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合同範本 >

關於外包合同模板六篇

關於外包合同模板六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包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外包合同模板六篇

外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甲方將自己承包的彝良縣洛澤河大道油路攤鋪中所需油砂全權委託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方位, 元/方、公里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工程完工後一次性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燃油、車輛維護修理、生活、住宿等一切開支由乙方自己承擔。(生活、住宿可大家協商集體開支、但所有開支由參與者均攤)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保證所需證照(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齊全。

3、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4、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税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

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5、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藉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運輸。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後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後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並追賠損失。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

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如與施工方合同發生衝突,與施工方為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日月

外包合同 篇2

甲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條款

甲 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xx市武侯區晉陽路41號5層 聯繫電話:028-87427979

乙 方: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xx及周邊縣市,以乙方指定為準;

1.2造價:¥ 800元/米,大寫:捌佰元整(構造見施工圖紙,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生效)

注:(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運費;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 ) 種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年月日,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

2.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設計費由方支付(此費用 在工程價款內); 2.3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開工前 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陳設應採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物品甲、乙雙方應認真清點及保護,並且雙方簽定《物品清單》; 3.2開工前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3.3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改建築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3.4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3.5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對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規範,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嚴格執行當地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4保證施工現場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4.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管理部門的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為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後簽署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

5.2合同簽訂後,若因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託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拆除費。

第六條:材料供應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 :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並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見附件 :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6.3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見附件 :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認定後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採管費(材料款的%)+ 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8.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 ) 項標準執行: (1)《GB50210-2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範》 (2)《xx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1) 其他規定:

8.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 可向xx市建築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2) 如不服調解,由甲乙雙方同意的工程檢測機構簽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9.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 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 竣工驗收,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 :工程驗收單)。

9.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 )。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外包合同 篇3

甲方:

第一條 總則

1)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生產手機項目,乙方將在100部樣機。

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就乙方承擔甲方手機項目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二條 價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總金額為RMB¥萬元,其中人民幣 貳拾萬 圓整,作為本項目開發費用。餘下人民幣 壹佰貳拾萬 圓整,作為10K產品的支付費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K產品訂單金額,計人民幣

(2) 甲方收到5K貨物後需當日向乙方支付餘下金額,計人民幣購生產於15個工作日內交付餘下5K產品。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由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電匯或支票劃入乙方指定的開户銀行帳户中。 第三條 變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併經雙方簽字同意。

2) 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導致對預定計劃、可交付資料或費用的變更。根據變更要求的範圍和複雜程度,乙方應對實現變更要求的工作而相應增加或減少收取費用,並將預計發生費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四條 產權約定

模具產權歸屬甲方,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歸還模具。

第五條 保密

1) 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2) 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預先説明的有關條款為據。並且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將另一方的保密資料(如技術資料、用户信息)透露給第三者。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由此引起甲方的損失。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均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外,還須承擔另一方為取得此等賠償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約時,應每天按未能履約部分的0.0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支付違約金並不免除違約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3) 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實現本合同約定而受到本合同對方索賠時,應分清具體責任部分,確認該部分的責任方。對於利潤損失等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商務交易中的雙方已告知有發生這方面損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擔,相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時間相應推遲,推遲時間與不可抗力持續時間相同,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2) 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要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影響。

3) 不可抗力是指動亂、颱風、地震、水災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預見的情況。

第九條 通知方式任何為執行本協議而發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於聲明、請求、要求、通知和備忘錄等)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雙方均負有簽收對方發出的通知的義務。如一方拒絕簽收,他方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已將有關通知按本協議所列地址交付郵政部門的證據,即可視為有關通知已於交付郵政部門後的第二天送達對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後 三 個工作日內未對對方在通知中陳述的事實或要求提出異議,則應視為該方已承認或接受此等事實或要求。任何一方如變更營業地址,應在此等變更作出後 三 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以誠相見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 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護,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乙方: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外包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户籍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並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打√為選取項)

□ 代繳社會保險; □ 代繳住房公積金;

□ 代繳個税; □ 保管乙方的人事檔案;

二、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務期屆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或變更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並協商解決。

三、費用結算

1、費用構成:服務費及代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自行承擔的社保費、檔案費、公積金、個税等)。

2、費用標準:

①社會保險: 元/月(1、城保;2、鎮保;3、綜保;),繳費基數: 元;

檔案管理費 元/月。個税: 元/月。住房公積金: 元/月;

②服務費: 元/月,服務費總計 元。其他費用 元。

③服務保證金: 元,用於充抵應繳未繳月的'社保費用和支付滯納金、合同違約金。由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於乙方,當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乙方應付費用的,甲方有權扣除違約金並將乙方做退工處理。

説 明:居住證人員的勞動關係轉移代辦費叁佰元,一次性收取;

