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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個人勞動合同

【薦】個人勞動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薦】個人勞動合同

個人勞動合同1

自20xx年5月5日起,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税標準調整為151368元(含本數),個人解除勞動合同。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151368元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税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本刊將對細節進行解答。

南山區何小姐來電諮詢: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税標準是多少?應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1157號)規定,自20xx年10月起,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納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9178號)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即對超過的部分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平均計算。

《深圳市地方税務局關於調整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標準的通知》深地税發〔20xx〕127號)規定,自20xx年5月5日起,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税標準調整為151368元(含本數)。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151368元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税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僱的,已納税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僱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税。

例:國內員工王某在深某企業工作5年,20xx年5月9日被解聘,獲一次性補償收入171006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税款的計算為:

應納個人所得税的補償收入:171006-151368=19638(元)

應納税額=(19638÷5-20xx)×10%-25×5=838.8(元)

福田區韓先生來電諮詢:個人轉讓普通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可以享受營業税税收優惠政策。問: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深圳市地方税務局關於調整我市營業税契税個人所得税“普通住房”執行標準的通知》(深地税發〔20xx〕602號)規定,我市享受營業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税收優惠政策,以及個人所得税按住房轉讓收入核定徵税徵策的“普通住房”執行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合同範本《個人解除勞動合同》。

《深圳市地方税務局轉發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關於我市20xx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通告的通知》(深地税發〔20xx〕124號)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值:羅湖區21170元以下、福田區23200元以下、南山區22000元以下、鹽田區20980元以下、寶安區(含光明新區)14830元以下、龍崗區(含坪山新區)13570元以下,上述價格均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以人民幣計價。該價格為我市享受營業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以人民幣計價),以納税人在市房地產信息系統網籤住房認購書或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羅湖區胡先生來電諮詢:新設立辦理税務登記時,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有一項為“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問:具體包括哪些?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深圳市國家税務局深圳市地方税務局關於税務登記有關問題的公告》(20xx年第4號)規定,納税人辦理税務登記業務提供的“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具體包括: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憑證》、場地使用證明。

其中,對於租賃場所的,屬20xx年4月1日後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應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憑證》。

場地使用證明是指由各區(新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工作站、園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場開辦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等機構、部門和單位出具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證明。

編輯

個人勞動合同2

各位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x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xxxx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xxx營業所上班。由於該所地處鬧市,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單位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緻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客户一個滿意的服務。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客户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户的滿意和信任。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xx 月 xx 日

個人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__年】勞動合同關係,現乙方對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並永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按照相關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次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和賠償以及其他要求。

5、乙方在簽字之日起7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宿舍騰清、線路人員賬務交接、償還電費以及財務借款等事項。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話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7、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負責人:

1、經甲方和乙方負責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2、乙方負責人必須保證甲方施工期間充足穩定的施工人數,並以1000—1500元風險抵押金的方式向甲方作出具體承諾。且對乙方施工人員在僱傭期間一切違規及違法行為負完全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施工規範要求。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管理人員的要求進行正常的施工作業。

5、乙方在施工中間除(婚喪嫁娶。生病住院例外)一律不準請假。

6、嚴禁乙方在當地少數民族聚居地發生(酗酒、賭博、吸毒。偷盜。不正當性行為)若發現一次,扣去工資50—100元,並由當事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及刑事責任。且乙方負責人負連帶責任。

7、乙方在施工中間必須牢記先安全,後生產,在施工中間由於自己違規操作而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8、甲方每月按時結清當月發生的工資額。

9、乙方在施工中間,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分配,違反一次,罰款50—100元。

10、嚴禁乙方在工作中間或夜晚吃完飯之後離開施工現場及住宿地500米範圍,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11、珍惜糧食,保持施工現場乾淨整潔,愛護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和機械設備,若發現倒賣施工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300元。

12、本合同一式二份。

13、本合同的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5

通過一學期的勞動合同法的學習,雖然對勞動合同法的認識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認識。以下是我對勞動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體會。

我們都知道,勞動者工作地點存在安全隱患,超時工作甚至長期的加班加點,沒有社會保險以及缺乏職業危害防護等現象普遍存在,但由於相關法律制度不盡完善,加上勞動監察和執法不到位,這些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很難得到徹底糾正。而通過在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中對比加以約定,可以“防患於未然”。實現從源頭上維護。

20xx年一月一日頒佈了新一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勞動合同法,確實是對處於弱勢的勞動者,規定了相應的保護條文。明確指出“用人單位裁員應承擔社會責任”、“用人單位有義務主動與勞動者訂立出面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寫明‘職業危害’和‘防護措施’”、“政府機關人員不作為給勞動者造成危害應擔責賠償”這幾條,加大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然而,這樣一個能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只有相當少的人認為它確實可以起到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學習的過程中也懷疑過它的真實性。

