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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小學入學條件

貴港市小學入學條件

小學,又稱中國傳統語文學,包括分析字形的文字學,研究字音的音韻學,解釋字義的訓詁學,圍繞闡釋和解讀先秦典籍來展開研究,因此又被稱為經學的附庸。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貴港市小學入學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一、招生計劃

1、港北城區小學招生6185人(包括市直學校,下同),其中公辦小學招生4435人,民辦小學招生1750人;初中招生5580人,其中公辦初中招生3700人,民辦初中招生1880人(各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見附件3)。

2、港南城區小學招生1430人,其中公辦小學招生1020人,民辦小學招生410人;初中招生2300人,其中公辦初中招生1800人,民辦初中招生500人(各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見附件3)。

二、入學安排原則

1、依法安排原則。以《義務教育法》和廣西的《實施辦法》、《居住證暫行條例》以及國家關於安排進城務工人員(含流動人口,下同)隨遷子女入學的政策法規作為依據。

2、免試就近入學、劃片招生的原則。根據政策法規規定,結合城區校點佈局和學位的實際,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實行單校劃片招生(每所學校均劃定招生片區)。招生範圍內生源過多的學校,超出的生源按相對就近的原則,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附近生源較少的學校就讀。民辦學校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指導下,按照辦學許可證核定的範圍自主招生,同時接收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

3、户籍生和軍人子女優先安排原則。在招生範圍內的户籍生、中心城區範圍內的駐貴部隊軍人子女優先安排。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按“兩為主”的原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安排按照國家制定的“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安排為主”的原則,根據公辦學校安排户籍生和軍人子女後的剩餘學位,按先公辦學校後民辦學校的順序安排。

5、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做到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入學資格、報名時間、報名材料、錄取結果“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6、均衡發展的原則。規範學生編班行為,實行均衡編班,嚴格控制班額,積極化解大班額,堅決遏制超大班額。

入學對象基本要求:

1、小學新生入學對象是城區户籍(包括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非城區户籍)、年滿6週歲適齡兒童(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2、初中新生入學對象為城區户籍(包括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非城區户籍)、2017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入學對象安排順序和要求:

在劃片範圍內,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按照下列順序安排入學:

1、户籍在劃片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登記之日前遷入的)。户籍在中心城區劃片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中心城區駐貴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寄住或寄養在中心城區的農村孤兒(憑民政部門證明)。

2、户籍不在劃片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下同)。户籍不在中心城區劃片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在中心城區入學的,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桂教基教〔2016〕17號)文件規定應提供以下合法有效報名材料:①户口簿(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則須提供雙方户口簿);②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③住所證明: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④務工證明: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含社保繳納證明)、納税證明、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

3、各公辦學校安排片區範圍內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後,在有學位剩餘的.情況下,從報名申請入學的户籍不在劃片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中,按照以下順利安排至滿額為止。具體安排順序如下(以下所指的居住證、住所證明須在申請報讀學校的劃片招生範圍內;務工證明必須是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中心城區的務工證明):

(1)四證齊全的,即①户口簿;②居住證;③住所證明;④務工證明(證件數相同時,分別按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的順序優先,相同證件類型時,按先取得證件的時間優先安排,滿額為止)。

(2)只有三證的按以下順序安排:

①只有户口簿、居住證、住所證明的(證件數相同時,分別按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的順序優先,相同證件類型時,按先取得證件的時間優先安排,滿額為止);

②只有户口簿、居住證、務工證明的(證件數相同時有居住證的優先,滿額為止);

③只有户口簿、住所證明、務工證明的(證件數相同時,分別按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的順序優先,證件類型相同時,按先取得證件的時間優先安排,滿額為止);

(3)只有户口簿、住所證明的(證件數相同時,分別按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的順序優先,相同證件類型時,按先取得證件的時間優先安排,滿額為止);

(4)只有户口簿、務工證明的(證件數相同時,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的優先安排,滿額為止)。

各公辦學校按上述順序招生滿額後,剩下未能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有剩餘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

四、入學安排程序及時間

(一)公佈各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2017年6月2日前)。

(二)報名登記(2017年6月11日-13日)。符合入學安排對象的監護人(家長)持相關證件到所屬招生範圍內的學校報名登記,採集相關信息(報名登記時所需證件材料見附件)。户籍不在劃片招生範圍(包括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在城區就讀的,由監護人(家長)持本方案附件要求的有效證件到居住地範圍內的學校登記、申請,填寫《貴港市中心城區進城務工人員(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表》(可從貴港教育信息資源網上下載填寫)。

(三)上報審定(2017年6月18日-25日)。報名登記結束後,各學校將相關報名登記材料(採集的學生信息)上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發放入學通知書(2017年7月3日)。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由各學校公佈入學名單併發放入學通知書。

標籤: 入學 小學 貴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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