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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彙編6篇

【精選】勞動合同彙編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勞動合同彙編6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

BDA國際企業大道17-1號樓

經營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

BDA國際企業大道17-1號樓

郵政編碼:100176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本合同類型為以下 A 。

A.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叁 個月,合同期滿即終止。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續訂。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本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或/和解除條件成就時即行終止或/和解除。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起算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勞動合同起始時間。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工作崗位,按時按質完成各項任務;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調整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其它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 B 工時制度。

A. 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工作制。

B.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C.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除因公外出需徵得部門主管或公司高層的同意外,在公司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內仍應到崗履行職責。

第七條 由於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加班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乙方應在加班前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和財務主管審核簽字,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並不得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0日—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試用期工資為 元,轉正後工資為 /元(視試用期表現再定)。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賦或費用,該税賦或費用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本人負擔並由甲方代為扣繳。

第六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保險,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税。

第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由甲方行政部發放的《員工手冊》,乙方應認真閲讀並簽收且應嚴格遵守。乙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合法,填寫入職的信息必須真實,如系偽造,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提供的地址應準確,確定能收到甲方寄給的各類文件及相關材料。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及時告知甲方。乙方應提供《健康證明》,確保身體健康沒有疾病。若發現乙方有潛伏性的疾病或傳染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或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乙方離職,均應當按照甲方離職制度及具體要求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或離職手續。乙方怠於或拖延履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試用期結束時考核不合格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或違反公司及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規章,對甲方造成 3000 元(含3000元)以上損失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或惡意串通,損害、危害公司或員工利益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 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1、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術培訓的,若服務期(按培訓合同的約定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或培訓合同未約定的,為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即辭職或因不勝任工作、被甲方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離職前按照培訓合同的約定向甲方返還相應的培訓費用。未簽訂培訓合同或培訓合同約定不明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如乙方接受過甲方提供的住房、車輛或其他方面資助,還應在辦理離職手續前向甲方返還相關款項。

乙方違反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如下損失:

乙方簽名:

(一)甲方為錄用其直接支付的費用;

(二)對甲方生產、經營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已開始享受基本養老待遇;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凡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該給予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 保密義務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協議,就服務期及相關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1、乙方因工作所獲得的所有文件、資料及物品均為甲方財產。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應當將因工作所獲得的所有文件、資料及物品,包括原件及所有備份,無條件返還給甲方。乙方違反本合同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義務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賠償。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資金、設備、技術資料等)產生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及技術祕密及各種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軟件產品、圖紙、技術方案、設計方案等)等智力成果,以及乙方在離職後一年內做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有關的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除署名權外的其他相關權利由甲方享有。

第三十條 乙方對其工作中知悉的甲方技術、業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鑑於乙方知悉的或將要知悉的甲方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甲方事業具有競爭性,鑑於乙方對甲方表示的忠誠以及乙方勞動的權利,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競業限制約定如下:

1、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後繼續履行其在甲方任職期間與甲方簽訂的本合同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2、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做的屬於甲方的職務技術成果;

第三十二條

1、競業限制範圍及期限:乙方應當保守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技術、工藝、開發、市場策劃、市場營銷、發展規劃、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祕密。在 中國地區,自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到與其在甲方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工作,亦不得將甲方業務或協定業務關係帶走自己生產、經營或與他人合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

2、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照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5%的月補償標準,向乙方支付24個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以後,乙方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甲方一次性支付前述競業限制補償金。

3、如果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以其從甲方所獲得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三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競業禁止義務所獲得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 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三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面呈或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至被通知人: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首部的“現住所地”為其目前真實的通信地址,如果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發生變更,則變更的一方應於變更當日或最遲不超過二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書面通知至對方。因變更的一方未及時通知至對方或提供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失效、無效、虛假、有誤等,對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影響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它約定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重申或補充以下條款:

