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合同範本 >

【精選】建築合同模板集合7篇

【精選】建築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建築合同模板集合7篇

建築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建工街道辦事處

承包方(乙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的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議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建工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2、 工程地點:建工街道辦事處南側辦公樓

3、 房屋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兩層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開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據施工條件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總造價:壹佰肆拾陸萬壹仟柒佰陸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省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和驗收規範標準。符合《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驗收規範》達到甲方設計圖紙和具體説明要求。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 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具體做法説明書一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通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施工事項,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的協調工作。

3、協助乙方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處理。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具體施工要求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與施工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莊周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施工質量檢查記錄,為竣工驗收做好準備。

4、在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與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約定

1、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2、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等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約定

1、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辦理隱蔽工程與中間工程的檢查和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得驗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費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順延。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體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在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組織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驗收合格,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相應的勞務費);如驗收不合格,由乙方繼續施工,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1、 甲方提供的圖紙與施工説明,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器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等管線合格。

2、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由甲方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 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與消防措施,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人身安全或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修復與賠償責任。

第七條 工程款結算約定

1、 結算方式:

(1)以20xx年7月25日上報的預算審批價格進行結算。

(2)審批預算內容以外的變更項目,按實際發生量進行結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結算後,按工程價款,甲方辦理衝抵東珠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前期手續費。(配套費、人防費、供熱入網費等)

第八條 保修時間

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當除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違約方賠償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對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據實結算。

2、乙方在施工中,達不到雙方約定設計圖紙和施工現場交底説明的質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不能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產品或假冒產品,被甲發現時按產品價格雙倍賠償給甲方。

4、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以變更,補充合同約定事項。達成一致的應簽訂補充協議;達不成一致的可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甲方指定的場地存放,清運費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期間雙方往來事項,如:預算以外增加的裝飾項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設計要求等,均由雙方駐工地代表人簽訂現場簽證,雙方各留存一份,以防雙方約定事項不清產生誤會和糾紛。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

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裝飾裝修標準(甲方提供)

2、裝修過程中需注意的幾個問題(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8月26日

建築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

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合同 篇3

甲方(建築施工企業):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農民工):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或者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具有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鑑證人(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承包形式:

1、 乙方負責承包1#-3#多層住宅樓圖紙中所設計和標註內外垟裝修工程和粉刷油柒工程、粉刷油柒工程包工包料,其它均為清包工。

2、 乙方進場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費乙方自理(生活水電費乙方自理)

3、 甲方提供攪拌機、水管、小推車(小推車乙方自己維修)設備工具。

承包價格:

1#-3#多層住宅樓裝修工程,粉刷油柒工程(包工包料)甲方以56元/㎡價格(建築面積)承包給乙方。

承包內容:

乙方負責1#-3#多層住宅樓圖紙所設計的裝修施工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如:屋面工程、抹灰工程、粉刷油柒工程、樓面地面工程、室外散水及所有保温部位等。

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本工程設計為中級抹灰,質量標準為合格,具體要求是:

1、 垟面垂直度允許偏差±3mm,平整度±2mm陰陽角方正±2mm.

2、 垟面觀感平整、光滑、顏色一致,無空鼓、無明顯接槎,並負責室內頂板高低,誤差較大的抹灰襯補。

3、 陰陽角要垂直、線條平直整齊,外垟陽台、窗沿上下層順直,陽台板、飄窗板薄厚一致,並做好泛水。

4、 粉刷油柒工程表面要光滑、平整、顏色一致,無流墜、脱皮斑鏽等現象,並且做好成品保護。

5、 以上要求如達不到合格要求造成返工和材料浪費要給於經濟處罰。

竣工時間:

乙方自進場之日起,30天完成以上所承包的全部活項,並且達到驗收標準,予期完不成的,每推遲一天罰 元(其中包括陰雨天氣)

付款方式:

1、 甲方按乙方所完工程量的 %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必須經驗收合格)

2、 其它款項在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和竣工驗收後,三月之內付清。

工具設備的保養使用及材料節約:

1、 乙方應對工地的設備、工具必須合理使用和安全使用。

2、 乙方應對工地的設備和工具要定期保養和維修。

3、 乙方施工要注意材料節約,合理配料,當天的料當天用完。

4、 落地灰漿隨清隨用,嚴禁將落地灰當作垃圾外和填埋如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 乙方應做到“三清六好”工作,隨時將該工作面清理乾淨。

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1、 乙方進場必須嚴格按照工地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2、 正確和安全使用工地的一切電器設備及臨電,必須戴安全帽。

