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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小升初報名指南

福清小升初報名指南

全國小升初是小學生升入初中生的簡稱。按照中國義務教育政策與相關法律法規,小學升入初中就讀是不需要升學考試的,大多為免試就近入學,但是民辦初中和部分公辦重點初中依然舉辦小升初的升學選拔性考試。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福清小升初報名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招生原則

我市初中招生總體依據“免試,按户籍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各鎮(街)招生工作按照市監察局、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農村初招工作的有關規定》精神執行,城區相關街道採用“自報、定向、電腦隨機派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城區户口變動時間限至6月30日(以户口簿登記日期為準),逾期者按原户籍安排升學。

二、報名與審核

1.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工作由市初招辦組織各小學進行。

2.鎮(街)小學畢業生報名資格由各中心小學協同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城區小學畢業生報名資格由市初招辦會同相關街道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3.市少體校學生回學籍所在小學報名。

三、升學辦法

(一)回原籍、跨鎮(街)升學

1.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跨鎮(街)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在就讀學校參加畢業考試後,均應辦理回原籍升學手續,安排户籍所在鎮(街)初中入學。如因特殊情況,需在非户籍所在鎮(街)初中入學,應辦理跨鎮(街)錄取手續。學生一至六年級均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讀,辦理跨鎮(街)申請時,無需户籍所在地鎮(街)與劃片中學簽註意見(需另外提供一至六年級的就讀證明);

2.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以外地區小學就讀並要求回我市升學的小學畢業生,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後,持學生檔案、户口簿原件、複印件到我市初招辦報名,由户籍所在鎮(街)安排初中入學;

3.福州市其他縣(市)區回户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學生檔案,應先到户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開具介紹信,我市初招辦憑介紹信與家長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辦理提檔手續;

4.省內福州市以外、外省、市回户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學生檔案,家長鬚持户口簿、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到我市初招辦辦理提檔手續。以上辦理回原籍、跨鎮(街)升學手續截止日期為7月5日止,逾期不予辦理。

(二)鎮(街)中學升學鎮

(街)的招生工作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協同相關中學負責。音西、宏路、龍山、龍江、陽下五街道招生安排如下:

1.音西街道負責本轄區除融西、鳳山、融音、僑盛、濱江、福景、清華、福和、福百、融僑城、京東方社區,音西村霞盛、東橋、園中、新厝、廣蘭、音埔自然村户籍以外的招生工作。

2.宏路街道負責本轄區除景江社區以外的招生工作。

3.龍山街道負責本轄區除東皋、融東、瑞雲、瑞亭、明越、龍新、三福社區,龍東、東劉、玉峯、玉塘、倪埔村户籍以外的招生工作。

4.龍江街道負責本轄區除龍江、南門、天寶社區以外的招生工作。

5.陽下街道負責本轄區除虎溪社區、洪寬社區(盈豐花園)以外的招生工作,其中奎嶺小學本地户籍畢業生定向安排康輝中學就讀。

(三)城區六所中學升學辦法

根據學校佈局和招生容量情況,本着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統籌兼顧、平穩過渡的原則,今年城區六所中學繼續採取自報、定向與電腦隨機派位相結合的方式錄取升學。

城區户籍範圍:指玉屏街道全部;音西街道的鳳山、融西、融音、僑盛、濱江、福景、清華、福和、福百、融僑城、京東方社區,音西村霞盛、東橋、園中、新厝、廣蘭、音埔自然村;龍山街道的東皋、融東、瑞雲、瑞亭、明越、龍新、三福社區,龍東、東劉、玉峯、玉塘、倪埔村;龍江街道的龍江、南門、天寶社區;宏路街道景江社區;陽下街道虎溪社區、洪寬社區(盈豐花園)。

招生程序:

1.自報錄取工作(7月8日至12日)

相關村(居)户籍的畢業生有意願先期報名錄取,請於7月8日至12日持户口簿、報名號到對應中學報名。若報名數量超出學校剩餘學位,則通過隨機派位決定錄取名單,餘下學生參加電腦隨機派位;若學額未滿,餘下學位要參加電腦隨機派位。相關學校的自報生源户籍範圍如下:

①元洪高級中學:城區户籍的畢業生;

②融城中學:玉屏街道融北、玫瑰園、鳳翔社區户籍的畢業生;