1、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專長、特長、工作能力、工作表現或經乙方申請,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對工作中所獲得或經手的有關甲方行政辦公經營、管理、財務、人事、外事、專項技術、市場業務等機密、祕密應予嚴守,如有泄漏,應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接受有關處罰。

3、乙方執行甲方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屬於職務技術成果,其使用權、轉讓權等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4、乙方與甲方因任何原因終止勞動合同,乙方應立即歸還或移交從甲方得到、保管或使用的所有文件、記錄、設備、材料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合同文件、技術資料、財務報表、業務計劃、產品或營銷資料等,不得保留複製件,並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職與交接手續。

5、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對甲方的業務計劃、財務狀況以及關聯單位的任何保密文件、材料和情報應嚴守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組織或人員泄露或利用。

6、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活動,或受僱於與甲方構成競爭業務的任何組織或個體。

7、甲方可根據國家和本單位要求與乙方簽訂保密、培訓、廉政、安全、衞生和社會義務等協議書或責任書。

8、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甲方根據需要制定、修訂、補充和完善的規章制度,這些均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10、乙方與用人單位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保證與其他用人單位無勞動關係(即與原單位已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此發生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甲、乙雙方如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或條款,則以新合同或條款為準,舊合同或條款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員工手冊》,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的入職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閲讀了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甲方有關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並對其內容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與國家法律法規、北京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簽訂日期: 20xx年x月x日

乙方(籤 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湖南省勞動合同樣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聯合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

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四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 甲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

> (委託代理人):(簽名)

> 年 月 日乙方:(簽名)

> 年 月 日

>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籍貫:

現居住地:

聯繫電話:

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複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

3、如有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指印認可;

4、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現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試用期: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或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崗位職責説明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以此為標準對乙方進行工作考核,考核結果如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甲方可調換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安排。

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制訂工資分配機制,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的工資標準,結合乙方的實際出勤和績效考核結果,核算乙方當月工資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七條 甲方以銀行代發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如因銀行方因素使工資滯後到賬除外)。

第八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報酬。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各項有關規定和標準,並在入崗前和工作中定期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條 如乙方的工作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將危害及其後果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發生工傷,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工傷待遇。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因工作性質需要,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人員,甲方可申報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以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須經甲方批准同意,否則其延長的工作時間不作為加班計算。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或批准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給予補休。

第十六條甲方保證乙方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及婚喪假、生育假等。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乙方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入職後,甲方安排乙方進行規章制度的培訓學習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事項的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響或經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等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損害乙方權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辦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夠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學習深造),培訓後尚在服務期限內的;

(二) 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要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四)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三)乙方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種原因終止經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第三十五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三十九條 保密協議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户、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二)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三)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四)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五)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四十條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本勞動合同首頁所填寫的籍貫、現居住地、聯繫電話為甲方送達各類文書的通信地址。乙方應將變更情況及時通知甲方,未通知所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視為有效送達給乙方。

第四十三條 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説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年 月 日出生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l、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己購買)

3、乙方必須保證自己具有相應崗位必備的資格。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 至 ,每個月休息天,端午節休息 天,中秋節 天,春節休息 天,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到衞生局辦理註冊。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超過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權扣除本月工資。

四、勞動報酬

l、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服務站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分配。

2、乙方確保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 元,加處方提成 %。

五、勞動紀律

l、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l、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後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7)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l、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l、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南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江 蘇 省

勞 動 合 同

(適用全日制用工)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編制

籤 約 須 知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不得為乙方代保管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日起,其中 試用期自年

C、以完成自年 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身份證: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 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南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按每月:3500元/月_,到月支付70%的工資款,剩餘款協議解除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甲方按月實行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九小時制度(含夜間加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

第五條 勞動(機械操作)條件

(一)乙方在機械操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作業。

(二)乙方每日負責機器的檢查及保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南昌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

1、乙方在操作機械過程中要規範;2、聽從甲方工作按排。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人為損壞機械,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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