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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初中招生指南

福州初中招生指南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級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福州初中招生指南,快來看看吧!

一、升學辦法

1、對口升學

五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辦法,公辦小學畢業班學生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公辦初中升學。

在五城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需繼續在城區片公辦初中就讀的留城生(户籍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及馬尾區,現在鼓樓區、台江區及倉山、晉安兩區城區片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港、澳、台籍學生;外籍學生)均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2、回原籍升學

(1)以下四類户籍在五城區但户籍地與學籍地不一致的畢業班學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兩證”(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比照小學招生辦法片內生界定,下同)統一的安排在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兩證”不統一的由户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户籍在鼓樓區、台江區及倉山、晉安兩區城區片,但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小學或馬尾區小學就讀的;

户籍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或馬尾區,但在鼓樓區、台江區及倉山、晉安兩區城區片小學就讀的;

户籍在五城區,但在民辦小學就讀的;

户籍在五城區,但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的。

(2)允許符合福州金山中學、福州四中桔園洲中學、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福州江南水都中學、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金山七期中學(暫名)、金山八期中學(暫名)等七所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五城區其他小學畢業班學生,回相應的新區中學升學。

3、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

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由民辦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如户籍在五城區,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學的,按升學辦法第2點規定安排升學。在五城區民辦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如父母雙方持有五城區居住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可申請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或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升學。

4、政策照顧對象升學

(1)五城區台商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也可以申請升入本區內有開設台生班的'初中。市區開設台生班的初中學校如下:

鼓樓區:福州屏東中學、福州延安中學;

台江區:福州華僑中學;

倉山區: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學;

晉安區: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

馬尾區:福建師大第二附屬中學。

(2)進城購房且持有經房屋登記(住建)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農民和農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區公辦小學畢業班就讀,視同本地生按畢業小學升入對口初中;如在五城區以外學校或民辦小學就讀,可由購房所在地的區教育局安排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升學。農民和農民工進城購房具體認定條件如下:購房者為鄉鎮及以下户口或持農民身份證明的即視為農民和農民工;“進城購房”不限制具體購買區域,但限制為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辦公用房及二手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顧範疇,購買時間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閩政〔2016〕11號)印發後(2016年2月17日及以後);以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為入學憑證,未辦證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預告登記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明)。

(3)因住宅被徵收需跨區升學的,經家長申請(附住宅徵收安置協議、户口簿、居住證明材料),學籍所在區和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審批後,可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

(4)在我市投資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區初中升學的應予以妥善安排。

(5)其他政策照顧對象按有關通知精神辦理升學。

5、體育藝術傳統項目校、特色校招生

取得體藝特長生報名資格的畢業班學生方可填報相應學校和項目志願,並須參加相應特長項目的測試。凡按特長生資格招收入學的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參加訓練,拒絕參加訓練的,退回原對口中學就讀。

6、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西班牙語班招生

福州外國語學校自行對填報日、德、法、西班牙語班志願的學生進行面談,並根據學生志願自主確定日、德、法、西班牙語班的錄取對象。

7、福州十六中部分學位派位招生

為分擔外國語學校生源壓力,福州十六中除招收對口小學畢業生外,2018年另向倉山小學和施程小學招收50-150名符合對口升學條件的畢業班學生(具體名額待民辦初中招生後視十六中生源情況另行公佈),根據學生志願隨機派位確定錄取結果。

二、初招報名及志願填報

1、初招報名及審核工作由各區教育局負責。

2、報名對象:福州五城區小學的畢業班學生、要求回五城區錄取的具有福州五城區户籍的五城區外小學畢業班學生、在五城區外小學畢業班就讀的進城購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

3、報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五城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報名:福州五城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生於5月15日-17日在就讀小學報名,報名時應向學校提交户口簿核驗,並留户口簿複印件存入檔案。

申請升入五城區公辦初中的隨遷子女、需繼續在城區片初中就讀的留城生、進城購房的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報名時另需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照顧對象審批表》並提供相關憑證核驗,經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批准後安排升學。

符合七所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回原籍申請者應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回新區初中申請表》,於6月20日-22日持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户口簿等相關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到相應初中學校認定後,持相關材料到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審批,由區教育局審核後於7月18日-20日統一報市教育局初教處辦理投檔。

台商子女的身份確認,由監護人向市台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升學所需材料,經市台辦審核後,符合條件的由市台辦統一造冊於7月1日之前報送市教育局辦理升學手續。申請升學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證和台灣户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子女年齡和學歷的證件(如户籍證、往來大陸通行證、成績單等)。

(2)户籍在我市五城區但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如申請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後,於7月15日(雙休日除外)之前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回户籍所在區教育局報名。

(3)進城購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申請回購房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後,於7月15日(雙休日除外)之前持户口簿、經房屋登記(住建)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學生檔案到購房所在地的區教育局報名。

(4)回五城區以外户籍地升學的學生檔案(密封)一律由學生家長簽收帶走。需跨縣(市)區回户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學生檔案的程序如下:

到户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開具介紹信;

畢業學校憑介紹信將檔案交學生家長,學生家長簽收;

學校留下介紹信複印件交縣(市)區教育局留底備查,作為學生去向的依據。

4、志願填報

(1)5月15日-17日五城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選報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西班牙語特色班中的一個志願;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可選報體育或藝術傳統項目學校中的一個志願;還可以填報福州市藝術學校志願。但不能兼報體藝特長生和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西班牙班志願。

(2)6月20日-22日倉山小學、施程小學的畢業班學生可填報十六中志願。

(3)6月20日-22日具有五城區、高新區、長樂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向所在小學填報五城區內兩個民辦中學志願。高新區、長樂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民辦中學志願信息分別由高新區社管局、長樂區教育局彙總後報市教育局。外地回來升學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可在户籍所在區教育局填報五城區內兩個民辦中學志願。

三、初招錄取

五城區初招錄取分批次進行,招生先後順序依次為:體藝特長生招生,日、德、法、西班牙語班招生,福州市藝術學校招生,對口中學第一輪招生,民辦中學招生,對口中學第二輪招生。已被錄取又要求退檔的學生只能由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錄取。初招錄取由市教育局審批。

1、體藝特長生錄取。在測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志願和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填報市屬校體藝特長生志願、測試成績合格的學生,可在測試後首個工作日向市教育局體衞藝語處申報是否願意接受調劑,如未被錄取但願意調劑,將根據成績高低調劑到同類項目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其他學校。

2、民辦中學錄取。民辦學校招生按學生志願順序出檔。

①第一志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採取搖號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招生,且不能錄取第二志願學生。允許民辦學校先對第一志願學生進行初選,確定不少於第一志願人數90%的搖號對象;招生計劃數的50%招生名額先由搖號產生,其餘50%由民辦學校依規自主招生。

②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在第一志願全部錄取完後,可繼續在第二志願上錄取。如果第一志願沒有全部錄取,則不能在第二志願上錄取。

③願意接收本校畢業班所有第一志願學生直接升學的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允許在招生計劃中扣除直接升學人數後,按剩餘計劃數的50%比例計算派位名額。

④填報民辦初中志願沒有被民辦初中錄取的畢業生按原升學方案回公辦初中升學。

⑤被民辦初中錄取後要求退檔的學生,由家長申請,經民辦初中同意退檔後,可以按原升學方案回公辦初中升學,退檔手續需在公辦校第二輪對口招生前辦理。

⑥搖號在教育部門指導下由民辦學校自行組織,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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