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規章制度 >制度 >

學校辦公室收發文管理制度

學校辦公室收發文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辦公室收發文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辦公室收發文管理制度

學校辦公室收發文管理制度1

辦公室是全校公文處理的管理部門,負責全校收發文的管理。

一、收文辦理

收文的辦理程序包括簽收、登記、擬辦、批辦、承辦、督辦、回覆、歸檔等。具體辦理規範如下:

(一)辦公室文祕工作人員每天負責對全部來文(紙質、電子)進行簽收、登記,收文登記應將公文標題、密級、文件字號、發文機關、收文日期、辦理意見等情況逐項填寫清楚。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閲文並提出擬辦意見後呈送校領導閲批。

(二)閲辦文件由辦公室文祕人員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長閲示。所有來文一律先呈送校長閲批。黨務來文由黨委書記閲批。

2、分管校領導閲處。根據校長或黨委書記的批示,按照分工送有關校領導閲處,有關校領導要當日閲處(如需傳閲,應交由文祕送下一位校領導閲處)。急件即送批辦,校長外出遇有急辦件時可由辦公室主任先送分管領導閲處並説明情況。

3、有關處室閲辦。根據校領導的批示交有關處室辦理,有關處室負責人應按時完成公文辦理工作,並及時將辦理結果反饋給辦公室。

4、存檔。有關處室辦結後,應將文件送辦公室文祕人員。文祕人員將文件交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後按規定存檔。

(三)傳閲件原則上按校領導的排序由前向後遞送,傳批件按校領導的排序由後向前遞送。遇有領導出差,可先送下一位閲文領導。文祕人員應隨時掌握公文的去向並做好記錄,避免漏傳、誤傳和延誤。

(四)文祕人員要督促承辦人公文辦理工作,確保公文按時辦結。

(五)文件傳閲過程中不準橫傳,一律由文祕人員負責傳遞。

(六)文祕人員必須高度重視網發文件的收文工作,每個工作日不定時瀏覽市教育局辦公平台及時收發文件,急件要做到隨收隨送。

二、發文辦理

(一)凡以我校名義印發的`公文,都要按擬稿、審稿、核稿、領導批示、簽發、登記、印製、用印、分發等程序辦理。

(二)擬稿審稿。由主辦公文擬製的處室負責,要求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操作簡便可行,文種使用恰當,內容準確全面,結構簡潔完整。擬稿完成後由擬稿處室負責人審稿。

(三)核稿。審稿完成後交辦公室主任核稿。辦公室主任外出時由副主任負責。

(四)批示。審稿完成後由分管校領導批示或簽發。

(五)簽發。以本校名義印發的上行文,一律由校長簽發;以本校名義印發的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性業務工作由分管校長簽發,涉及幹部任免等重大事項由校長簽發。

(六)發文登記。發文登記由辦公室負責文祕的同志負責,包括填寫發文字號、記錄簽發人、按經校領導審定的印發範圍和存檔要求確定公文印發份數等。發文登記前應進行復核,重點是檢查審批、簽發手續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

(七)覆校。覆校由辦文的同志負責,辦文的同志負全面校對責任,包括文字、格式、內容等。

(八)分發。分發由文件主辦處室負責文件的裝封、分發。辦理完畢後,由主辦處室將文件一式二份連同擬稿單交辦公室存檔。

(九)嚴格以下發文程序:

1、處室草擬公文未經處室負責人核稿的,辦公室退回擬文處室核稿。

2、公文簽發後未經發文登記和覆校的,辦公室不予印製,送由辦文處室覆校。

3、未完善手續的公文,辦公室不予用印,退回辦文處室完善手續。

4、嚴格控制校內發文數量,一般性日常通知、活動方案等以xx中學函的形式下發。

三、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

辦公室負責行政文件落實的監督管理,組織科負責黨委文件落實的監督管理,收發文不及時或領導審批、閲處延誤,造成工作被動的,報請學校辦公會研究,視情節給予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10%—30%績效工資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績效工資。處分情況向全校公示。

四、本制度解釋權歸學校辦公室。

學校辦公室收發文管理制度2

為規範文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收發文工作規範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

1、簽收 上級部門或兄弟部門來文,均由負責公文收發的人員統一簽收拆封。

2、登記 收發人員簽收拆封以後,應用專用簿式本進行登記,登記來文機關、主要內容後送分管辦公室領導簽署批閲。

3、批辦 分管辦公室領導根據分工送相關領導審閲。並及時將文件呈傳各領導閲示或閲知。

4、承辦 根據主批領導籤批的指示,收發人員將文件送有關人員或部門承辦,並督促其從速辦妥。

5、歸檔 辦理完畢的來文,均應歸檔。

6、銷燬 沒有存檔價值和備查必要的來文來信,或已辦結的來信,均可在年終經過主管領導鑑別後進行銷燬,並登記。

二、發文

1、擬稿 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或與某項工作有關的部門撰 寫,並將擬好的文稿附發文稿紙送主要領導審核。

2、簽發 審核後的文稿,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經辦人簽字後,方可簽發。

3、制發 文件經簽發後,方可正式打印、蓋章、裝訂。

4、歸檔 文件加蓋公章後,需一式兩份連同原稿送綜合辦公室負責公文收發人員歸檔。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guizhangzhidu/zhidu/p93yn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