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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灣區公辦小學錄取順序是什麼

珠海金灣區公辦小學錄取順序是什麼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珠海金灣區公辦小學錄取順序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金灣區户籍生

此類學生按下列1—8項順序

依次安排學位

1、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持有金灣區內全權房產,且房、户登記地址一致的:按登記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學生户籍最後一次遷入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2、因危房改造搬遷或舊村改造搬遷的:憑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可按搬遷前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也可根據學位情況安排到現房產所在學區就讀。

3、持有完全產權房產但與户籍登記地址分屬不同學區的:按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4、已購完全產權房產而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持有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該房產的《珠海市不動產登記情況查詢結果》,可按該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備案登記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5、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完全產權房產且房户一致的:學生户籍地址與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所有(或全權共有)的房產地址相同的,在徵得房產權屬人同意的情況下,按該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學生户籍最後一次遷入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6、持有金灣區內唯一全權房產(含全權購買的單位集資房),因歷史原因而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學生及其父母持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擁有該房產完全產權證明,或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證明、完全產權購房合同(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近三個月內的居住憑證(水、電費單、物管發票等),可按該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該房產合同簽訂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7、持有非完全產權房產的:學生及其父母持有金灣區內房產,但全部所持房產份額均不足100%的,按學生户口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學生户籍最後一次遷入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8、有金灣區户籍無金灣區房產的:學生及其父母有金灣區户籍但無金灣區房產的,按學生户口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本學區學位不足,則按學生户籍最後一次遷入時間先後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市、區規定的'政策性照顧類學生

1、新冠疫情中表現突出的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優先安排入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公辦中小學。

2、符合珠海市規定的政策性照顧生。按相關文件規定安排學位。

3、符合金灣區規定的政策性照顧生。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4、在學區內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員的港澳籍子女。可按其在金灣區內自有完全產權房產或合法租住地址統籌安排學位。

金灣區外珠海市內户籍類學生

1、其珠海市户籍一方的父(母)親,持有金灣區內完全產權房產(以不動產登記中心核查數據為準)的,可統籌安排學位。

2、其珠海市户籍一方的父(母)親,近五年在金灣區內累計繳納社保五險種三年以上,且工作合同在有效期內的,可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非珠海户籍學生

1、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珠海市金灣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進行積分計算,分值達到2020年金灣區入學分數線或以上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2、父母一方或雙方為金灣區户籍的非珠海市户籍學生,參照積分入學辦法執行。其中,居住年限以其金灣區户籍一方的父(母)親入户金灣時間計算,其餘項目不變。

3、父母一方或雙方在金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的,其適齡子女可統籌安排民辦學校學位。合法穩定職業以社保繳交情況為依據,合法穩定住所以房產或居住證地址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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