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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怎麼拿到學位證書

自考本科怎麼拿到學位證書

自考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國現階段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自考本科怎麼拿到學位證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自考學士學位條件

考生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劃的全部課程(含筆試口試實習實驗),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優良且一次通過,思想品德經鑑定各個符合要求者,按照國務院學位辦《關於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的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相應學科學位。如論文答辯沒有通過,必須補作,補作合格者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會有自己的規定,考生應予以注意。領取學位證書時間一般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後順延半年。學位證書籤署時間是各高校學位委員會批准的時間。

學位資格限制

凡符合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本科畢業生均有一次申報資格,第一次未通過者以後不再補辦。

申報學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於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鑑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彙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於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6月底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不授予對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3)未取得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合格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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