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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開挖申請書例文

基坑開挖申請書例文

基坑開挖申請書

基坑開挖申請書例文

崑山市開發區規建局:

我公司的隆麗景國際工程,在崑山開發區規建局大力支持和指導下,工程施工進展順利。由於該工程體量大,施工圖設計、審圖時間較長,影響了施工許可證的及時辦理,我們將盡力盡快將其辦理完。但崑山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求工期緊,現階段基坑第一層土方已基本挖完,可以開挖第二層土方。特申請在施工許可證辦理好之前,批准基坑第二層土方開挖。

詳細情況如下:

1、基坑圍護方案能夠保證邊坡穩定和安全,(止水帷幕設計深度為32米,圍護樁深度為22米,三道水平支撐系統,開挖深度為-10.2米,局部為13.1米)第一層土方開挖後經檢查、檢測,基坑圍護施工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2、深井降水運行一個月來,深井水位都一直控制在-10米左右,且抽水時間及降水深度做到了合理把握,巖土檢測實行24小時不間斷測量,檢測結果基坑外累計最大沉降量為4.68毫米,對周邊環境影響甚微。

3、根據勘探報告,粉砂土層在-10米以下,-10米以上為粉質粘土(滲透係數低),根據深井降水打井取土情況同勘探報告相符。

4、基坑第二層土方底標高為-8.500米,在粉砂土層以上一米多,降水只需降到-10米。能保持基坑第二層土方開挖後同第一層土方時一樣,對基坑周邊環境影響甚微。

綜上所述,我司的意見可以基坑第二層土方開挖, 對基坑周邊環境影響不大。為了實現崑山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既定的工期目標,特懇請開發區規建局領導批准該工程第二層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及保證措施如下:

一、第二道支撐土方開挖方案及工期

第二道支撐土方開挖自標高-3.000米挖土至-8.500米,挖土深度5.500米,挖方量約94320m3,分二層開挖,土方開挖亦分為六塊。如圖:

挖土順序為:

①A部位(D6-E23軸線) ,挖方量約:13676m3,採用三台1m3挖機停置在棧橋上挖裝土方,五台0.4m3挖機在坑內挖翻土方,土方開挖和支撐樑墊層、模、扎、砼需7天完成。

② D部位(B5-C5軸線),挖方量約:18000m3,採用三台1m3挖機坑上開挖、五台0.4m3挖機在坑內挖翻土方,土方開挖和支撐樑墊層、模、扎、砼需10天完成。

③ B部位(D2-D6軸線),挖方量約:17200m3,採用三台1m3挖機停置在棧橋上挖裝土方,五台0.4m3挖機在坑內挖翻土方,土方開挖和支撐樑墊層、模、扎、砼需10天完成。

④ E部位(A3-B5軸線),挖方量約:18300m3,採用三台1m3挖機停置在棧橋上開挖,五台0.4m3挖機在坑內挖翻土方,土方開挖和支撐樑墊層、模、扎、砼需10天完成。

⑤ C部位(C5-D2軸線),挖土量約:18200m3,採用三台1m3挖機停置在棧橋上開挖,五台0.4m3挖機在坑內挖翻土方,土方開挖和支撐樑墊層、模、扎、砼需10天完成。

⑥ F部位(G1-A3軸線),挖方量約:13000 m3 ,採用三台1m3挖機停置在棧橋上開挖,五台0.4m3挖機在坑內挖翻土方,土方開挖和支撐樑墊層、模、扎、砼需8天完成。

注:第二層土方完成後支撐結構必須保證7天內完成。

二、工程降水及基坑監測保證措施:

1、降水工程:

⑴、電源及降水保證

必須專設一路工業用電保證在基坑開挖過程中降水不得中斷,否則造成的後果無法估量。第二層土方開挖至-8.500米,降水標高必須控制在-10米~-10.5米位置,超過時必須立即停止降水。

⑵、排水保證

排水是否正常將直接影響降水運行,本工程將在基坑周邊合理佈置排水溝,能夠迅速將大量地下水排入城市管道中。

⑶、井管保護

基坑開挖時注意保護抽水井管,經不起一些機械設備的碰撞和衝擊,坑內挖土時,挖機等不要直接碰撞坑內井管,井周邊的土不得用挖機操作,可以人工扦土,並要有專人指揮。

⑷、監測措施

因基坑開挖深度比較深,監測單位對基坑圍護結構和周邊環境管線進行監測,加強信息化施工。

加快基坑開挖進度,讓基坑暴露的時間縮短,減少因開挖產生的沉降變形量。同時當基坑開挖時發現疏幹深井的單井出水量沒有顯著的'減少時應考慮圍護體是否滲漏,發現圍護體滲水的地方,及時阻漏,減少上層粘土層的固結變形,而引起基坑外水位的變化。