其實,人們對法律的懷疑和不信任,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條文,在實際生活中猶如白紙一張。《勞動法》頒佈已經十多年了,但《勞動法》中很多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條文,並沒有真正落實,因為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會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讓勞動者擔心,執法者會不會因為“引資”而屈從於資本的威力,從而放棄甚至犧牲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種情況在《勞動法》的執法中,幾乎成為常態,否則,怎麼會有血汗工廠長期存在?《勞動法》和執法部門已經淪為權貴手中玩弄勞動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國”的今天,人們對法律的懷疑,是即是對政府依法治國的能力的懷疑,是對政府以人為本、建設***社會能力的懷疑,更是對一個國家的性質和強弱的懷疑。

“籤不籤勞動合同沒有太大區別”、“簽了勞動和同也沒啥用”……説起勞動合同,經常可以聽到類似這樣的“評價”。

“這反映了勞動合同的形式化問題。”有關專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勞動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條,缺乏實質要件,不能發揮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的作用。許多勞動合同雖然有勞動報酬的條款,但沒有寫明具體數額,有的僅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有的甚至規定“生老病死都與企業無關”、“發生了事故企業不負任何責任”等違法條款。 由於流於形式存在缺陷,特別是缺乏實質性內容,相當部分勞動合同並沒有讓勞動者切實感受到作用,這反過來又影響了勞動合同制度的有效實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增加規定了勞動合同實質要件的條款,讓勞動合同有名更有實,這就是新一代的《勞動合同法》。

個人勞動合同6

xx:

因x,公司決定於xx年x月x日解除與你x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x年x月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xx年xx月xx日

簽收:x

xx年xx月xx日

個人勞動合同7

陳某、呂某等三人合夥承包A企業法人下屬的經工商註冊登記的經營門市部,門市部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為所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姚某,主要負責人即為職工陳某,承包期五年,承包三年後,A為了置換職工身份的需要,經協商與陳某、呂某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個人承包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關係解除後,門市部負責人陳某以財務會計呂某已不是公司職工要求呂某走人。筆者以為,陳某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呂某在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後有權繼續以承包人身份堅守原崗位工作。

一、企業職工內部承包關係以勞動關係存在為基礎,職工同時是承包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一)包容在服務期內的承包期限屆滿,勞動合同依法不終止。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企業與內部職工之間簽訂的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而約定的權利、義務協議,是企業內部常見的生產經營方式之一。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企業內部承包關係以勞動關係的存在為基礎,二者之間存在牽連,但二者又有很大區別。司法實踐中統一的觀點認為,內部承包合同不同於勞動合同,內部承包合同的終止並不意味着勞動合同的解除。內部承包合同終止後,勞動者仍可依據勞動合同享受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勞動合同通過合同程序被一併解除。

(二)內部承包合同是職工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具體途徑和方式。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主體是作為用人單位的企業和與之具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二者之間具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屬於不平等主體。作為勞動者,勞動是謀生的手段,勞動者履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過程即是勞動者完成生產任務的過程;勞動者履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義務所獲得的報酬,是等量勞動領取的等量報酬,體現了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是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具體表現。企業內部承包合同與經濟合同有着本質的區別,理應受勞動法調整,這是由承包人同時具有職工身份,承包工作是同時是勞動合同約定義務所決定的。

二、解除時勞動及承包合同均未屆約定終止期的,所解除勞動合同的期滿時間不是同時存在的承包合同的期滿時間

承包合同的期限常常長於或短於事先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屆滿時間。比如:甲、乙兩職工於1998年5月分別與企業達成長達8年的勞動合同,甲於20xx年5月與企業簽訂5年期的承包經營銷售部的內部合同,乙於20xx年5月承包企業所屬的職工衞生院,承包期3年,合同範本《個人承包 勞動合同》。甲情形下,承包合同期包容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為內部承包合同是職工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具體途徑和方式,所以,雙方當事人不存在藉助承包合同縮短原勞動合同期限,即提前一年於20xx年4月終止勞動關係的真實意思,承包期間屆滿原勞動合同仍然在發生效力。乙情形下,承包合同成立並生效於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卻延伸至期外1年;如果依承包期視為雙方認可勞動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到20xx年4月,那麼,在原勞動合同截止日即20xx年4月前的20xx年12月31日乙與單位所解除的勞動合同,就不是原勞動合同,而是內部承包合同。如此推論:在同步存在包容此前期間的勞動合同時,解除承包合同即解除了此前存在的勞動關係;而這是被甲情形否定了的結論。即:乙所解除的是有效期屆至20xx年4月的勞動合同,而不是視為有效期延長至20xx年4月的勞動合同。

