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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熱門】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買賣合同 篇1

買方:

賣方:

為維護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相關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傢俱的買賣。

一、傢俱買賣內容及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元

二、其它相關費用

運輸費:人民幣 元,由 支付;安裝費:人民幣 元,由 支付;其它費用:人民幣 元,由 支付。

三、款項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簽訂本合同時,買方付清全部款項 元;

□ 分期付款: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口 定金款 口 預付款) 元;在 支付貨款 元,若前期已支付定金款,則定金款抵作貨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的定金,買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質量標準

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的強制性條款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企業明示質量標準(無明示質量標準時按照相關國家、行業標準)、產品使用説明、宣傳資料以及口 經雙方確認的樣品、照片或圖紙、口 其它雙方約定 。

五、交貨及驗收

□ 買方 年 月 日前自提;

口 賣方於 年 月 日送貨至 。

(注:應寫清詳細地址,宜包括樓層或是否入室等)

□ 其他方式(如電話預約等): 。

若買方購買的商品由賣方安裝的,則貨到指定地點後給予賣方 天時間的安裝期。

買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對產品進行驗收。對於無需由賣方安裝的傢俱,買方應在賣方送貨到達指定地點後 (時間)或在貨物自提前對傢俱的數量、款式、顏色及是否有明顯質量缺陷進行驗收;對於由賣方安裝的傢俱,買方應在安裝完畢後 (時間)對傢俱質量進行驗收。

六、售後服務

傢俱"三包"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傢俱售後服務規範》規定,雙方約定三包期限為 年,(一般傢俱不得低於年,紅木傢俱不得低於年)。產品有質量問題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退貨、更換或者修理,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者修理;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退貨、更換或者修理,日內,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者修理。

七、違約責任

1、買方需按時支付貨款。買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日,須按未支付貨款的 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全額貨款的 向買方收取違約金;

2、買方需按時接收貨物。買方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未提貨或不給賣方提供送貨條件的,賣方有權向買方收取每天 元的保管費用;

3、賣方按時送貨或安裝。賣方逾期送貨或安裝的,每逾期日,須按未交付貨款的 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逾期交貨或安裝超過 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全額貨款的 向賣方收取款違約金;

4、賣方提供的貨物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因產品嚴重質量問題導致買方選擇退貨,賣方除返還買方已付貨款外,還需賠償買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八、糾紛解決程序

賣方已經撤離市場或展銷會的,市場或展銷會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付責任,並有權向賣方追償。

買方和賣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糾紛,應先採取(、友好協商;、先向傢俱市場或展銷會主辦單位投訴;、請求賣場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調解;、向賣場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訴;)等方式解決。若解決不成,買方可按第 種方式解決:、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向人民法院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買方、賣方、市場方各執一份。

買方(簽章):

地址: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賣方(蓋章):

地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市場(展銷會)主辦單位(蓋章):

地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 稱 規格或型號 品 牌 生產商 數 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 路 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籤: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籤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户、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並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 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註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繫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元。

(2)餘款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止,每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服裝的買賣進行協商,現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標的物概況

1、名稱:

2、規格:

3、樣式:

4、款式:

5、數量:

二、價款與結算

1、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2、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雙方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4、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三、包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運輸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五、質量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六、甲方職責

1、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2、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3、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七、乙方職責

1、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____ ∶____ ∶____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2、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3、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4、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________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5、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___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6、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________天內處理完畢。

八、權屬

1、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2、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 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九、合同變更、解除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3、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4、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十一、附則

1、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兩方各執________ 份。

3、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雙方可續簽合同。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申請人:程##,女,漢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XX市XX區1樓2門10號。

被申請人:陝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1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返還購房款114719元,並賠償利息5091元;

2 請求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請人與兩被申請人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位於XX市###小區第22棟10602號房屋以382396元出讓於申請人。被申請人應於20xx年12月31日向申請人交付房屋。申請人應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

申請人依據合同約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交納給被申請人。xx年3月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是在違法銷售房屋,其購買的房屋沒有法律規定的相關手續。因此申請人認為其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請求裁決確認合同無效,並由被申請人返還購房款114719元,賠償申請人利息5091元。

此致

西安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xxx年三月十四日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______樓,一樓為______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需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藤興林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秩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1、材料名稱、規格、單價及產地

上表中材料單價為砂礫石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價格,含材料出廠價、裝卸費、運雜費及税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單價為不變合同價。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單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2、供貨數量:甲方實際施工需求數量。

二、質量要求:

