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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精選9篇)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精選9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精選9篇)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1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核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2、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認證書、進口食品有效商檢證明、食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有供貨商蓋章及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1、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食品購入之日不少於2年。

3、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管專用,並設立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確保功能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應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蝕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採用勤進勤出、先進先出的原則,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和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倉庫應該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四、食品銷售衞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如要打噴嚏用手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或專間,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的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5、進口食品,經營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依法應當有説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説明書。標籤、説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並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通過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七、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3、對銷售商品的保質期、有效期,進行每週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嚴格按照《商品臨近保質期規定》執行,屬人為因素的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4、對在保質期內的商品出現變質、漏氣、脹包等現象,要及時下架處理,不得將這些商品銷售給顧客,一經發現,則追究當事人及該店法人的主體責任。

便利店食品安全檢測的規定

食品安全檢測是按照國家指標來檢測食品中的有害物質,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標的檢測,比如重金屬、黃麴黴毒素等。食品科學與工程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引入和運用化工單元操作,並發展形成食品工程單元操作,從而促進食品工業向大規模、連續化和自動化的方向發展。

隨着食品安全問題進入繁發期,食品安全檢測的需求正不斷加大,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檢測行業均保持着15%以上的年增速。然而,在食品安全檢測行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民營檢測企業卻略顯乏力。

據《中國食品安全檢測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機會分析報告前瞻》的數據的顯示,我國食品安全檢測行業中,國有檢測企業佔據50%以上的市場份額,是行業最主要的羣體,而民營檢測企業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雖然每年保持着10%以上的發展速度,市場份額卻始終未能突破10%。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規範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範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製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商務部負責全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衞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六條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第七條市場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協議准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鈎”、“場廠掛鈎”,建立直供關係。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繫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後,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複印件備查。

(四)購銷台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台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繫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並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並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並使用相應的認證標誌。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誌。

第九條市場現場製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製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範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條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3

1、範圍本標準對本司行業連鎖市場、連鎖便利店的門店進行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本司行業市場和便利店業態的連鎖經營。

2、行業連鎖市場、連鎖便利店門店管理規範

2.1現場管理規範

主要是創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來店顧客,提高客單價,擴大銷售。現場管理重點有:

2.1.1衞生管理。確保銷售場地整潔,過道通暢,設備、貨架佈局合理,時時保持設備、貨架、櫃枱、櫥窗等的乾淨、明亮,不擅自亂貼店內廣告等。

2.1.2陳列管理。商品豐富、貨架豐滿,根據商品保質期,先進先出,顯而易見,易拿易放、商品組合陳列合理。

2.1.3商品管理。開展科學的商品管理,注意收集時點銷售數據管理系統(POS)的信息和利用ABC分析法,篩選出暢銷商品。靈活運用訂貨、補貨,擴大暢銷商品陳列空間,定期檢查暢銷商品的庫存和貨架卡,以確保暢銷商品不斷檔。

2.2服務管理規範

2.2.1服務用語。服務語言:“您好”、“請稍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歡迎再來”等。忌諱用“不知道”、“賣完了”、“不行”、“沒有了”等語言。

2.2.2對缺貨的處理。發現顧客購買的商品缺貨時,首先應表示道歉,然後應告知該商品何時到貨,或主動建議其他能取代的商品,最後店員必須將缺貨的商品作為下次訂貨或補貨的參考信息,反饋給店內相關的負責人。

2.2.3客訴處理。處理客訴時,嚴禁對客訴推諉責任,應以誠摯的關心態度,耐心聽取其陳述後,酌情處理,不能因此造成顧客流失。

2.3門店人員崗位職責

2.3.1店長、副店長職責

店長是門店的核心人物,店長必須服從連鎖公司總部的高度集中統一指揮,積極配合總部的各項營銷策略,達到門店的經營指標。要做到:

——監督商品的要貨、上貨、補貨,做好進貨驗收、商品陳列、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管理等有關作業。