三、承包期限超出勞動合同的終期或此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承包合同終止也不導致勞動關係終止。

A企業(包括經營門市部)如果未與呂某簽訂過勞動合同,由於承包事項可以被看作企業在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安排呂某完成的一件工作任務,在承包合同五年期滿前或期滿時承包合同終止時,除非承包合同上有特別約定,事實勞動關係並不終止,是沒有法律爭議的。與該情形類同的一個情形,就是在呂某曾籤的一個勞動合同終止後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期間,A企業與呂某在上述勞動合同終止前簽訂的承包合同終止,遵循上理,顯然,比勞動合同期壽命長的承包合同的終止一樣不導致呂某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終止。

總之,對於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無論承包期終期遲或早於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終期或者在未曾簽過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承包合同的終止日均不成立其與所在企業達成的勞動合同關係的終止日。除非特別約定,解除承包合同不產生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解除的效果。

四、承包期內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絕不意味着職工默認自己的內部承包資格喪失。

在勞動合同期限未包含的承包期間,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是不容置疑的。如果雙方明確勞動關係終止,是否意味着承包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客觀條件或沒有實現合同目的的必要,所以,原職工不能主張繼續履行承包合同了呢?在內部承包實踐中存在這樣兩種情形:

一是以職工為主同時吸納本企業外的人員聯合承包的情況也很常見。在此情況下,如張某等4人原是職工,徐某為非職工身份,如果承包期未滿時,企業與4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既被視為該承包合同自動終止,張某等4人必須離開原工作崗位,則企業外部人員徐某與張某等聯合承包的合同目的將無法實現,顯然,承包合同因其他承包人的內部職工身份解除而導致無法繼續實施或終止,無法律依據,也與徐某最初與企業不存在勞動關係而能加入到承包關係中背道而馳。

二是在工程建築施工中,施工單位招用企業外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零星工程的內部承包人司空見慣。他們以企業聘用人員的身份以企業的名義對外經營,對外由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內由承包組織或承包人承擔。所以,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不存在承包人必須是企業內部職工的説法,可以是企業外部人員,外部人員合法地進入企業的經營組織或承包體的工作崗位工作,對外就是該企業的員工。相對於決定承包前的與企業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通常較為固定的內部職工而言,承包人來自企業外部人員,不是本企業職工。

綜上所述,內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為職工身份的識別,是從企業外部而非企業內部;職工可以成為內部職工的承包人,與承包人解除勞動關係不影響未屆終期的承包合同的繼續履行,也不必然導致承包合同終止。

個人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聯繫方式 (固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在第(一)種和第(二)種形式下,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滿時,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適合遣返地港口時,本協議可延長到下一適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條 錄用條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關部門認可的,有效的船員適任證書,專業訓練合格證書,船員服務簿,海員證,船民證,健康證明,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沒有未了結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證明。

(二)船員任職條件按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 公司及所屬公司的船舶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保證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或理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經協商可以調整乙方的(職務或調換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勞動報酬作相應調整。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甲方對乙方實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規等規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同意從上船工作之日起至離船之日的實際工作日計算支付工資,工資於每月 日前發放。

(二)乙方合同期內的標準工資為 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間伙食費標準:每天為 元。

(四)乙方工資實行一包裝工資制,乙方月工資為 元(税前工資)。其中包括標準工資、崗位工資、加班費、年休假、社保補貼及通信費等。

(五)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乙方待命期間、公休期間和工傷休養期間均按標準工資計發。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甲方根據有關法律,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如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四)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須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由於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並應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七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若乙方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書面聲明,甲方將單位承擔部分以貨幣形式發放給乙方,以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參加社會保險後,乙方不得拒絕甲方代為扣繳應由其個人繳納的費用。若乙方拒絕代為扣繳,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繼續投保,由此所發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雙方的約定執行。特別約定: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特別約定: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五)甲方為乙方在合同期內辦理船員人身意外險,保險金額為人民幣 元,由甲方支付,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一旦出險,甲方從保險人得到的賠付款項應足額支付給乙方,按規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補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不得對外泄露甲方經營計劃、業務數據和有關機要信息。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工作崗位不適崗、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須提前 月(天)上報甲方,由甲方統一安排後通知船長,由船長通知公休船員;

2、乙方離船公休後必須在三天內攜帶本人所有證書來甲方報到,證書由甲方統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時間原則上定為二個月,公休期間每一個月向甲方報到一次(電話或本人)