1、乙方所供應的級配砂礫石粒徑控制在0~10cm內,砂礫石含泥量不大於5%。其它指標滿足甲方與本工程項目業主所籤工程合同文件以及本合同中對材料質量的要求。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開採許可證等各類證明。

三、數量、計量單位及計量方法:

1、供應數量以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為準。

2、計量方法:

(1)、乙方將材料運送至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指派專人按實際方量驗收,出具驗收票具。

(2)、以甲方實際簽收的合格數量作為結算數量。

四、供貨期限及交貨地點:

1、 級配砂礫石 供貨期限由甲方決定。

2、交貨地點: 卸貨到甲方工地指定地點 。

五、結算方式

1、乙方交貨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簽發入庫單後在每月最後五天內,甲方憑乙方提供的銷售發票、入庫單及相關證明等資料結算。

2、貨款支付按每月已結算的材料貨款的65%支付,餘款在停止供貨後一年內付清。

3、支付貨幣形式為人民幣。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結算貨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供料計劃提供給乙方。

3、甲方應指定人員簽收乙方送至工地經抽檢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貨時間。

4、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賣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試驗

室抽檢結果為準),其退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按時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合格材料,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貨不能滿足甲方供貨時間和供貨質量要求時,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整車規格、質量的一致性,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收貨並可追究相關責任;甲方若發現卸料過程中摻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須停止卸料,經抽檢合格後方能卸貨。

4、乙方在材料運輸途中或中轉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產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更、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十萬元的違約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計劃生產材料,確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責任未能按用料計劃生產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按甲方供貨計劃供應材料,致使工期延誤,除承擔相關損失外,每延期一天,向買方支付五仟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另行選擇供貨商的權利。

3、其他違約責任按國家現行《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

十、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需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貨完畢並付清所有款項後即自動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賬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產品的名稱、批次/型號、數量、價格等

1.1表中單價為綜合單價,系貨物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一切費用,包含出廠價、運雜費(含裝吊、捆紮、運輸、中轉、卸貨、倉儲)、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税金等費用。(提示:綜合單價中應包含的費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1.2 此單價在合同履行期內 調整,調整方式為: 。

(提示:綜合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內是否調整,由簽訂單位自行約定,如約定調整價格的,應明確具體調整方法。)

1.3以上數量為暫定量,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數量增減。甲方減少數量的,不屬於違約;甲方增加數量的,乙方應按合同其他條款執行。結算以本合同第7.2條為準。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期限為暫定期限,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單方調整合同履行期限,但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質量標準和相關要求

3.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 水泥符合 國家標準及業主和監理的要求,產品的化學成分和機械性能、重量以及允許偏差質量能滿足的要求。乙方交貨時出具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實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説明、使用時應注意的問題,特別是與各種外加劑的反應及處理。

4. 計量方法

4.1 包裝水泥以乙方在交貨地點的實際交貨包數為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

4.2 散裝水泥數量以甲方的電子計量衡計量為準,乙方出廠磅單數為參考,合理磅差率 ‰,合理磅差率內的正/負誤差由甲方承擔。

5.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5.1 交貨時間: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計劃通知後,在 日內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5.2 交貨地點: 項目部現場拌合站(或現場工地倉庫)。

(提示:地點約定應具體詳細,如供貨地點較多或簽訂合同時尚未確定,建議約定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5.3 交貨方式: ,未將貨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風險及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提示:交貨方式應約定明確,如散裝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儲罐;袋裝水泥工地卸入倉庫交貨。)

5.4 包裝方式:

(提示:約定散裝還袋裝。)

6. 驗收及提出異議

6.1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提示: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約定)

6.2 乙方應提供水泥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或試驗報告單,但並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

6.3 包裝水泥袋上應有水泥品種、強度等級、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水泥袋完整,生產日期應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6.4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對水泥進行驗收檢查,逐批查驗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單,並應對其品種、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等進行驗收。

6.5 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可以進行復檢。複檢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後送複檢,檢驗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複檢費用由過錯方承擔。(提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具體約定,可以約定為送省市級建築材料監督站進行復檢。)

6.6 對儲存期超過兩個月或對質量有懷疑的水泥,應複驗其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並按試驗結果使用。

6.7 甲方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數量等不符合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應自收到產品後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對產品質量的異議不受該時間的限制,隨時發現可隨時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日內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收到的產品,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提示:甲方提出的異議中,應明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不符合情況及其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6.8 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進行現場接收(指定收貨人為:),貨物經收貨人對外觀、型號規格、數量檢查合格後,由指定收貨人在乙方出具送貨單據上簽字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為甲方有效確認。產品簽收的,並不視為免除乙方對產品質量和技術應負的責任。

