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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的作文5篇

一本書的作文5篇

書是源泉,高爾基説:熱愛書吧這是知識的源泉。小編整理的關於書籍的作文,供參考!

一本書的作文5篇

篇一:與父母共讀一本書

我讀過不少的書,其中,最讓我記憶的,是湯素蘭寫的一本書,這本書是我和爸爸一起讀的。書的封面畫着一頭小狼,他就是主人公:笨狼,它很笨,他住在森林鎮裏的一個小木屋裏,上面寫着“笨狼寓”,這是他爸爸媽媽造的房子。他上學後認識了很多的小夥伴:聰明兔(他),伶俐兔(他),聰明兔是伶俐兔的哥哥,還有橫行霸道的棕小熊,還有黑貓警長的獨生女兒——貓小花,還有小浣熊等。他們的老師:牛博士,眼鏡蛇小姐,校長是鵝太太。只要笨狼在,班級裏的每節課都會笑翻天,或者老師偷偷溜出去教室的情景。比如,眼鏡蛇小姐問笨狼:“一減一等於幾?”“零”“四減四等於幾”“八!”為什麼?“”因為昨天聰明兔撞到了我的桌角,我把桌腳割了,然後成了八個角。“然後,淘氣猴喊:”八減八等於十六!“,然後他們繼續割桌角,眼鏡蛇小姐就溜出去了,最後,割成了一個圓圈,答案水落石出,就是零!

笨狼去旅行,被鷹媽媽叼走了,給鷹寶寶當玩具。到了深夜,笨狼就偷偷地跑了回來,笨狼的這次旅行又驚現又充滿了艱辛。

笨狼的故事讓我和爸爸捧腹大笑,也讓我懂得了:笨,也要有笨的作為!

篇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寒假裏,我看了一本很奇妙的書,看完後我忍不住想再看一遍。

這本書講了一個名叫愛麗絲的小女孩,在午後打盹,突然一隻小白兔從她身邊跑過。好奇的愛麗絲追隨那隻兔子,跳進了一個大大的兔子洞,開始了一段奇妙而驚險的旅程……在旅途中,她遇到了一羣稀奇古怪的小動物,許多紙牌人士兵、紅心國王和紅心王后……最後,愛麗絲才知道這是一場夢!

從書中,我瞭解到愛麗絲是一個勇敢的小女孩。即使掉進了兔子洞裏,也不懼怕。她一直往前走,雖然路途很艱險,但她沒有退縮,而是通過自己的智慧克服了一個又一個困難。與愛麗絲相比,我覺得很慚愧。假如我掉進兔子洞裏,我可能會嚇得直打哆嗦。以後我也要學習愛麗絲的這種精神,勇敢地面對生活和學習中的一切困難和險阻!

小夥伴們,聽了我精彩的介紹,你也一定想看了吧?那就趕快到書店裏買下這本《愛麗絲漫遊奇境記》吧!

篇三: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讀過很多本書,比如《笑貓日記》、《藍熊船長的13條半命》、《三角地》、《甜橙樹》《野風車》等,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野風車》。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親守護一架老風車的故事。這架風車承擔着三十畝地的灌溉重任。他倆花了很大的精力終於把這架老風車重新修理好,併為它舉行了莊重嚴肅的扯蓬儀式。風車正常運轉後,將一股股清澈的河水運進了乾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風橫掃大地,風車狂轉,不停地搖晃着,即將倒下,在這緊要關頭,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風車,用盡全身的力氣拉下一葉葉風蓬,一陣狂風,二疤眼子被吹進湖裏……我推薦這本書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軒對風的描述,他把一個從無風——微風——大風——狂風的過程描寫的活靈活現,層層推進,細緻入微。他把微風比作為一個嬌弱無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風比作為一個漢子,像是披着斗篷騎在馬上的俠客;把狂風比作為一把巨大而鋒利,鋭不可當,削鐵如泥的砍刀。同時通過這個故事也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凡事千萬要認真、認真再認真,那樣你才能在生活學習中走的更高、更遠。

篇四: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家有一本《動物世界大百科》,是我最喜歡的書。這本書介紹了許許多多,形形色色的動物,它們與人類一同分享着這個美麗的家園,並用自己獨特的方式,演繹着美麗而神奇的生命旋律。

下面我來介紹幾種動物。大家都熟悉天鵝吧!其實天鵝小時候並不美,它是由“醜小鴨”變成的.。天鵝的飛翔能力超出了人們的預料,《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把它們列為世界上飛的最高的鳥。

大家都知道海中的龐然大物——鯨吧,鯨的外表像魚,生活在海洋裏,可是它們並不是魚,而是哺乳動物。鯨有很多種而藍鯨是地球上有史以來最大的哺乳動物。一 只藍鯨一年要吃掉450噸鱗蝦呢!

大家也認識大熊貓吧!它是中國的“國寶”也是一種古老而又珍貴的動物之一。

這本書裏的動物還有很多很多,像最大的鳥——鴕鳥、百獸之王——虎、動物中的巨人——長頸鹿、短跑冠軍——獵豹、沙漠之舟——駱駝……説也説不完呢!

看了這本書以後,讓我掌握了許許多多動物的知識,它們是我們人類的朋友,我們應該保護它們!

篇五: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薦寒假裏,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大林和小林》,作者是我國著名童話大師張天翼先生。這本書很有趣,而且很感人。

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大林和小林這對雙胞胎兄弟倆失散了。結果,弟弟小林被紳士狗皮皮撿到後,賣給了四四格,而小林的苦日子也來了,他不僅要去鍊金剛石,還要給四四格送早餐。四四格不滿意時,還“給打得皮開肉綻,血一道一道地流了下來”。但他從不抱怨,當別人遇到困難時,他總是伸出援助之手,是一個能幹、樂觀和善良的人。哥哥大林成了富翁叭哈先生的兒子,改名叫唧唧少爺。他整天吃喝玩樂,過着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最後,變成了一個大胖子,一個好吃懶做的寄生蟲,結果餓死在金子堆裏。不同的環境,讓兄弟倆成了不一樣的人。書中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四四格一頓飯居然吃了72頭牛、6頭象、幾頭豬和1200個雞蛋。

這本書有些故事情節會讓我捧腹大笑,但有些地方讀來讓我心酸。作者奇特的構思,誇張的手法,大膽的想象,曲折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同學們,有空你們也來讀一讀這本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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