4、公休期滿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上船。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作為曠工處理。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四)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或雙方約定的經濟補償金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第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會員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載委會員申請仲載。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塗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9

甲方:紙製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事項,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手冊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已學習並認可甲方“誠信做人、用心做事”的企業文化,已閲讀並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的以下制度和手冊:

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

3、《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標準》。

二、乙方在上崗前,甲方已告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危害的所有環境因素;並已對乙方進行了崗位技能、質量工藝、勞動紀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及人身傷害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乙方確認並掌握了以上培訓的內容和技能。

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若乙方隱瞞事實,已與第三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或商業保密協議,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四、如乙方被證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失業證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或者隱瞞精神病、傳染病史,隱瞞吸毒、拘留或其它刑事犯罪史,並且在應聘時未向甲方書面聲明的。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五、若乙方因個人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的綜合經濟損失達到壹萬元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事故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若乙方在甲方每年的月績效考核中有五個月不合格的,雙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七、若乙方每年累計曠工超過3天、事假超過22天,視為乙方已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八、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的調整,甲方按調整後的崗位標準計發乙方工資,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到達新的工作崗位後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要求甲方酌情考慮,甲方再次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的,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九、因乙方原因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二條第五款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甲方的有關書面文件、通知,乙方應當面簽收,如乙方不能當面簽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一、若勞動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未能及時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視為最後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後,乙方應在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辦理完離職手續和五險一金的交接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本《勞動合同附則》作為同期《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個人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

註冊代碼: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專業技術人員)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事專業技術人員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通過書面形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 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通過書面形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自行安排。

2、甲方可以根據當天的工作安排適當的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是一般不超過一小時;乙方當天加班超過一小時的,可要求甲方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根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和生產經營狀況,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2、經雙方協商,乙方實行 工資分配形式: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3、如甲方實行獎金(績效工資)制度的,則乙方的獎金(績效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予以確定。

六、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2、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各項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甲方應予協助。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4、乙方發生工傷後,甲方將會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支付相關待遇;在工傷待遇處理期間,乙方不得無理由的擾亂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和經營。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

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在試用期內的;

⑥、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合同期限屆滿;

②、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8、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甲方應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但乙方未能按照規定辦理工作移交的除外。

10、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辦理完畢乙方的檔案轉移和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及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利潤減少的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益;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複印件;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按本合同乙方所填內容發出的任何通知在乙方沒有書面告知變更情形前是有效的。

2、本合同末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12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以乙方身份證地址為準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署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除一方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明確向對方提出異議,否則本合同自動續展一年。

二、工作情況:工作崗位為公司職員;工作地點:廣州或甲方指派的其他地點。

三、勞動報酬: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基本工資為,員工績效獎勵及其他待遇按公司制度執行。績效獎金與其他補貼不屬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如若涉及加班工資與補償金等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

四、作息制度:乙方按公司作息制度上下班,公司可根據需要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配合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如若乙方加班的,應經公司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公司可不予確認。

五、社會保險與勞動保護: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但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若由乙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公司有權對員工履行制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因過錯造成公司損失,應予賠償,公司可按國家規定從工資中抵扣。

七、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應當嚴格保守商業祕密(客户資料與交易價格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為第三方工作。若乙方違反本條款,應支付至少相當於乙方六個月工資待遇的違約金給甲方。若乙方另行簽署《保密承諾書》的,相關責任以《保密承諾書》為準。

八、勞動合同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甲方可解除合同並不支付補償金。

2、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依法提前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可暫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3、無論因何種原因終止本合同,乙方均應妥善辦理離職交接工作,將所掌握的資料或物品交付甲方,否則乙方同意甲方暫不發放相關工資待遇,不作剋扣工資處理。

九、其他情形:

1、甲方《員工手冊》、《保密承諾書》以及公司其他規定等均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已閲讀該等文件並願意遵守。

3、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確認的聯繫地址,若涉及函件往來以該地址為準,文件自寄出之日起五日內生效。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生效,一式兩份,並已各領取一份。

甲方(蓋章): 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13

時光荏苒,不覺中已在松下渡過了五個春秋,感歎之餘收穫頗豐,在經歷的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與長處,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領導關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斷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虛心向老員工求教,增強自己的工作技能,做到領導賞心,同志悦目,自己坦然,不與他人爭一時短長,工作嚴與律己,一絲不苟,基本貫徹和執行了松下蓄電池所奉行的以人為本服務奉獻之精神。