③濱江中學:音西街道鳳山、融西(福清一中新校區劃片範圍外)社區,龍江街道龍江、南門社區户籍的畢業生。

2.定向錄取工作(7月8日至12日)

相關學校的定向生源户籍範圍如下:

①元洪高級中學:龍山街道明越、三福社區,龍東、東劉、玉峯、玉塘、倪埔村以及南嶺鎮户籍的畢業生。其中南嶺鎮户籍學生可以在元洪高級中學和海口元載中學中選擇一所就學。需要在海口元載中學就讀的學生,可以向南嶺中心小學報名,學校彙總後提交南嶺鎮政府文教辦,由文教辦於7月5日前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初招辦。

②融城中學:玉屏街道石井村户籍的畢業生;

③濱江中學:音西街道僑盛、濱江、福景、融僑城社區,福清一中新校區劃片範圍外的融音、清華、福和社區,音西村霞盛、東橋、園中自然村,龍江街道天寶社區以及宏路街道景江社區户籍的畢業生。

④福清一中新校區(過渡安排於福清一中鳳凰山校區):清昌大道以北-清榮大道以南-福俱路以西-福人路以東範圍內,音西街道融音、福百、福和、清華、融西社區及音西村音埔、廣蘭、新厝自然村户籍的畢業生。

3.電腦隨機派位工作(7月下旬至8月上旬)

其餘的城區户籍畢業生(包含自報未錄取學生)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四)民辦中學招生辦法

為鼓勵社會力量辦學,凡經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正式設立並經年審合格的民辦中學均可向全市招生。民辦初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不得以筆試或以測試目的開展的變相面談等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我市招生工作意見出台前,不得自行提前組織招生;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考慮到民辦學校辦學的特殊性,允許民辦學校採取面談的方式進行能力測評,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

1.我市各民辦中學招生計劃及招生區域如下:文光(音西街道福俱大道旁)19個班950人,玉融(西環路7號)10個班500人,三華(西環路7號)3個班150人,紅博(立交橋北福飛路)10個班500人,西山16個班800人,美佛兒4個班200人,北師大附屬學校(龍江街道火車站片區龍江路)20個班1000人;以上學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2.文光、玉融、三華、紅博、北師大附屬學校五所民辦中學招生工作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執行,凡要求到以上五所民辦中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直接到該學校報名。以上五所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時間為6月24日-30日。

3.要求到非自主招生的民辦中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可在所就讀小學填報志願,由各中心小學、市直校彙總上報市初招辦審批,報名時間截至6月18日止。

4.民辦中學安排在7月12日前完成錄取、調檔工作,錄取後不再進行補錄,被民辦初中錄取後要求退檔的學生,退檔手續需在公辦校招生前辦理。由家長申請,經民辦初中同意退檔後,可以按原升學方案回公辦初中升學。公辦校招生後,已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各鎮(街)的劃片招生或電腦隨機派位。

(五)福清市德旺中學宏志班招生方法

福建師範大學附屬福清德旺中學是福清市人民政府、福建師範大學和河仁基金會三方合作辦學的公辦民助學校。2019年學校在完成原高山鎮相應户籍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採取自主招生的形式,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學生(2個班級90人)。

自主招收的學生屬於九年義務教育範圍,享受九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生待遇。宏志班招生報名時間為6月24日-30日,具體招生過程由學校負責實施,參照《福州市教育局嚴格規範民辦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榕教綜〔2019〕118號)中要求執行。

四、特殊羣體升學

1.隨遷子女升學辦法

各鎮(街)招生辦應按省、市《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精神安排好進隨遷子女升學工作。除少數生源爆滿的學校外,凡父母雙方持有福清市域內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班學生,由所在鎮(街)文教辦安排公辦初中升學。隨遷子女具備以下幾類情況之一,在相關學校有學位餘額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向學校(城區學校除外)申請,鎮(街)文教辦同意,教育局初招辦備案的`形式,申請對應中學入學。

①.父(母)持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100%產權(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額的隨遷子女。

②.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鎮(街)持有營業執照並具備年納税證明(國税、地税電子發票)的隨遷子女;

③.父(母)具有申請入學所在鎮(街)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證在同一個鎮(街)的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具有申請入學所在鎮(街)户口並在户籍所在鎮(街)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

因城區户籍初中生源飽和,城區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原則上安排到城郊尚有學位餘額的初中入學。