——執行總部下達的商品價格變動。

——執行總部下達的銷售計劃、促銷計劃和促銷活動。

——掌握門店的銷售動態,向總部建議新商品的引進和滯銷品的淘汰。

——掌握門店各種設備的維護保養知識。

——監督和審查門店會計、收銀和報表製作、帳務處理等作業。

——監督和檢查理貨員、服務員及其他人員作業。

——負責對職工考勤、儀容,儀表和服務規範執行情況的管理。

——負責對職工人事考核、職工提升、降級和調動的建議。

——負責對員工的培訓教育

——妥善處理顧客投訴和服務工作中所發生的各種矛盾。

——監督門店內外的清潔衞生,負責保衞、防火等作業管理。

——監督門店商品損耗管理,把握商品損耗尺度。

——做好與門店周圍社區的各項協調工作。

店長、副店長除具備各崗職技能外,還要有全盤管理能力和組織能力。

2.3.2店助理(部門主任、組長)職責

店助理對本崗位工作應有相當豐富的經驗,掌握本崗位技能,熟知門店各崗職技能,熟悉店長、副店長的工作職責,協助店長、副店長做好工作。

2.3.3門店收銀員職責

門店收銀員具有:熟悉商品的貨區、商品基本價位、收銀業務、結算小票管理業務、收集和提供商品銷售信息、顧客信息、退貨處理以及收銀台安全職責。

收銀員的具體崗職規範有:

——做好營業前的準備工作:服飾、儀表、清潔衞生,做到舉止大方,佩戴好工號牌。

——營業前認領備用金並清點確認。

——營業前調試好收銀機,準備好其他備用品,並瞭解當日變價商品和特價商品。

——顧客進店時,應表示歡迎顧客光臨。

——登打或掃描商品價格時,應報出每件商品的金額,登打或掃描結束時,應報出商品金額總數;並主動將結算小票置於購物袋或交顧客。

——收銀時要唱票“收您多少錢”,找零時要唱票“找您多少錢”。

——當顧客不多時,應替顧客做好商品裝袋服務。要做到將生鮮商品、冷凍食品和其他商品分裝,大且生的商品應先裝入袋中;顧客多時,要以儘快疏散顧客為主,加快收銀速度。

——收銀時要做到正確、快速、對顧客保持親切友善的笑容,做到更好的接待顧客。

——耐心地回答顧客的提問。

——記錄和保管遺失的物品。

——發生顧客抱怨或由於收銀有誤顧客前來投訴交涉時,應通知店長或值班經理來處理,避免影響正常的收銀工作。

——在非營業高峯期間,聽從店長或值班經理安排從事其他的工作。

——營業結束後,按所收貨款填寫交款清單,現金、支票分別填寫,本人簽字後將貨款交給核算員。

——經核算員按收銀機的存根審核後,如長款要寫報告,短款自付。

——向有關部門提供銷售信息及顧客信息等。

2.3.4門店理貨員職責

理貨員是超級市場、便利店中從事商品整理、清潔、補充、標價、盤點等工作的人員。門店理貨員職責是巡視貨場,耐心解答顧客的提問,對所屬貨區商品的保質期心中有數,必須熟悉所負責商品範圍內商品名稱、規格、用途和保質期,掌握商品標價的知識,正確標好價格,掌握商品的陳列原則和方法、技巧,正確進行商品陳列,保證商品安全。

