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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協調工作會議紀要

環境污染協調工作會議紀要

為落實縣委常委會關於妥善解決山銅礦排污、排水有關問題的精神,年7月12日上午,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孫金星,縣委常委、副縣長候選人盧劍旺赴山銅礦對其排污、排水設施有關情況進行了實地查看,並在山銅礦會議室召開了解決企業排污、排水有關問題協調會。

環境污染協調工作會議紀要

會議聽取了有關單位對於山銅礦排污、排水有關情況的彙報。會議指出,山銅礦是我縣的支柱企業,為我縣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為確保該企業的正常生產,會議確定:

1、鄉、湖水產養殖場及有關部門要全力支持企業發展,加強對轄區內羣眾管理,確保不發生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的事件,如有問題,應教育他們通過正常渠道進行反映;

2、對於7月9日擅自堵塞山銅礦排水設施的湖養殖承包户,鑑於山銅礦已經諒解,不予追究其責任;湖水產養殖場要密切關注養殖承包户的動向,發現情況要及時制止,如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縣公安部門將進行嚴厲打擊;請山銅礦對已損壞的.設施進行搶修,確保及時、正常排水;

3、湖水產養殖場、鄉要依據縣環保局《關於山銅礦周邊水域水質監測結果的報告》(縣環保字號)及市環境監測站對三個抽樣點的水質檢測報告(環測字第號),向養殖承包户及當地居民做好解釋協調工作,告知其目前礦區的外排水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III類標準,不影響水產養殖和人民羣眾日常生活;

4、山銅礦在生產過程中,要切實做好環保工作,按相關環保要求進行排污處理,對已廢棄排水設施要進行妥善處理,儘量消除當地居民的誤解;

5、要建立健全長效協調機制,山銅礦、湖水產養殖場、鄉要明確分管領導和聯繫人,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有效對接,出現問題後要相互溝通,及時互通信息,確保問題能在第一時間有效解決,如有問題確需縣委、政府協調解決的,可先向縣委、政府分管領導彙報;

6、為更好地與當地建立良好關係,山銅礦可在民生工程、基礎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當地一定的幫助和支持,贏得當地羣眾理解和支持,形成企業發展、羣眾受益、“地企共贏”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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