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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月嫂合同三篇

僱傭月嫂合同三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僱傭月嫂合同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僱傭月嫂合同三篇

僱傭月嫂合同 篇1

僱傭月嫂協議

僱傭(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月嫂(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方僱用乙方為母嬰護理員(月嫂),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服務費共計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如甲方違約不再僱用乙方,乙方不予退還該定金;如乙方不能按時給甲方提供服務,則需雙倍返還給甲方定金。

甲方:

乙方:

20xx年9月 日

僱傭月嫂合同 篇2

僱用(甲方):電話 身份證號:月嫂(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

由於 ____________(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 服務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天(因產婦預產期無法完全精準,要求乙方根據具體生產日期略調節服務時間,總計天即可。具體調節由甲方和乙方根據具體情況商量決定)。

2 服務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共計 元整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交定金 元整人民幣,餘款在服務終止日全額付清。

3 乙方月嫂工作時間:

正常為每天24小時間斷性服務,時間長,責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隨意額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務內容,保讓月嫂的體力充沛,精力旺盛,順利完成母嬰的月中護理工作,服務時間每月為26天。

4 服務內容:

(1)照顧產婦

A安排產婦膳食,合理調劑飯菜花樣,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 給產婦洗衣服(不洗內褲、襪子、以防細菌感染);

C 做好產婦的健康護理及產期常見病的預防;指導產婦實施母乳餵養和乳房護理(乳房按摩等,防止乳房下垂、鬆弛)及產後宮縮、惡露觀察與指導,幫產婦掌握母乳餵養的方法及嬰兒餵哺常識;

D 產婦室內環境指導和協助刷牙、梳頭、沐浴等;

E 教產婦學做產婦操,產婦形體恢復指導,以利於產婦的宮頸復位;

F 做好產婦的心理指導。

(2)照顧嬰兒

A 新生兒的科學餵養、護理、觀察;

B 給嬰兒洗澡、洗尿布、洗嬰兒衣物、拆洗嬰兒被褥及新生兒護理,如做好臍帶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等;

C 育兒常識及嬰兒用品的消毒等;

D 嬰兒預防接種;

E 新生兒的按摩、保健、與嬰兒對話、益智健身操、游泳、曬太陽以及認知能力的訓練等科學育兒工作;

F 及時為嬰兒更換衣服、尿布,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G 掌握嬰兒生長髮育情況,包括每日測量嬰兒的體温,定期測量嬰兒的身高、體重。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H 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 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食宿。

3 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 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三、終止合同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 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3 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4 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5 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6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 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 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四、其他約定:

1 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 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 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 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5 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6 甲乙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週通知合同另一方。雙方應協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若甲方違約,定金不再退還,若乙方違約,須雙倍退還定金。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常住地址:

日 期:

常住地址: 日 期:

僱傭月嫂合同 篇3

甲方(產婦方):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月嫂方):姓名: 身份證號:

經就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各方應嚴格遵守。

一、 服務內容、時間、地點、費用及工資約定

第一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侍候月子:產婦:1、產婦的護理(生理、心理);2、營養膳食;3、衞生清洗;4.產婦室內衞生

新生兒:1、新生兒的護理與餵養;2、衞生清洗;3、向產婦及家人介紹科學育兒方法;4.為新生兒做撫觸操和益智健身操;5.觀察黃疸;6.臍帶護理;7.奶瓶消毒;8.衣服清洗

時間: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止。

費用及工資:甲方付乙方工資 元/月。

從簽訂協議時生效,違約方應賠償對方違約金 ,違約金金額為月工資的10%。

第二條:乙方服務條件:

1、月嫂每月服務時間為26天,超出天數另增加工資,月工資的天平均數。

2、月嫂服務期間遇上國家規定的假日應為其放假(工資照付為一倍工資)或照常上班但支付天平均工資的兩倍。

第三條:履約期雙方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相互約定的事項。

二、 相互約定事項

第四條:雙持有效證件簽訂協議。協議運行期以30天為標準進行簽署和結算。

第五條:雙不得干涉非服務時間的合法行為。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休息4天,是否安排串休雙方協商。

三、 不可抗力

第六條:本協議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的,各方均不負違約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簽字: 電話:

丙方簽字: 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日

標籤: 合同 三篇 僱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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