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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網絡式上報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後勤主任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2、建立門衞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衞必須與被訪人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檢查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報。

4、嚴格規範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務處、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師,處理並記錄值日期間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室報告。

6、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廚房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落鎖,以防外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定出入。

7、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

8、各班級要經常利用班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衞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及時向校長室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登記並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台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衞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在良好狀態。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教師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實驗員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外必須配備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辦公室、教室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為了貫徹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於《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意見》,加強小學保安隊伍的管理,提升小學保安隊伍配合公安機關加強校園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園門衞由專業保安人員負責,確保校園安全文明。

一、小學保安隊員按規定着裝,佩戴標誌及巡邏值勤裝備上崗巡邏。

二、根據治安情況,採取靈活機動的方式,適時調整巡邏路線、時間,巡邏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範。

三、負責對進出校門的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阻止推銷員、商販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並阻止在校園門口50米以內設攤。

四、巡邏時要注意觀察可疑情況,發現重大涉嫌情況,在積極做好應對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派出所報告,扭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應及時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傷害。

五、巡邏時發現有故意損壞各類治安防範、消防和其他小學設施的,要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配合處理。

六、在巡邏中不準擅自離崗辦事,值勤時間不準看書報、雜誌。嚴禁飲酒後上班或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打人、罵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巡邏時要舉止端莊,不準邊走邊吸煙、吃零食、扇扇子,不準背手、袖手或將手插入褲袋內,不準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駕駛機動車輛以及助動車巡邏,嚴禁酒後駕駛。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況及交接班記錄。

十、對工作中認真負責,做好處置各類安全防範工作的要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負責違反規定或造成安全防範隱患後果的要給予懲處,後果嚴重的除追究責任外聯繫有關部門予以辭退。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內所有部位、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認真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2、總務處每週一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天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處或值班領導。

4、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電教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供電設施、體育器械以及校內人羣集中場所和建築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6、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處理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傳達保衞人員是學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員,必須每日對學校的安全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解決不了的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一)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校長是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學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二)實行安全保衞工作崗位責任制。將安全目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落實到年級、班級、和個人,明確分工,細化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學校每週要對安全保衞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堵塞弄清。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影響學校安全的.每一個問題都能得以及時、徹底解決。

(四)切實加強對校園、教職工和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衞制度。節假日、週日、飯間和夜間要安排專人值班,具體負責安全保衞工作。

(五)積極參加公安部門、教委組織的各項活動,並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力度,堅決打擊不法分子對學校的騷擾和侵害,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強食堂安全保衞和管理,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倉庫和操作間。

(七)門衞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晝夜值班,大門隨時關閉,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制度,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校園從事一切活動,若遇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派處所。

(八)安全保衞工作納入學校督導評估範圍,對安全保衞工作存在的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九)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失職、瀆職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傷亡的,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根據情節輕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衞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個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設備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設備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和託後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隊放學,由值日者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

9、嚴禁學生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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