康輝中學:招收音西街道各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里美中學和柏仙中學:招收玉屏、龍山街道各小學(龍山中心、倪埔小學除外)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龍江中學:招收龍江街道各小學、龍山中心、倪埔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宏路中學和姚世雄中學:招收宏路、石竹街道各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中姚世雄中學先行招收,直至招生計劃上限;

洪寬中學和北亭中學:招收陽下街道各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進城購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升學辦法

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福清市人民政府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的實施意見》(融政綜〔2016〕111號)文件的規定,作出以下配套政策:

去庫存期間,鄉鎮及以下户口或持農民身份證明的農民和農民工,在福清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併到公安部門辦理户籍遷移,按户籍劃片招生。未辦理户籍遷移,屬於元洪高級中學定向生源的,直接錄取元洪高級中學;屬於融城中學、濱江中學、福清一中新校區定向或自報以及城區電腦派位生源的,參加城區電腦派位。農民和農民工進城購房具體認定條件如下:

(1)購房者為鄉鎮及以下户口或持農民身份證明的即視為農民和農民工;

(2)“進城購房”不限制具體購買區域,但限制為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辦公用房及二手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顧範疇,購買時間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閩政〔2016〕11號)印發後(2016年2月17日及以後);

(3)以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為入學憑證,未辦證的需提供經房屋登記(住建)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預告登記證明。

3.拆遷户子女升學辦法

為服務於拆遷安置工作,更好地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提供配套服務,對在政府拆遷工作中採取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市民提供以下就學配套服務:

貨幣補償:貨幣補償的拆遷户,在重新落户到新的户籍地址前,可以根據原户籍(拆遷前)就學;

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拆遷户,可以按原户籍(拆遷前)就學,也可以按所安置房屋(需落户居住)劃片就學。

目前我市部分安置房項目未達到入住條件,安置項目的拆遷户子女屬於元洪高級中學定向生源的,直接錄取元洪高級中學;屬於融城中學、濱江中學、福清一中新校區定向或自報以及城區電腦派位生源的,參加城區電腦派位。以上人員需要提供《房屋徵收安置協議書》、户口簿、原房屋所屬街道的證明、居住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於7月5日前交初招辦審核,符合條件安排就學。

4.政策照顧對象升學辦法

⑴華僑子女回國就讀,港、澳、台胞子女回內地就讀視同當地居民子女辦理手續、由祖籍地所在鎮(街)政府安排在本施教區中學入學。祖籍地為城區六所中學招生户籍的以上對象,可向市初招辦提出申請,按相對就近原則予以照顧安排。

⑵港、澳、台胞子女(父母均是港、澳、台胞)、外籍適齡兒童(父母均是外籍)需要在我市小升初,其父母在招生片區內購房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和房屋所有權證在招生片區內,可向市初招辦提出申請,按相對就近原則予以照顧安排。

⑶台商子女、有突出貢獻的華僑直系親屬、重點企業中高管及相關企業投資人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部隊隨軍子女、城區六所中學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子女(户籍在城區)、對我市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各界人士直系親屬、體育藝術特長生、優秀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等就學照顧政策,依據《福清市小招、初招政策照顧對象就學辦法》中相關規定,由相關部門審核後,報送招生委員會統籌安排。

⑷屬於國家、省、市特殊照顧對象的,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照顧安排。

以上政策照顧對象的審核結果請於7月12日前送初招辦(市教育局初教科805)辦理錄取手續,逾期按原户籍安排升學。

五、初招錄取

初招錄取工作分批次進行,招生先後順序依次為: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民辦中學招生,各鎮(街)招生、城區六所中學招生。已被體育傳統學校或民辦中學錄取又要求退檔的學生只能由户籍所在鎮(街)按初招方案安排錄取。

1.報考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必須參加相應特長項目的測試。在測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志願和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測試方案另行下發。凡按特長生資格招收入學的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參加訓練,拒絕參加訓練的,退回原劃片中學就讀。

2.民辦初中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審批。民辦學校招生按學生志願順序出檔,民辦學校自主確定錄取對象。

3.回原籍錄取小學畢業班學生及政策照顧對象,由市教育局按有關政策規定安排錄取。

4.各鎮(街)初中以“按户籍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錄取。

5.城區六所中學按“自報、定向、電腦派位”相結合的形式錄取。

六、各鎮(街)劃片招生時間各鎮(街)的劃片招生在7月24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安排見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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