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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轉學需要辦哪些手續

初中轉學需要辦哪些手續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級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初中轉學需要辦哪些手續的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初中生轉學需要資料:

1.第一個是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繫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

2.第二的.是《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個是户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4.第四個是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個是計劃生育證明 ,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轉學需要辦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繫函》。

2.第二步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步是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繫函》、入學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繫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繫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

7.第七步,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週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彙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繫函》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最後一步是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週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週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標籤: 轉學 手續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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