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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擔保合同四篇

關於公司擔保合同四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擔保合同4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公司擔保合同四篇

公司擔保合同 篇1

借款方: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經貸款方與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合同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 份,公證機關1 份。

十、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公司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有的,坐落於的,產權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的房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質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抵押權、質押權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在保證、抵押、質押期限內,如任何第三人對丙方出質或用於抵押的財產主張任何權利,由丙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果由此引起乙方被追索,乙方所支出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產生的損失,全部由丙方負責承擔。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七、本合同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年月日

公司擔保合同 篇3

投資人: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

納資人:(乙方)

納資人住址:

開户金融機構帳號:

聯繫電話(手機):

乙方因經營需要,申請甲方給予投資,並由擔保人給予擔保,經甲、乙方及擔保人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投資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二、甲方向乙方的投資為短期投資,投資期限為天,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投資期滿,乙方同意甲方收回投入的資金。

三、甲、乙雙方屬於合作制,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乙方同意每月按投資額的%向甲方支付投資的利潤回報。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投資期限屆滿,如乙方不能按約定退回甲方投資,每日按投資額的`‰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回投資款,並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付給甲方投資利潤,已經預收的,多收部分甲方予以退還。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投資。

(一)經營不善嚴重惡化的;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三)喪失商業信譽的;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等其他情形。

七、如因乙方違約需要對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或引起訴訟等,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為確保甲方投入的資金能夠按約定收回,擔保人對乙方在合同中應承擔的全部義務自願擔保,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九、如發生糾紛引起訴訟,由***市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合同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核批人(簽字):擔保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擔保合同 篇4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為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為月息 。

2.2 計息方式為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轉賬支付,出借人應於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户 名: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餘本金

指定還款户名: 開户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後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願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願為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範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並完善相關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後,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願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後,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後,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説明、註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 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 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後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並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諮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Ⅰ可代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為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 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為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為 。保證人Ⅰ另行為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為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並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後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 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擔保 合同 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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