④首次應付款總計 元。(大寫: )。

其中 元,為 年 月到 年 月的代繳費用。

3、結算時間及方式:

① 簽約後乙方即支付現金,或在兩日內將首次應付款足額劃付到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② 甲方的服務郵箱為:,乙方指定聯繫郵箱為: ,當乙方電話無法聯繫時,作為接收甲方賬單和相關通知的有效途徑,甲方發出郵件即視為有效送達。如需信函或快遞相關資料的,快遞費用由乙方承擔;隨後的應付當期費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遲應在季度最後一個月的三十日號前支付下季度代繳費用,超過付款期限的視為逾期,乙方須支付相應滯納金。③ 乙方可於次月26日後,至臨近的社保/公積金中心櫃枱核對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積金的繳納情況,也可通過我司網站()或人保局、公積金網站查詢(網上查詢記錄一般滯後1-2個月,為正常情況)。

四、責任約定

1、甲方僅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不承擔勞動保障相關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乙方清楚並瞭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2、乙方有權隨時查詢甲方為其繳納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若甲方未按約為乙方繳納當期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僅能用於雙方合作期間繳納社會保險時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傳或用於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約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服務,將乙方做退工處理。對逾期款項(自應付款日起計算),甲方有權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1%按天收取滯納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後果。

5、在合同期內,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外,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服務保證金。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本協議履行中,因國家法律法規變更造成本協議必須修訂時(如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均應根據國家新政策做相應調整,並以甲方賬單為準。

7、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條款

甲 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晉陽路41號5層 聯繫電話:028-87427979

乙 方: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成都及周邊縣市,以乙方指定為準;

1.2造價:¥ 800元/米,大寫:捌佰元整(構造見施工圖紙,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生效)

注:(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運費;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 ) 種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年月日,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

2.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設計費由方支付(此費用 在工程價款內); 2.3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開工前 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陳設應採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物品甲、乙雙方應認真清點及保護,並且雙方簽定《物品清單》; 3.2開工前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3.3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改建築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3.4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3.5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對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規範,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嚴格執行當地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4保證施工現場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4.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管理部門的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為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後簽署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

5.2合同簽訂後,若因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託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拆除費。

第六條:材料供應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 :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並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見附件 :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6.3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見附件 :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認定後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採管費(材料款的%)+ 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8.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 ) 項標準執行: (1)《GB50210-2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範》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1) 其他規定:

8.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 可向成都市建築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 如不服調解,由甲乙雙方同意的工程檢測機構簽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

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9.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 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 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 :工程驗收單)。

9.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 )。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外包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合同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 )作為項目發包方,乙方( )作為項目承包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就 項目外包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約定 .的甲方項目(以下稱“外包項目”)的內容(或目標)包括:

第二條 乙方對本協議約定項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啟動, 於 年 月 日結束。(或“至達成以下目標時結束: 。 ”)

第三條 外包項目承包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外包項目承包費用標準為每月 元(人民幣),交費日期為每月 日之前(如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應提前),數額依當月甲、乙雙方核定後的付款通知上的數額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外包項目的目標及完成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有權就外包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並給予建議。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就外包項目的執行、完成情況進行及時、有效地溝通,並應在本合同生效時將甲方聯繫人的聯絡方式告知乙方。同時,為保證雙方的順暢溝通,甲方應當指定後備的臨時聯繫人。

3、甲方應按照外包項目的實施流程和項目需要,向乙方外包項咳嗽碧峁┩瓿賞獍釒克匭氲墓ぷ魈跫凸ぷ鞅;ぁH艏追轎シ辭笆鮃邐瘢獍釒咳嗽幣虼朔⑸墓ぷ魃撕Α⑹鹿實齲喙卦鶉渭胺延糜杉追匠械!

4.甲方有權就實際需要對本合同所涉項目的具體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但事先須與乙方另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且甲方須就補充或變更的內容另行支付乙方相應的項目管理費用。

5.甲方應於約定的時間與方式足額向乙方支付外包項目管理費用。甲方支付遲延,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在不影響保密的前提下,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規定(條款),或根據自身管理規定與乙方共同制定項目人員需遵守的規定,以便於乙方根據此更好地管理外包項目人員。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負責外包項目的執行,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內容或目標。

2.乙方應就甲方的合理建議調整外包項目的實施。

3.乙方應認真、嚴謹、負責地完成外包項目。就外包項目的執行情況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溝通。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外包項目內容的,乙方應根據變更的內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時調整外包項目的實施方式。

5.除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原則上不應將外包項目的實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負責。

6、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項目的管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每遲延支付一天,須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未支付金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約定完成所涉項目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外包項目管理費用 %的違約金。

3.由於違約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的或與本合同及其附件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經友好協商仍不能達成解決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約定項目結束之日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hetongfanben/8x02x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