3、 工人上班不準穿拖鞋、光膀子、不準隨地大小便。

4、 工人要做到文明施工,不準説粗話、髒話,嚴禁打架鬥毆,如發現一次罰500元。

5、 工人上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一切傷亡事故,其全部經濟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__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_________;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

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税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説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 %

大寫:

第二次: %

大寫:

第三次: %

大寫:

第四次: %

大寫:

工程驗收後 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税費,税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税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税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説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建築合同 篇7

******建設有限公司

建築工程勞務單項分包合同

總承包方:

分 包 方:

日 期:

鋼筋工程內部分包合同

甲方(總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甲乙雙方就本工程鋼筋勞務分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結構類型:

4、結構層數:

5、建築面積:

二、工程承包範圍:

本次報價所涵蓋的承包範圍為本工程圖紙設計的所有鋼筋工程勞務(不含二次結構)。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紀要、技術核定單、技術交底等範圍內的所有鋼筋分項和為完成工程而需進行的輔助工作及配合其他專業分包隊伍的配合工作。

三、承包方式及內容:

1、採用甲方負責項目管理、材料和大型機具機械,乙方包人工、包

輔材、包中小型工器具、包安全、包工期、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交工驗收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採用固定綜合單價形式。

2、鋼筋工程的內容包括:配料、製作、綁紮、下料、工地內所有相關材料裝卸車、轉運,綁紮柱牆的腳手架搭拆,不得有50cm以上的廢料(材料損耗率不得超過2%),廢料清理堆碼,搭接電焊,對焊,墊塊製作,機械安拆,鋼筋後澆帶除鏽等所有鋼筋工程相關的施工內容。

3、輔材輔機包括:電焊條、扎絲、鋼筋定位卡、墊塊、石筆、粉筆、鉛筆、鋼筋剪鉗、鴨嘴鉗、切割機、切割片等所有相關輔材;鋼筋調直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剪斷機、車絲機等,還包括電渣焊、鋼筋轉運、焊接,自帶焊機、夾具、電源電纜,包焊劑、二級箱以下的的電纜電線等。機械連接(套筒安裝)、馬凳的加工,止水帶的安裝,鋼筋收料,領料、卸車。

四、工程結算及合同條款:

1、主樓地下室(含夾層、基礎):***元/噸,按實際鋼筋噸位結算。

2、標準層(含屋面):***元/㎡,按建築面積結算。

3、商業樓及地下車庫(含基礎):***元/噸,按實際鋼筋噸位結算。 注:以上單價均包含所有人工費用,機械費用,輔材費,電渣壓力焊等費用。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提交5萬元工程保證金,在工程結構驗收合格後,扣除罰款後一次退還。

2、按施工形象進度分階段辦理結算與付款,出±0.000按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

3、以後每完成四層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主體封頂後15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結算總價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付清。

3、乙方每次付款前應提供現場施工人員的工資表、施工人員的領取簽字記錄(注:必須為真實記錄)。

4、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同時向甲方開具收據且必須提供每個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和相關工人身份證複印件。

六、工程質量要求:

1、由於本工程標準為優質工程結構重點工程,不僅代表乙方形象,也代表我們整個施工隊的形象,為保證工程工期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認真組織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設計及驗收規範。

2、因工序搭接期間和其他因素的待工現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3、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程序簽字驗收,上道工序未經現場監理驗收簽字,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則每次按500元罰款。

4、樑柱節點處鋼筋佈設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箍筋加密區間距的留設符合標準圖集規定。

5、同一截面的鋼筋接頭率滿足規範要求、鋼筋搭接長度、錨固長度須符合設計、規範及標準圖集規定。

6、結構中的預留孔洞處需按設計佈設鋼筋。

7、鋼筋下料準確,型號、規格、間距符合圖紙或設計變更,間距符合設計要求,鋼筋綁紮符合要求,嚴禁跳綁。

8、懸臂構件和板負筋位置安裝正確,懸臂構件負筋因踩踏等原因發生變形、位移的,發現一處處100元罰款。

9、鋼筋製作、安裝必須滿足規範及設計要求,若有違反,視情況進行相應處罰。

10、鋼筋安裝需一次到位,保證一次驗收合格;安裝後的鋼筋保證橫平豎直、分佈均勻、整齊美觀,保護層厚度均勻滿足設計要求。

11、若乙方個別工人無法達到甲方管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3日內對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人進行無條件調整。

12、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窩工,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認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

2、乙方進場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操作人員必須聽從甲方和公司質安人員的指揮,做到“三不傷害”,做好“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工作。

標籤: 合同 模板 精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hetongfanben/dyk0v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