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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唐山市冀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授權代理人:唐山市冀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滄州分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先就幼兒園房屋銷售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將位於運河區御河西路金鼎領域規劃中的幼兒園房屋出售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幼兒園的經營。建築面積總計1700M2。其中14號樓純一層部分是674 M2,三層獨樓部分1026 M2。不含三樓監控室部分。(附平面圖)

注:此面積僅作為參考面積,最終決算面積依據產權處登記面積為準。

二、銷售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交房標準以現存狀態交付,乙方自行按照使用需求進行後期改造、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承重結構,且滿足消防要求。

三、幼兒園室外場地:室外活動場地必須和小區獨立分割。使用不得影響14號樓前車位的使用,且符合規劃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雙方簽約後支付定金300萬元,餘款在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畢。如乙方違約或不按照雙方約定進行付款則定金不退,甲方有權另行銷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後,即可進場裝修。交房標準遵照現有裝修標準,由乙方自行組織後期改造、裝修,原則上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並且達到國家有關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六、手續辦理:本房屋暫時不能辦理過户手續,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經營權,如果房管部門允許辦理,則甲方予以配合,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提供幼兒園建設手續,包括“建築工程規劃證”、“建築工程施工證”、“規劃驗收合格證”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質為幼兒園,此幼兒園作為金鼎領域配套服務設施,首先優先面向金鼎領域業主服務。整體開業時間不得晚於小區整體竣工交付時間即20xx年12月31日。乙方不得改變此房屋使用性質挪作他用。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非國家政策原因雙方無理由違約。如遇特殊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乙方須按按照當時市場租賃價格支付實際使用期限的使用費。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唐山市冀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 滄州分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車庫、儲藏室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買的車庫位於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儲藏室位於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款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上述車庫的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元,儲藏室的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

2.上述款項由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交付車庫、儲藏室的期限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車庫及儲藏室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則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之第二日起至實際支付全額款項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超過____天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車庫、儲藏室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車庫、儲藏室的時間交付,不管是未交付車庫或是儲藏室,或是兩者都未交付,則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第二日至實際完全將車庫及儲藏室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車庫、儲藏室總價款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超過_____天未交付車庫、儲藏室的,不管是未交付車庫或是儲藏室,或是兩者都未交付,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交付車庫、儲藏室之前車庫、儲藏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交付車庫、儲藏室之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須保證本合同所買賣的車庫、儲藏室沒有任何產權或者債權債務糾紛,如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的原因車庫、儲藏室出現產權或者債權債務糾紛的,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3.因車庫、儲藏室在買賣時未辦理單獨的產權證明,今後如乙方需要辦理車庫、儲藏室的產權證明,甲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

4.乙方在購買本合同約定的車庫、儲藏室後,乙方對此車庫、儲藏室享有所有權,今後與本車庫、儲藏室發生的一切事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 篇3

(以下簡稱賣方)與 同志(以下簡稱買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賣方將坐落於xx市 區 路(街、裏、巷) 號(幢) 室出售給買方。該住房為 結構,於 年 月竣工,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二條 以成本價、統建解困房價、房改經濟適用住房價、商品房指導價(或評估價)購買的獲得全部產權。高層住宅以標準價購買的獲得 %產權。

第三條 計價:

1、不超標面積 平方米,以 價出售,單價 元,計 元。

2、雜物間面積 平方米(層高2.2米以下[ ];層高2.2米以上[ ]),單價 元,計 元。

3、超標面積 平方米,單價 元,計 元。

4、超商品房指導價計 元。

5、超標準裝修計 元。

6、工齡折扣 年,計 元。

實際付款:1+2+3+4+5-6=

元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第四條 該房產建築面積的計算以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準。

第五條 購買單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賣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個人交款單、房改專用發票、户口簿,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購買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買方直接憑本合同、房改專用發票、户口簿,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

第六條 買方與毗鄰房產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如走廊、梯級、通道、供電、供水、排水、共用天線等系統)。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法。

第七條 買方取得該房產後,自行管理和維修、養護,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條 買方使用該產業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社會公德和維護公共利益。

第九條 買方取得該房產後,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設結構,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電設備、公共電視天線、通信和煤氣等管線;不得更改建築物外觀藝術造型,嚴禁在房頂、陽台及公共地上搭建。買方若有違反本條規定,賣方有權責令其恢復原狀、補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買賣雙方應共同遵守xx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及規定,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訴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買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為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條款、合同附件、補充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訂的文件、電子郵件、傳真文件等。

第二條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點:

2.3 供貨數量:

2.4 澆注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

序號

普通混凝土

強度等級

單價

(元/ m3

預計數量

(m3

金額

(元)

1

C25


m3

以送貨單

送貨數量為準

按實計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備註

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元/ m3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 元/ m3,地泵加價 元/ m3。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100m3以下):汽車泵出場費 元/次;地泵出場費 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於8 m3/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於8 m3/車,按8 m3/車收取。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後(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才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min(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卸載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