6.9本合同約定貨物的質保期為 12月,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果乙方對貨物有另外承諾的質保期且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同意以期限較長的為準。

7. 結算與貨款支付

7.1 本合同無預付款。

7.2 每月的日為當月的結算截止日期,甲乙雙方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共同籤認的憑證計算當月水泥實際收貨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為結算、支付依據。(提示:本條課根據合同實際情況和本單位結算管理進行約定)

7.3 貨款支付採用下列第 項。

(1)貨款一次性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税發票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 %,剩餘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一次性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2)貨款分期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的增值税發票後日內,甲方按當月業主向其撥付的工程進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於當月貨款結算金額的 %,剩餘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金滿後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並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分期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7.4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

乙方指定款單位名稱: ,開户行及賬號。(提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銀行轉帳、信用期支付等方式,但在約定承兑匯票方式時,應註明此價格基礎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貼息。)

7.5 運費計算方式:一票制結算,運費包含在綜合單價中,乙方統一開增值税發票。

7.6 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 3 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為甲方違約且不計息,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項目的貨物供應。

8. 甲方義務與違約責任

8.1 甲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8.2 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8.3 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範圍內的產品。

8.4 按合同約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收。

8.5甲方在寬限期後,仍逾期支付貨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9. 乙方的義務與違約責任

9.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各種單證,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無條件承擔退貨等費用,並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單證的貨款金額的%的違約金,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2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貨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方採購,所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擔;如逾期超過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3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異議時提出的要求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乙方仍不能滿足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本批次所交產品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如製取的水泥試件抗壓、抗折、抗滲(如果有)不能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相應的貨款,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為清除不合格產品發生的費用及工期延長的損失費用。

9.5 乙方應提供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水泥儲存罐,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物品,乙方應承擔甲方一切損失。(提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本款)

9.6乙方多送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產品,退場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拒絕收回多交部分貨物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上述貨物,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7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貨,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其它供應商,並由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9.8乙方必須做好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環境保護,遵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因違反規定而受到任何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對道路、環境、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9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和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有關貨物無法律權屬上的瑕疵、無知識產權爭議,如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10 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10.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

②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

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11.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於擔保。

11.2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及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9

一、買賣合同的特徵、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1、買賣合同的特徵

買賣合同為:有償合同

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 買賣合同為:雙務合同

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

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

買賣合同為:諾成合同

買賣合同自雙方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2、

3、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是?

5、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條款

二、買賣合同管轄法院、買賣合同管轄地、買賣合同管轄權

1、買賣合同(即)糾紛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關於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的爭議

3、口頭約定買賣合同管轄問題認定初探

4、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

5、本案如何確定案件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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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所: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中國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海王大廈a座14層篇二:在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適用問題

在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適用問題

第一、合同法規訂中沒有對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存在進行強制規定,即違約金不是買賣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

違約金可以分為兩種,即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關買賣合同的法律及條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屬法定違約金,如1993年9月2日公佈的《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佈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佈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等。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後,上述法律條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終止,該法分則第九章買賣合同中對逾期付款並沒有法定違約金的規定,故對違約金的適用只能從當事人的約定,如當事人對逾期付款沒有約定違約金,則不得適用給付違約金的法律責任,判決或調解逾期付款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如何理解最高院就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批覆

在這裏小編覺得,最高院的批覆是對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就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

法律問題的請示所作的答覆,原《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條例中規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沒有統一具體的計算標準,最高院法函[1994]10號首次對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作出統一規定,後又以法復[1996]7號、法釋[1999]8號批覆,兩次調整了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並規定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合同法》施行後,最高院法釋[20xx]34號批覆規定,將法釋[1999]8號批覆中規定的計算標準刪除。上述批覆,源於原法律條例中有關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先前法律已作了修改,舊的解釋就不能藉以為據,批覆所依據的原法律、條例現已廢止,批覆的法律基礎喪失,如仍按批覆精神,在沒有約定違約金時,參照人民銀行的逾期付款利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將與現行法律相沖突。

第三、違約金與其他違約責任的適用問題。

第四、逾期付款從應當支付價款時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01523c13f78a6529647d53c4pn=2&x=0&y=1268&ra

篇四:論買賣合同中違約對風險承擔的影響

風險承擔問題在買賣合同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在合同審核、風險評估中最重要的關注點之一。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需要按照法律對於風險承擔的規定來平衡合同雙方的損失和利益。當雙方當事人涉及違約行為時,風險負擔的原則就比較複雜,需要將違約責任納入到風險負擔的考量範圍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是雖然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二者之間卻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在一般情況下二者互不影響,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就是履約過程中損害發生後可以同時存在。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不同違約形態下的風險負擔原則:

