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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做不好決定美文

為何做不好決定美文

大約在十年前,我攜妻子、女兒前往菲尼克度假。在賓館住了一夜之後,我和妻子都覺得脖子疼。這裏的枕頭簡直和石頭一樣硬!我們想換一家更舒適的賓館,卻發現在接下來的五天裏我們每晚至少要額外多付40美元。那時候,200美元對我們來説可不是小數目。

為何做不好決定美文

在考慮換賓館的過程中,我們意識到這個房間的其他方面都令人滿意,真正困擾我們的只是枕頭。

這時,我們靈機一動:為什麼不自己買個質量好一點的枕頭呢?這樣做肯定要比換賓館的成本(包括時間和金錢)低,即便度假結束後將枕頭扔掉都可以。

所以我們去了西爾斯百貨商場,挑選出了喜歡的款型,三個枕頭一共花了90美元。令人驚喜的是,這些枕頭非常柔軟,我們可以輕鬆地將它們塞進旅行箱,以備日後旅行使用。

起初我們有兩個選擇:住在便宜的賓館(A)和轉移到較為昂貴的賓館(B)。看起來只能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但我們又進一步考慮了從這兩個方案中最想得到的東西———既經濟又舒適。擺脱了以往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我們將兩者融合,創造出了混合型方案C———從整體上而言,這是更好的.選擇。

我對一些人講過這個故事,在解釋説枕頭太硬後,他們會笑笑説:“去買個新枕頭不就行啦!”然而在生活中,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去思考混合型的解決方案。

曾經七次問鼎環法自行車大賽的“車王”蘭斯·阿姆斯特朗在他的自傳《重返豔陽下》中抱怨不已,説在歐洲訓練和比賽期間所住的旅館。他寫道:“我們住過的一些旅館的條件甚至比不上美國的6號汽車旅館。地上有面包屑,牀單上有頭髮。肉的味道怪怪的,意大利麪黏糊糊的,咖啡喝起來像糙米水。”

細想一下,蘭斯·阿姆斯特朗在美國住的是價值250萬美元的臨河豪宅,開的是保時捷,每年的收入高達200萬美元,難道他“買不起枕頭”嗎?難道他住不起更好的旅館,吃不起更好的飯菜,沒有錢給廚師去買更好的食材嗎?

只需多花幾千美元,蘭斯·阿姆斯特朗就可以一邊享受舒適的生活,一邊掙大錢了。然而,他沒有那麼做,仍然忍受着糟糕的住宿環境,吃着難以下嚥的飯菜。

顯然,蘭斯·阿姆斯特朗並沒有考慮這種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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