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為準,以體積計,以m3為計算單位。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範圍(按GB/T14902-20xx標準為±3%),按GB/T14902-20xx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後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後,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户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為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 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 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25-28日為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託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15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後,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 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户或乙方委託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於人民幣 萬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於 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 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 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餘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並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並註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免費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衞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衞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佔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後,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後,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甲方應自行僱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範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範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並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並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並嚴格按照資質證書核定的營業範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後,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並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標準,並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後,必須履行本合同。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 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後,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買受方凡採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為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採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為“ ”或本合同個人賬户,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户為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説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現場收貨人: 開户銀行:

聯繫電話: 帳 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風險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複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註冊資本,無實有資金,並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後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瞭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質量約定不明確;b.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違約責任不明確;e.付款方式不明確;f.履行方式不明確;g.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並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藉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户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兑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製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兑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鑑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鑑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塗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於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買賣合同法律風險的防範

對於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採取防範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瞭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瞭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

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於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瞭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瞭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4.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儘量參照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儘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佈有標準的合同範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鑑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對惡意履行的防範。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複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範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儘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後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户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現,如能兑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買賣合同 篇6

答辯狀

答辯人:濟南某設備廠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龐海濤,山東齊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因原告江蘇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訴答辯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答辯如下:

原告起訴所述事實及欠款金額與實際情況不符。

20xx年9月29日,答辯人與原告簽訂一份《供應合同》,對供貨條件及方式、交貨地點等內容作了具體而明確的約定。其中,《供應合同》第一條對供貨條件作出了明確約定:首先是答辯人根據實際需求編制《購物材料清單》,然後是被告根據原告提供的《購物材料清單》進行報價,並確定供貨期,最後是答辯人對原告的報價及供貨期進行蓋章確認。至此,原、被告雙方之間就該部分《購物材料清單》中載明的貨物的買賣關係方才成立,原告才可以按照《購物材料清單》組織發貨。

原告庭前提供了12張收貨單據,金額共計18868767.3元,經答辯人仔細核對,發現原告共提供的12張收貨單分別存在下列情況:

第一、20xx年1月18日收貨單兩張,貨單編號、金額分別為:1401-0161號、703275元;1401-0162號、185550元;20xx年3月12日收貨單三張,貨單編號、金額分別為:14030108號、111442.5元;1403010109號、11033.8元;14030110號、4644605元。上述五張收貨單共計貨款1475761.8元,均為答辯人提供了《供貨材料清單》、原告進行了報價、答辯人簽章認可後所發貨物,並經答辯人的工作人員簽收,原、被告對上述貨物存在買賣關係。

第二、20xx年3月收貨單兩張,貨單編號為:14030241號和14030242號,上述收貨單中載明的貨物答辯人並未收到,收貨方簽字人員為閆文芝也不是答辯人的工作人員。答辯人對原告就上述貨物提出的訴求不予認可。

第三、20xx年3月收貨單一份,貨單編號為:14030120號;20xx年4月22日收貨單一份,貨單編號為:14040258號;20xx年4月收貨單三份,貨單分別編號為:14040324號、14040325號、14040326號,上述五份收貨單所載明的貨物已由答辯人單位的工作人員簽收,但是上述貨物答辯人從未編制《購物材料清單》,原告也沒有報價,並經答辯人簽章確認,故該部分貨物並非答辯人購買,而是原告自行擅自發貨,存放於答辯人處的代存貨物,對於上述貨物,答辯人無付款義務。

第四、原告供應的型號為:3*4+1*2.5的1926米電纜存在質量瑕

疵,不能使用,共計18489.6元,該部分貨款應在欠款數額中予以扣除。

鑑於上述事實,答辯人購買原告的貨物價值為1475761.8元,截止原告起訴之日起,答辯人已經分別於20xx年12月9日、20xx年3月12日各向原告支付10萬元的承兑匯票,於20xx年5月28日向原告支付20萬元的承兑匯票,三張金額合計為50萬元。因此答辯人實際欠原告貨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

綜上所述,原告起訴所述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答辯人實際欠原告貨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望貴院查清上述事實,依法判決,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天橋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濟南某設備廠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6日

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簽訂時間:

買受人:簽訂地點:

起始日期:截止日期:計劃金額(元):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產品名稱

交貨時間

單位

(kg)

數量

單價

保護價

( 元kg)

總金額

( 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按《食用菌菌種管理條例》和《無公害江山白菇省級地方質量標準》標準執行。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買方於菌種接種之日起0日內提出驗收要求的,按前款規定的質量標準到買方種菇地驗收。賣方自接到買方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的驗收要求之日起3日內未辦理驗收的,視為質量不合格。買方在上述期限內未提出要求的,視為質量合格。

第三條白菇菌種的交貨地點、時間及提供方式:和方式為:_____________。

第四條定金:買方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支付收購定金______元。交貨時定金(抵作貨款)。定金支付後,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___所有。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負擔;由賣方送到買方指定的——投售點。運輸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菌種瓶的供應及回收和費用負擔:菌種瓶由賣方提供,每個菌種瓶收取押金______元,由買方於菌種出售後_____日內返還菌種瓶時按實際返還的個數退回。

第十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賣方必須做好對買方的售後技術指導服務。買方未按賣方的技術指導操作而引起的損害,由買方自負。菌種在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由賣方負責調換。

出賣人買受人

出賣人(章):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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