一、預期違約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對於債權人方來講,預期違約的法律效果有兩種,一是債權人接受預期違約,不再為履行合同做準備也不會發生任何成本,解除合同並請求債務人賠償,因為只有在債權人接受的情況下才構成預期違約;二是不接受預期違約,合同繼續有效。債權人可以選擇在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之後立即採取措施,要求債務人進行損害賠償,此時表明債權人接受了債務人的意思表示,預期違約成立。根據《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510條(3)規定,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雙方當事人違約的情況,則會對風險的負擔產生根本影響,如果出賣人已經把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特定化,買受人在貨物交付之前預期違約或者以其他方式違約,出賣人可以就自己保險不覆蓋的部分在合理的.商業期限內向買受人提出索賠。也就是説,雖然按照交付主義原則,在貨物交付前損毀的風險應由出賣人承擔,但如果買受人發生預期違約,此時的貨物損毀的風險轉為買受人承擔。

如果債權人選擇了第二種情況拒絕了債務人預期違約的意思表示,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應該如何分擔呢?債權人的拒絕可以認為是合同繼續有效,債權人可以等到合同履行期到來之時再要求債務人進行賠償。也就是説,當債權人拒絕債務人的預期違約意思表示時,預期違約不成立,那麼風險負擔的原則仍然按照交付主義原則分配。

 二、實際違約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實際違約相對預期違約而言,是指合同履行期到之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實際違約可分為幾種形態,如根本違約、不履行、履行瑕疵和延遲履行。

 1.根本違約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在根本違約的情況下,風險的負擔方式應當隨債權人的救濟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中第70條規定了出賣人根本違約時的風險負擔規則:“如果出賣人已根本違反合同,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和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不損害買受人因此種違反合同而可以採取的各種補救辦法。”也就是説,只有在出賣人根本違約時,買受人才可以採取如“宣告合同無效”的補救措施,此時風險的承擔又轉移給了出賣人。比如甲乙雙方簽訂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買受人在收到貨物驗收後,發現貨物是完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次品,此時雖然貨物已經在買受人照管之下,但買受人可以以出賣人根本違約為由拒絕接受貨物宣告合同無效。此時如果貨物發生損毀滅失,則風險應由出賣人承擔。另一種情況是出賣人根本違約時,買受人沒有選擇解除合同,而是承認合同繼續有效並要求損害賠償,修理貨物等補救措施。此時貨物正常交付,那麼按照風險負擔的一般規則,貨物在交付之後的風險應該有買受人來承擔,即便是出賣人已經根本違約,買受人所要求的賠償損失也不應該包括風險發生所導致的貨物損失部分。換句話説,買受人要求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進行賠償或者重新交付替代貨物,那麼在買受人照管下的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是否因為風險滅失與合同的根本目的沒有關係,風險則理應由買受人承擔,否則,出賣人既要承擔重新交付貨物的義務又要承擔已經交付了的貨物的風險,對於出賣人來講有失公平。

2.不履行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如果出賣人無正當理由拒絕交付合同標的物,表明出賣人不願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實際上已經侵害了買受人的應得利益。因此,合同簽訂的目的落空,出賣人構成根本違約。出賣人拒絕交付的標的物自始至終都在出賣人的照管之下,與買受人無關,因此在此期間發生的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如果買受人拒絕受領合同標的物,風險負擔的原則取決於買受人是否有正當的理由。假設買受人在驗收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與合同描述不符,因而拒絕受領,則在這種情況下拒絕受領是因為出賣人的根本違約,風險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反之,假設買受人由於自身管理原因項目執行期推遲而拒絕受領,那麼買受人構成違約,在此期間發生的風險應當由買受人承擔。

3.瑕疵履行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1)如果出賣人交付的貨物有質量瑕疵,只有在其違反了合同實質性目的時,且買受人形式了拒收權的情況下,風險才由出賣人承擔。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2)出賣人瑕疵履行數量不符的情況可分為多於約定數量或少於約定數量。《英國貨物買賣法》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中規定了部分履行的情況,如果出賣人交付了少於合同約定的貨物數量,買受人可以拒收貨物也可以接受貨物,但必須支付相應的貨款。如果出賣人交付了多於約定數量的貨物,買受人可以接受合同約定數量的貨物拒絕多餘的貨物,或者拒絕接受全部貨物。當然買受人也可以接受全部的貨物並承擔多餘部分的價款,同時,在全部貨物交付後多餘部分貨物的風險也應該由買受人承擔。但是,如果買受人拒絕接受多餘部分貨物,在發出正式通知後,如果此部分貨物發生意外滅失,風險則應該轉由出賣人承擔。步步高論文發表網,本站刊載大量經濟論文範文格式,管理職稱論文。供廣大論文答辯需要者、經濟評職稱需要者參考。

