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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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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日。吃過晚飯,我和媽媽一起去紅府超市。

有關315消費者權益日日記

買了點日用品,媽媽結完賬,我突然想起在團校裏,尚老師曾經告訴我們,我們中國小朋友因為吃肯德基不要發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億元,於是我決定維護自己和國家的權利——去開張發票。

我拿着購物小票來到收銀台前,要求服務員阿姨給我開發票,那個阿姨見我是個孩子,冷冰冰地説:“單位開什麼?”“個人!”我心裏很不舒服,但是還是禮貌地回答了她。接着,這位阿姨又開始審問我了:“你開發票幹什麼?”我回答:“維護自己的權利!”那阿姨卻説:“只有報銷才給開!”我説:“我要維護自己的權利,阿姨,快開吧!”阿姨索性把剛剛拿出來的`發票收回抽屜裏,丟下一句話:“你去問問你的家長,問他到底怎麼辦?”便不再理會我了。我氣憤地丟下一句:“偷税漏税!”就無奈地跑去找媽媽求救,媽媽購物小票來到櫃枱前,嚴肅地説:“開一張發票!”阿姨説:“如果不報銷,商品有問題憑小票一樣可以解決。”媽媽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不報銷,我們也要開張發票!”阿姨見媽媽如此堅決,只好不情願地去開發票,邊開邊不高興地問:“什麼單位?”“個人。”媽媽説……

發票總算開到了,拿着這張小小的發票,我覺得又自豪又氣憤,自豪的是我終於維護了自己和國家的權利,氣憤的是這點正當權利都如此的來之不易!

買東西要發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是商家應盡的義務,而紅府超市刁難顧客,偷税漏税的行為,還能算的上是講究誠信、顧客至上嗎?

八榮八恥中就有“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以紀守法為榮,以法亂紀為恥”,紅府超市的做法,是可恥的行為。

今天這個3.15消費者權益日我覺得過得很有意義,因為我用法律的武器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標籤: 權益日 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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