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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自主招生簡章須知

上海交通大學自主招生簡章須知

上海交通大學(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簡稱“上海交大”,是教育部直屬並與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上海交通大學自主招生簡章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選拔對象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賽區一等獎(獲獎名單須在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

(2)高中階段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一等獎(獲獎名單須在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

、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網上報名

請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進行網上註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打印申請表,請將申請表按要求籤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載。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載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辨,上載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載,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等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5日中午12時。

2、初審

對於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預計於4月底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審結果生效。

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優秀者將在具有特別突出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且綜合素質優異的考生中產生。初審結果通過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並及時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

3、筆試

我校筆試預計於6月10日-11日舉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説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准考證。

我校將依據考生的第一志願專業分別確定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與醫學院複試資格線。若考生的筆試成績同時達到校本部和醫學院的複試資格線,則複試通過後,可在全校自主招生專業範圍內,依據其專業志願認定為自主招生人選。

4、複試

初審結果優秀或筆試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的複試,複試包括面試與體育測試,預計於6月15-16日在我校閔行校區舉行。複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説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准考證。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特長、創新潛質、道德品行、藝術修養、勞動實踐等,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測試結果作為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體質測試方案見附件。

5、優惠認定方法與認定結果的公佈、確認和生效

我校依據複試成績認定自主招生人選,認定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於6月22日前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可參與高考錄取。

三、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其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同科類一本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達到以下要求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1)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自主招生人選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分別達到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採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含20分)。對於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優惠分值。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選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自主招生人選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含)。

注:江蘇自主招生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1A1B。少數特別優秀的考生,優惠分值可適當放寬。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優秀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予以優先錄取。

四、特別説明

1、我校自主招生計劃為180人,實際招生計劃數以教育部核定計劃為準。

2、對於上海考生,我校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初審,並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呈現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

3、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需按照所獲的認定資格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專業志願需與認定的專業保持一致。

4、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5、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6、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准後,資助部分交通費。(申請表格見附件)

7、我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五、監督機制

本次自主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學校招生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在報名、初審、筆試、複試、優惠認定等多個環節充分引入監督監察機制,專家分組和麪試順序由現場隨機抽籤確定,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六、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

電子郵箱: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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