理貨員的作業流程:

a)領貨作業:營業中陳列架上的商品在不斷減少,理貨員就必須去庫內領貨以補充貨架。

1)領貨必須憑領貨單。

2)領貨單上要寫明商品的大類、品種、貨名、數量和單價。

3)對內庫管理員提供的商品,必須按領貨單上的款項逐一核對,以防造成提錯貨物。

4)標籤打貼位置要一致,以方便選購、定向掃描和收銀計價。

5)打價籤前要核對商品的代號和售價。核對進貨單和陳列架上價格卡,作業完了妥善保管價籤紙。

6)商品變調價需重新打價時,對原價籤去留應有一個統一的規定。

b)補貨作業:理貨員將標好的商品依照商品各自規定的陳列位置,定時或不定時地將商品補充到貨架上的作業。

1)定時補貨。指在非營業高峯的補貨。

2)不定時補貨。指只要貨架上的商品即將售完,就立即補貨,以免造成缺貨,影響銷售。補貨作業不能影響顧客購買。

3)核對卡、貨。先檢查對欲補貨的陳列架前的價目卡是否和要補上去的商品一致。

4)先進先出。補貨時將原商品取下,然後打掃陳列架,將補充的新貨放在裏面,再把原架上的商品放在前面,做到商品陳列先進先出。

5)對特殊商品要控制。對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的補充要進行時間段投放量的控制。這要根據每天銷售量和銷售高峯來具體確定。理貨員除了領貨、標價、補貨之外,還肩負着盤點作業。

2.3.5驗收人員職責

嚴格商品驗收。商品驗收是確認檢查商品質量、審核商品產地、生產日期、發貨時間、數量、價格、品種等的環節,因此,門店驗收人員應手持送貨單或發票、收據、與送貨人逐一逐項清點,減少事後因退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浪費,避免以後發生不必要的爭執。

2.3.6門店會計職責

不折不扣地執行公司財務部對門店的財務管理;準確、真實、及時地向財務部上交門店各種報表,對報表的數據進行彙報、分析和處理。

2.3.7服務人員職責

服務人員需要了解與理貨員和收銀員的基本崗位技能,同時掌握服務禮儀規範,還要了解和掌握門店商品分佈情況、商品知識及有關知識,以便能流利地回答顧客的各種詢問,掌握公司便民服務的內容和措施。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4

1、提前十分鐘到店準備交接、換工服、佩工牌

2、查看交接本,看是否有上班次總部或店長交待任務。

3、與下班次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要事情表達清楚,無誤,保持後續工作。

4、錢財交接清楚。

5、收款時,錢幣保證過機兩次。如有第三者重新付款,勿忘重新兩次過機。

6、收貨前確認有無要求退貨,換貨,遵循先退後收原則。

7、保證收貨真實,正確,單據與實物一致。

8、商品日期不符合標準,生產日期與保質期模糊難以辨別,不予驗收。

9、包裝破損,外表生鏽,罐裝變形,餅乾類壓碎,不予驗收。

10、收貨時不得堵住購物通道。

11、商品排面數量不足時及時補貨,貨品做到先進先出。

12、補貨前後及時清理剩餘垃圾,多餘貨品及時歸放倉庫。

13、所有商品正面朝外。

14、商品凌亂及時整理,並檢查條碼,包裝是否破損,如有發現,及時下架,並記入交接本。

15、每日銷售高峯前後,須有一次全面理貨。

16、理貨做到:“整齊、美觀、飽滿”,原則。

17、價格籤與物品保持一致,缺貨時,價格籤取下保存。

18、物品保質期責任到個人,分片管理,保質期不足三分之一,進入預警商品,必須上報店長,未按此規定操作造成損失,由片區負責人承擔責任。

19、防損防盜,發現盜竊,以保證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

以減少損失為第二原則,員工互相配合,報警暗語:“XX,你看下韋經理是不是來了”。發現偷藏商品處理用語:“請問你是不是還有商品沒有結賬。”

20、商品根據門店情況,定期做徹底衞生工作。(最長不超一星期)

21、商品做到:“無灰塵、無滲漏、無異味、無摸痕”。

22、門口區域衞生整潔,無雜物、無污漬,不得堆放垃圾、掃把,每日需清掃xx次。

23、值班人員必須有一人站立於收銀台內,顧客進門後,要真誠喊“歡迎光臨”,逗留時間較長或有疑惑,須真誠詢問,“您好,請問您有什麼需要,”離開時響亮喊,“請慢走”。