 4.延遲履行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1)因債權人延遲受領造成的不及時交付。在買賣合同中,債權人的受領延遲指的是買受人針對出賣人的交付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一種違約形態,它與第一種情況的過錯或者疏於配合不同。《德國民法典》第293-304條規定,在債權人因不受領貨物而負延遲責任時,風險負擔轉移給債權人。《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510條也規定,違約情事包括延遲受領,所以在買受人延遲受領的風險,原則上也應該由買受人承擔。可見在買受人受領延遲的情況下,出賣人已經完成其主要義務,各國法律普遍規定減輕出賣人的責任,出賣人對於自己的輕微責任或者對於風險造成的標的物損失不應承擔責任,那麼雖然貨物沒有實質意義上的交付,但此時的風險已經轉移給買受人承擔。

(2)因出債務人延遲交付的情況。各國法律對這一情況的規定都比較一致,《德國民法典》第286條、287條規定, 債務人應對交付延遲所產生的損害負擔賠償責任,如果延遲後交付對債權人無利益,則債權人可以拒絕受領標的物並對不履行要求損害賠償。債務人應對延遲期間的任何過失負責,包括延遲期間因發生意外而造成的給付不能,債務人也應當負擔責任。

《智利民法典》中關於標的物的滅失一章中的第1672條規定:“如特定物因債務人的過失或在債務人延遲期間滅失,債務人的義務依然存在,但債的標的發生變更;債務人負擔給付該物的價金並向債權人賠償損害的義務。然而,如債務人延遲,而作為標的物的特定物因如它處於債權人權力之下仍不免滅失的意外事件滅失,則債務人僅應賠償延遲造成的損害。但如果在意外事件之情形,如該物處於債權人的控制下即不會發生同樣的滅失,債務人應負擔給付物的價金和賠償延遲損害的義務。” 也就是説,出賣人如果延遲交付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即構成根本違約,此時出賣人應承擔延遲期間標的物的風險造成的損失。

總結來説,在雙方當事人的眾多違約形態中,我們無法明確用法律規定哪種情況下風險就一定由哪一方承擔,也不會存在某種法規適用於所有的情況,但法律應當根據當事人違約所產生的不同法律後果及損害程度來判斷風險負擔的原則。如果當事人的輕微過失不損害對方當事人的根本利益,則僅需要負擔賠償責任,風險的負擔仍然應當按照一般情況下處理;但如果違約造成了合同目的落空或者對方當事人無合同利益,則應當同時承擔風險損失和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惡意違約,還應承擔合同相關的間接損失。因此,不論是那種違約形態,只要構成根本違約,就會對風險負擔原則造成影響。在司法實踐中,需要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用現有的法律法規來彌補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參考文獻:

[1]馮大同.《國際貨物買賣法》,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93年版

[2]史尚寬.《債法各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3]惠從冰.《違約救濟比較研究》,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4]餘延滿.《貨物所有權的轉移與風險負擔的比較法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5]李新天.《違約形態比較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6]馬特,李昊.《英美合同法導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湖北世紀中商百貨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

一、商品名稱、價格、數量

二、質量要求

三、交貨與安裝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

四、驗收

1、驗收標準

(1) 驗收標準為甲方的簽字確認稿,甲方驗收合格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

(2) 甲方在驗收期內發現乙方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

損失並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2、驗收期為自甲方收到貨物 當 天。

五、貨款結算

1、付款時間:貨到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款。

2、付款地點:湖北世紀中商百貨商場

3、付款方式:轉帳支票

六、協議簽訂地: 武漢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應向甲方支付30% 違約金。

1、製作品交貨時間不符協議約定。

2、因製作品不符合約定,而延誤交貨時間。

3、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交貨的。

4、安裝不符合約定的。

5、違反協議其它約定的。

(二)、甲方若違反協議約定,應向乙方支付30% 違約金。

八、解除協議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協議,對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甲方可以拒絕接收貨物或者解除協議。

九、爭議解決辦法

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按協議規定履行各自應負的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 若協商不成,則,採取法律手段解決。

十、本協議隨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 20xx 年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法律效力,附件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世紀中商百貨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4號 地址:

聯繫電話:(027)87257559聯繫電話:

(蓋章):(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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