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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021年高考體檢須知

甘肅2021年高考體檢須知

高考體檢是指凡參加高考的考生必須參加的體檢。通過體檢,一方面,考生可以瞭解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另一方面,體檢結果將作為考生檔案的一部分,供高校錄取時參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甘肅2021年高考體檢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甘肅2021年高考體檢須知

甘肅2021年高考體檢須知

我省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將於4月5日前全部完成。

所有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中職生、綜合評價錄取、職教師資、殘障生、少年班等)均須參加普通高考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未經體檢的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醫院由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院承擔。主檢醫院須按有關文件要求,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結論,並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

殘疾考生參加高考,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須填寫《殘疾人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並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經所在中學初審,並於4月9日前交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經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複印件須審核人簽字)加蓋公章後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彙總後於4月16日前交省教育考試院,逾期不予受理。體檢前14天,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健康監測制度,在校考生、社會考生及參與體檢工作的教師和醫護人員均要自行做好每日體温測量,建立健康台賬。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收集彙總健康狀況監測、記錄數據,並將健康狀況異常考生信息逐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工作人員健康狀況信息由其單位報相關主管部門。原則上考生及參與體檢工作的工作人員於體檢前14天起不得離開甘肅省,有關人員如在體檢前14天內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症狀,或體檢前14天內有疫情高風險、中風險地區、境外旅行史的,須在就近定點醫院或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兩次核酸檢測或血清特異性LgG抗體陽性證明檢測,並由衞生健康、疾控部門進行專業評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體檢和相關工作的條件,無明顯異常者,可允許參加體檢和相關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可根據工作實際,對體檢前14天內有疫情高風險、中風險地區、境外旅行史的',可適當推遲其相關體檢安排,並逐級上報備案。

體檢對象

所有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中職生、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及綜合評價錄取、職教師資、殘障生、少年班等),均須參加普通高考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未經體檢的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

體檢醫院

體檢醫院由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院承擔。主檢醫院須按有關文件要求,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結論,並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參加招生體檢工作的醫務人員,要求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熟悉,經過培訓後開展工作,凡未經培訓的人員一律不得承擔本次體檢任務。主檢醫師應由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生擔任,當年有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醫生應予迴避。

標籤: 甘肅 高考 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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