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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合同範本

股份公司合同範本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份公司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股份公司合同範本

股份公司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企業。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企業股份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企業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企業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企業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企業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企業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企業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企業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企業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企業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企業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企業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企業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企業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企業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企業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企業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企業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企業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六、企業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企業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丁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合同2

轉讓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股權

1、甲方願意將其持有標的公司的______萬股份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購買上述由甲方轉讓的股權。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轉讓股權。

4、甲方向乙方轉讓股權的同時,甲方擁有的附屬於該股權的一切作為投資者所享有的權益將一併轉讓。

5、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的效力自本協議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權轉讓完成以後,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標的公司的全部股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股權轉讓的價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三、雙方的聲明和保證

1、甲方和乙方不可撤銷地聲明與保證如下:

(1)各方為依法組建、有效存續的法人。

(2)具有並能擁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本協議各方簽字人已經獲得適當的授權以簽署本協議。

(3)無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礙本協議生效。

(4)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不會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

(5)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應互相充分協商、緊密配合、積極支持。

(6)甲方與乙方相互提供的與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的所有資料、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所提交的文件副本與正本一致、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7)甲方和乙方有義務確保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手續之完成,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及法律調查的順利進行。

2、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銷地陳述與保證如下:

(1)甲方確保其在標的公司的股權是真實、有效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股權的質押等影響股權轉讓及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後提供的有關標的公司的所有財務報表等資料均為充分和客觀真實的,不存在隱瞞、虛報和誤導性稱述。

(3)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署後,不以標的公司的資產為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銷地陳述與保證如下:

(1)本協議簽署時向甲方提交根據其章程的有關規定,其內部做出和出具的與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的有效決議和授權書。

(2)受讓股權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3)確保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支付受讓股權的價款及履行與本次股權轉讓相關的所有協議、合同。

四、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方承擔。

五、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六、變更股權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生效後,由甲乙雙方協助標的公司辦理有關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手續。

七、受讓方根據協議、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生效之後,乙方對標的公司行使作為股東依法應享有的所有股權權利。

八、本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2、甲方股東會、董事會通過本次股權轉讓方案;

3、乙方股東會、董事會通過本次股權轉讓方案。

九、本協議未作規定情況的處理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依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對於在實際履行中遇到本協議未作明確規定的情況應及時通報對方,並以誠實信用原則予以妥善處理,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損害對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對方的利益遭受損害。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其義務,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實際損失,並承擔由於其違約而引起的一切經濟、行政或法律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因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手續的結束而解除。

十一、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本協議雙方間因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性質的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合理期限內各方未能友好地解決該等爭議,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或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二、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成立。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份,該公司存檔_______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股份公司合同3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製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做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份公司合同4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稱及性質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範圍

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户內外廣告設計製作,招牌燈箱,DM廣告製作設計發佈,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佔______%,(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佔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及責任

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製作安裝工作。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後果,並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夥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______%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幹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作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其他

1、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工商局存檔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本協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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