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積分入學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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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户、子女入讀公校。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積分入學需要什麼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廈門積分入學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參加廈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隨遷子女應年滿六週歲,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二)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住址在廈門市的福建省居住證。
(三)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湖裏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30日必須在廈門市居住(不可間斷)。
二、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同安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同安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三、積分規則:
1、社保:滿分48分
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2、副申請方社保:滿分10分
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
3、居住證:滿分24分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
4、房產:滿分24分
父(母)在申請入學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按其中一套計算。
5、社保+居住證在入學區:滿分9分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申請入學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
提醒:有的區以買房的時間合併到居住證時間,還有的區購房以後,參加積分入學報名,派位到房子對應小學。
6、計劃生育:滿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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