。

第四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餘額。

第六條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後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20xx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2020xx年xx月xx日

車位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xx小區xx號地下車位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租賃期限為xx年,每年租金為xx元。合同期滿後乙方需提前xx日xx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

3、雙方協定租金按xx個月xx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於20xx年xx月xx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每期xx月xx日。租賃期內產生車位使用的管理費等用由xx方xx承擔。

4、乙方向甲方承諾:車位如在租賃期內受到人為毀損,乙方應負責維護、賠償。乙方在租賃期間只享有車位的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第三方使用。

5、甲方向乙方承諾:甲方保證車位完全符合使用目的,並保證租賃期內沒有任何第三方主張任何權利。否則,甲方應及時出面清障、協調,相關費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若甲方車位出售,則乙方享有此車位有限購買權。

6、租用期內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終止此合同,提出方應當至少提前x日通知對方並獲得對方書面認可(否則視為違約)。

7、其中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在友好協商未果前提下,違約方應向受損方支付¥xx元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違約方還應負責相應賠償),且受損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8、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20xx年xx月xx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zulinhetong/melye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