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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低保會議記錄

城市居民低保會議記錄

城市居民低保會議記錄1

時 間:

城市居民低保會議記錄

地 點:

主持人:

記錄人:

評議議題:關於擬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民主評議

會議內容:

一、由主持人宣讀低保的相關政策

(一)申請低保的條件:持有我市常住農業户口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我市規定條件的,均有申請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

(二)我市現行的農村低保標準:申請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181元,月發放低保金每人124元。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取消低保待遇:

1、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脱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內服刑、勞動教養的人員;

3、在部隊服役的義務兵;

4、不按規定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不配合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家庭收入狀況明顯好轉而不主動向鄉鎮公共服務中心報告的;

5、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但家中有一定的款物積蓄,能夠自行維持基本生活的;

6、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18週歲至60週歲,女18週歲至55週歲),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勞動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三年內購買商品房或高標準新建住房的(因拆遷安置除外);當年家中一次性購買非生活必需品2000元以上的;有高值收藏或投資有價證券行為的;有高於當地農村低保月平均標準的饋贈、禮金支出的;安排子女擇校就讀、出國留學或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到高價收費學校就讀的;

8、有賭博、吸毒、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9、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擁有的全部貨幣財產總額,人均超過當地20個月農村低保標準;

10、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生活用機動車輛、船舶(殘疾人用於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和中型以上農機具;

11、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

12、農村居民申請家庭成員住房人均居住面積高於當地住房人均居住面積。承租公房和擁有私房超過兩套且總面積高於50平方米。農村居民申請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統一規劃的`農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員名下有其他商品房;

13、有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例如:空調、電腦、高檔傢俱、家庭飼養名貴寵物;

14、户口在本市,實際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的;

15、採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以及採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

16、有責任田且有勞動能力,荒廢不耕種的;

17、經市民政部門認定的不能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

二、由村主任介紹下新申請低保待遇的家庭情況

參會人員對新申請家庭收入及家庭財產有異議的及時反映,在下面評議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工作能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傳閲相關申請材料、證明材料。

四、評議會參加總人數不得少於9人,方能形成決議,其民主評議的結果有三分之二以上參會人員同意並在評議記錄上簽字方為有效。

五、參會人員評議,採取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現場唱票、計票。公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評議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作出結論,當場宣佈民主評議結果。

六、評議決定:

1、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2、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3、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4、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5、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6、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7、    家庭,因   造成家庭困難,經民主評議參加投票   人,得贊成票  張,贊成票達到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二,同意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

參加評議人員簽字並按指紋:

  村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城市居民低保會議記錄2

議 題:關於對低保申請對象唐雨山的評議

時 間:xxxx年2月8日

地 點:世紀家園二樓會議室

主持人:陳美(社區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參加人員:社區居民代表、黨員代表、全體社區工作者

記錄員:黃曉香

主要內容:

1.由陳美主任通過對低保申請對象唐雨山家庭的入户走訪調查,所瞭解到的情況,向到會人員進行了詳細的敍述。居住在世紀家園45號樓107室的唐雨山今年73歲,妻子張亞蘭今年69歲,夫妻兩人年老體弱多病,特別是唐雨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等多種疾病,需經常住院治療,並要長期服藥,每天藥費就要近30元,xxxx年因為高血壓引起頭昏突然摔倒而摔斷了肩膀骨頭,住院23天,xxxx年9月又因肺病住院近30天,兩次住院花去了相當大的費用。唐雨山共有一兒一女,兒子2003年下崗後一直幫老闆打工,xxxx年夫妻鬧離婚,媳婦長期離家,兒子既要幫人打工,又要培養一個上初中的女兒讀書,生活非常困難。女兒2003年下崗後,幫個體户打工,女婿也在同年下崗,現在幫個體户打工,外甥又在鹽城大學讀書,女兒女婿幫人打工,掙錢不多,又要供兒子讀大學,生活非常拮据。經調查測算唐雨山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鎮低保標準,根據“按標施保”原則,初擬考慮給予年人均補差照顧,納入低保範圍。

2.與會的居民代表、黨員代表聽取陳美主任對唐雨山家庭情況的詳細敍述後,根據日常掌握的情況,經討論,與會人員認為與調查情況相符,根據低保要求,結合唐雨山一家的實際情況,紛紛提出合理的建議,發表了各自的意見,認為應該給予考慮低保照顧對象。

3.最後對該申請對象進行舉手表決,並進行簽字確證,其中實際參與表決人數為25人,其中舉手表示同意人數為25人, 最後經討論,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致同意將唐雨山的本人申請,由居委會向上級申報辦理低保。

  羣眾代表(簽字):

  居委會代表(簽字):

  世紀家園居委會(章)

  xxxx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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