用感恩的心回報松下,是本人一貫遵循的原則,深知松下有的放矢的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理念,工作五年中所經歷的崗位有:f1組立-仕上-f1組立-叉車-大庫-f1組立幾個階段,本人已過不惑之年,略感身心疲憊,如松下能容納我的話希望能切切實實安排一個相對穩定的工作,不願做?漂搖一族?,風靜,樹靜波瀾不驚,平穩渡過餘生。把自己的短處縮緊,把自己的長處揮灑,用優點感染周邊的人,用?慎始敬終?的工作態度征服人,用實際工作表現回報松下蓄電池。

2時光荏苒,我於20xx年3月24日入職到現在,不知不覺已經快六個月了,6個月前,能成為中智的一員我很榮幸,180天后的我,感覺自己已然成為修建“夢想城堡”的一員,責任和使命感油然而生,那些“築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獲得成功的喜悦,滿滿地充斥着我的心靈,每一個場景、每一份感動都歷歷在目……

這段時間,我在公司、部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勤勉不懈。從開始的退工辦理以及後來接手公積金操作,領導和同事都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與鼓勵,總是在我不懂的時候悉心教導我,在我困惑的時候耐心開導我,在這個優秀的團隊中,我更是盡心盡力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做好每一份工作。

來公司的第一天開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們的這個團隊中,和公司同事之間通力合作,關係相處融洽而和睦,公司提供了 很多的機會讓

我們在工作之餘鍛鍊身體、磨練意志,更讓我們與這個大團隊的夥伴們更加團結與友愛。

在這期間,我更多的看到了自己的成長,這些成長是中智帶給我的,更多的時候,我覺得這不僅僅只是一份工作,它是一個老師,不斷挖掘我的潛力,期待我的全方面發展;它是一個舞台,讓我盡情展現自己想要展示的想法與活力;它是一個港灣,讓我褪去漂泊的意志,只想專心一致,留住這份強大的温暖!

在拓展以及“夢想城堡”的展示過程中,我更加深入地瞭解了公司的發展,同時也被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圍所吸引。我希望能夠繼續為公司服務,懇請領導同意,若有幸能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公司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個人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個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合同期內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崗位工作,甲方根據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資待遇也隨崗位變動而變化),乙方應服從安排,但該崗位應為乙方能夠勝任之工作。乙方應敬業愛崗,按時保證衞生和缺貨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工資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工資按月發放,不無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資,在合同期內乙方工資隨工作崗位的變動而變動,乙方工資加提成不得低於當年工作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甲乙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有權法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調休,乙方必須服從。

2、春節假日:_____至_____上班的員工,上_____天班按_____倍工資發放。

3、喪假_____天,婚假_____天,如無故請假每月超過_____天者,為自動辭職。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及超市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遵守與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全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終止

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書或口頭通知乙方,如續簽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全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如有意犯錯,甲方有權開除並扣出當月工資及服裝押金。

4、辭職者,需提前15天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本合同後,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載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補貼、補助等其他費用。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

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未能協商一致,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

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5

甲方: 養殖場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 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 勞動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 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長,由甲乙雙方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地點:

____縣三渡鎮。 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魚塘、養殖及其它事務。

三、

(1)勞動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吃、住由乙方自行解決,經乙方同意,乙方工資每3 個月發 1 次。工資發放的具體時間為每三個月的第____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給予乙方獎罰,具體獎罰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承諾:經甲乙雙方商定的獎罰制度屬於本合同的附屬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獎罰制度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四、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養殖計劃和任務,服從甲方管理,不得曠工、怠工、早退等;有特殊事情離開養殖崗位,需經甲方同意,________年內請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乙方必須全心 全意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佈置的養殖任務, 乙方如不能履行職責,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反合同的情形依據甲乙雙方確定之《勞動紀律》、《獎罰制度》的約定,扣除或不發乙方工資。(勞動紀律需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乙方違規造成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

六、天然魚塘均未設立安全柵欄,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與養殖場無關的人帶入場內,尤其是小孩,如有違規,在養殖場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在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甲方有權就其損失向乙方追償。

七、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養殖操作規程,定時反應養殖狀態,XX敬業,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有權向乙方索賠。

八、 若因乙方所提供的科學養殖方案,甲方採用後獲得了計劃外的收益,甲方應提供相應的獎勵給予乙方回報,獎勵數額根據收益情況而定。

九、乙方在上崗前應持有在國家三類甲級醫院的體檢報告,不得有傳統疾病;職業病;高血壓;心臟病及各種傳染病 ,若乙方隱瞞病情帶病上崗,在工作期間因疾病引起的意外和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如若乙方工作不能勝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指出後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3、 若甲方無故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 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 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 解決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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