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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幼升小户籍要求

武漢幼升小户籍要求

小學,又稱中國傳統語文學,包括分析字形的文字學,研究字音的音韻學,解釋字義的訓詁學,圍繞闡釋和解讀先秦典籍來展開研究,因此又被稱為經學的附庸。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武漢幼升小户籍要求,希望大家喜歡!

武漢幼升小户籍要求

一、户籍情況:

1、第一種:適齡兒童户籍與監護人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學校服務範圍內;户主、房主為父或母。

2、第二種:適齡兒童和父母户籍自適齡兒童出生日起在本區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學校服務範圍內,父母名下均無房產;户主、房主為祖父、母(外祖父、母)。

3、按照《義務教育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為對口入學依據,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和學校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後處理,杜絕漏登、瞞登、錯登、假登行為。

4、學校服務社區的空户、搭户、假户不作為對口入學的依據,應提前遷户口至實際居住地,執行到實際居住地登記入學。

二、什麼是空户、搭户、假户:

1、空户:適齡兒童户口本(隨父母或非隨父母)為獨立户口,所呈現的住址無房屋或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兩用)或房產所有人與適齡兒童父母為非直系親屬。

2、搭户:適齡兒童房户口呈現的與户主關係為非親屬或非直系親屬。

3、假户:適齡兒童呈現的户口本是不真實的,屬偽造的。

學校片區的空户、搭户,應將户口遷至實際居住地再登記,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後處理。假户應回實際户籍所在地登記。此外,商用、商住兩用房不能作為對口入學的依據。

三、“人户分離”怎麼辦

“人户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應回户籍所在地入學。但對於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離,實際居住在江岸區(以此區為例)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拆遷證明、房產證、租房協議等),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分配至公辦教育資源充足的學校。

四、“人户合一”報名需準備哪些資料

1、人户合一,一般是登記早於擇校的,一般會在五月和六月出招生公告,只要在對應片區即可登記。根據資料完善情況不同,錄取名單可能會不同時候公佈。沒有公佈的時候,一定要時時關注,多多跑一下學校,有什麼狀況,缺什麼資料也可以及時補充上。

2、那麼,“人户合一”報名需準備哪些材料呢?武漢市户口,户口本、房產證、出生證、健康手冊是最基本的。但是不同學校、不同區也會有具體要求。

(1)部分熱門學校:如果户口是和(外)祖父祖母在一起的,需要父母提供無房證明。

(2)隨遷入學(外地户口):居住證(需提前六個月辦理)、務工證(就業證明)、户口本、租房協議或購房相關資料、健康手冊、出生證。

(3)其他情況: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水電發票(一般為最近三個月)、拆遷相關證明(如:拆遷證明、拆遷協議等)、入住證明。

六、相關問答(以江漢區為例)

1孩子及父母户口和老人在一起,老人是户主,房產也是老人的,如何入學?

(1)如監護人為獨生子女,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在第一順位後如有空餘學位優先錄取。如監護人不是獨生子女,需提供武漢市內無房證明,在第二順位後如有空餘學位優先錄取。如監護人不是獨生子女,且無法提供武漢市內無房證明,在第三順位後如有空餘學位優先錄取。

(2)其他適齡兒童户籍在服務範圍內的情況需經審核,在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以接收,如無空餘學位,請於8月30日查看各校門前公示,前往有空餘學位學校登記。

2、孩子户口在新城區,監護人房產在江漢區,如何入學?

如果家長要求在江漢區就讀,請家長將户口轉到房產所在地,做到人户合一,由服務範圍內學校接收。如在江漢區購房並居住半年以上,請於8月30日查看各校門前公示,前往有空餘學位學校審核相關資料後入學。房口和房產都在遠城區的,按規定,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門安排入學。監護人在江漢區有房產,但孩子户口正在遷辦中。按規定,所有入學資料(户籍、房產證等)均需提供原件,辦理中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3、無居住證或居住證還在辦理中的,如何入學?

沒有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還在辦理過程中,或僅持有居住證,但沒有就業證明(經營許可證)的非本市户籍人員,其子女不符合在江漢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不能在江漢區入學。就業證明以人社部門開具的為準。

拓展:上海户籍 · 限購政策

單身情況購房政策

一、單獨名下有房,不可購買住房。

二、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買一套住房。

三、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有超過3套(含3套),不可購買住房。

上海結婚的購房政策: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户籍

a、夫妻雙方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買2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買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買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買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不可購買住房。

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a、購買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税。

b、購二套房產證必須上海户籍的人上產證,否則限購。

注: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税是指籤合同當月不算,往前推算63個月中社保或個税正常繳納滿6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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