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借款合同 >

【實用】借款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實用】借款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借款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 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借款合同主要條款的寫法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是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條款,必須明確清晰。借款種類是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方式等進行劃分的。劃分的目的在於,對不同種類的貸款發放所掌握的政策界限和原則有所不同。

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借款種類分為農業、工業、基建借款等。根據借款的用途,借款種類分為固定資產借款、流動資金借款或者生產性借款、消費性借款等。根據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方式,借款種類分為自營借款、委託貸款、特定貸款等。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是指是人民幣借款還是外幣借款,如果為外幣借款,要寫明是何種外幣,如美元、歐元、日元等。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範圍,是貸款方決定是否貸款、貸款數量、期限長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據,借款人必須如實填寫,並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款貨幣的數量,它是指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額限。依實際情況,借款由貸款人一次或分次發給。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

住所: 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______ (小寫: ___萬元 )

 二、借款用途為:購買原材料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內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一 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出借人):

聯繫地址:

丙方(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小寫)¥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為: 開户銀行:賬户名稱:

帳 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年 月 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借款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户為:

開户銀行:

賬户名稱:帳 號:

五、借款違約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乙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叁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叁份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方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連帶保證人:

簽訂約日期:月 日簽訂地址: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無息借款合同範本。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合同範本《無息借款合同範本》。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年利率5%,利隨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還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應於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證於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三、擔保條款

甲方自願以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抵押給乙方,若到期不能按期主動還本付息,乙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抵押物。

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雙方應起訴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五、其他條款 1、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乙方(借款人): 法人姓名: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二、借款用途為:資金週轉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年利息,百分之八。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60日,從20xx 年9 月5日起至 20xx年 11月4止。如實際借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壹仟叁佰叁拾叁元整;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追回借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份。(略)

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相關拓展:動產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經平等協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請,否則借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借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借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於借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借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借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於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借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准,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夥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借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並配合借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借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税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採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借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並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借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佈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借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佈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借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複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借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借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徵得借款人同意。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後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説明。借款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9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於乙方購買座落於__________市(縣)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號_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號和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後,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額(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額(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額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萬元,共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户,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户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並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並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六)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户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税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並自____號和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10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

型號: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 %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 元。其他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 %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失,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jiekuanhetong/zyq4o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