2、基坑監測保證措施:

⑴、應急措施:

當監測項目超過其警戒值時,必須迅速停止開挖,查明原因,採取合適的工程措施,待加固處理穩定後方能進行下一步開挖,一般應急措施有:

①、觀測值變化速率加快(到達5%控制值/天),且沒有收斂趨勢時,應先分析原因,電話通知施工單位、監理、設計和業主,採取相應的措施;同時增加監測頻率,必要時加密測點,並迅速上報監測日報。

②、施工過程中,如果監測測點被施工人為破壞,能迅速恢復的,必須在2小時以內恢復;對於不能恢復的測點在上報監理、業主之後,考慮重新埋設補救的辦法。

③、對於重點監測項目,保證至少2套儀器以備用,本工程基坑北臨前進路,西臨黃浦江路 兩條主幹線,對道路及地下管線每天加大頻率進行沉降變形監測,保證其在受控狀態。

④、監測過程中若遇惡劣氣候條件和異常情況下,如水準儀和全站儀無法進行工作時,應及時加強施工影響範圍內圍護結構及周邊環境的巡視,同時依靠監測經驗、結合現場工況分析不利於基坑安全的因素,通過其它受氣候條件影響較小的監測方式如水位、支撐軸力、圍護結構等項目監測結果判斷基坑的安全性,並有針對性地對最不利環節進行重點監測。因水準儀和全站儀是對沉降及建築物位移進行監測的儀器,通過以上方式,在對基坑結構及地層穩定性進行了重點監測,基坑安全得以控制後,一般情況下,對地表及周邊環境就不會有較大的影響,故暫時對其它各項進行及時監測後,能夠保證基坑及環境安全。

⑤、若監測成果顯示測量值超過報警值後,應在第一時間口頭通過駐地監理及土建施工單位,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土方還原等)控制變形發展,同時儘快形成書面資料上報業主、設計、監理及施工各方,必要時建議停工並召集相關部門邀請有關專家召開專題會議商討對策。書面資料包括超限對象的監測數據及其變化曲線,並預測其發展趨勢,同時提出合理化控制措施及施工建議。

2、監測質量的保證措施:

施工前應對現場進行調查,並作詳細記錄,必要時可拍照、攝像作為施工前檔案資料。在施工前應進行初始觀測,初始觀測不少於三次。各種傳感器在埋設安裝之前都應進行重新標定。水準儀、經緯儀、全站儀、測斜儀除精度滿足要求外,應每年由國家法定計量單位進行檢驗、校正,並出具合格證。在安裝工程中,應對儀器、傳感器、材料、傳輸導線進行檢驗,以保證儀器質量的穩定性,並做好儀器安裝過程的原始記錄。監測工作應固定觀測人員和儀器,採用相同的觀測方法和觀測路線,在基本相同的情況下施測。監測期間應定期對基準點進行聯測以檢驗其穩定性;在整個施工期內,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確保其在整個施工期間正常使用。在測點周圍設置明顯標誌並進行編號。注意保護測點,嚴防施工時損壞,必要時在測點處砌築窖井,測讀時打開,平時遮蓋。

觀測時,應按儀器使用程序和儀器生產廠家説明書的要求進行觀測,根據觀測設計對儀器進行基準測讀和定期測讀,確保與觀測儀器相應的最高精度和觀測資料的可靠性。每開始觀測一組新讀數前,應對觀測儀表進行檢驗,以確保其良好的工作性能。觀測數據應記錄在專用的表格中,並隨時和上次的觀測數據進行對比。當出現讀數異常或可疑現象時,應進行重讀,並和上次的觀測數據同時記錄下來。當監測值達到報警指標時,及時簽發報警通知。對所有的不正常影響因素都應作文字記錄。觀測數據應認真計算整理、仔細校核,及時提交當期報表及階段性報告。在報表和報告中,應結合施工工況、天氣情況、周圍環境變化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及時提出工程建議。

3、人員保證

第二層土方開始開挖時,必須保證2人以上監測人員,每天24小時不斷進行基坑監測,監測數據記錄每天必須上報施工單位和監理及建設單位。

4、監測資料

①.監測資料應記錄在專用原始記錄表格內,並存檔以備查用。數據須計算整理、仔細校核、及時提交報表;結合施工工況、天氣情況、周圍環境變化綜合分析和判斷,提出建議;如監測值達到報警指標時,應及時簽發報警通知。

②.監測工作結束時及時提供完整的監測報告,對最終監測結果進行評述,並提交正式監測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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