24、收銀時做到三聲響,“一聲報價、二聲收銀、三聲找零”。

25、入袋時要先大後小,先硬後脆。

26、進行收款錄入時,有顧客不停談話,要保持警惕。防止假幣、詐騙。

27、仔細核對,保證不漏錄入商品。

28、統一接電話開頭結尾用語,有訂貨時,立刻記下顧客電話、詳細地址、商品明細。

29、送貨時備好找零,送貨原則,不進入顧客房門,不嬉皮笑臉,有問題立刻返回。一般10分鐘送達商品,最長不超20分鐘。

30、送貨達到時,統一用語,做到有禮、有節。

31、有事向店長請假,店長批准方可准假。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概述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推動連鎖超市的規範化運營,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強消費者購物信心,提升整個行業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訂本規範。

第二條(適用範圍)該規範適用於經營有食品項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綜合超市等業態,逐步完善與食品操作相關的一系列過程。

第三條(術語定義)生鮮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級生鮮食品、冷凍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類。

初級生鮮食品:凡屬於新鮮的、未經烹飪等熱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產品等,經簡單處理後在冷藏、冷凍或常温陳列架上販賣的食品。

冷凍冷藏食品:包括冷凍食品和冷藏食品兩類。冷凍食品:以農、畜、水產原料經加工調理,急速冷凍在-18℃以下儲存並出售的食品。冷藏食品:以農、畜、水產原料經加工調理,急速冷卻在4℃以下儲存並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飪加工製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質和材料。

自制食品:經過烹飪、醃漬等加工處理後的熟食、麪包點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對經過烹製成熟或者醃漬入味後的食品進行簡單製作,即可食用的菜餚。包括熟食、冷菜、冷葷、涼菜、滷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經初步或部分加工後,尚需進一步加工製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經過加工製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預包裝食品: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裝食品: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後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

標籤:本規範所稱標籤為食品標籤,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其他説明物。

中心温度:指塊狀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態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交叉污染:指通過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環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學的污染物轉移到食品的過程。

超市購物環境:由超市的內部經營空間及與經營相關的設施設備和附屬場所組成,包括商品陳列設施、設備佈局、安全環境設計、停車場設施等。

第四條對超市食品安全從業人員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從業人員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和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食品衞生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操作。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手外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嘔吐、流眼淚、流口水、咽喉痛、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應隨時進行自我醫學觀察,不得帶病工作。

企業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二)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衣服、勤理髮、勤洗澡。工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化粧、不抹香水、不戴耳環、戒指等外露飾物。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時,手部應進行清潔並消毒,並使用經消毒的專用工具。

(三)人員的培訓企業應對新入職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瞭解企業相關規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個環節過程中保證食品安全的要點,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定期對從業人員應進行培訓和考核,記錄並存檔培訓和考核的情況。

第二章採購環節

第五條(要點説明)抓好商品質量管理,採購過程是關鍵。採購環節的關鍵是索證索票。

第六條供應商引進的條件

企業應有明確的供應商引進標準。

資質審核瞭解供應商的企業資質信用情況。主要審核的資質材料包括:供應商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一般納税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集團化公司有其所屬分、子公司使用集團組織機構代碼的情況);衞生許可證;企業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

進口商品在國內未進行商標註冊的,進口商要出示承諾書,註明該類商品今後涉及的一切侵權、冒用商標等行為均由進口商承擔。供應商為進出口貿易公司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生產商生產許可證;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

全部資質材料應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複印件,同時留存企業蓋章複印件。

供應商經營範圍應在資質材料中限定的有效範圍內。

商標註冊人應與營業執照註冊人一致、如不一致則需核准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第七條商品審核

審核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有效資信材料(複印件):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屬專利性質商品的專利證書;商品進入該地區銷售的許可證;商品檢驗報告;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綠色食品證書;原產地域專用標誌證明;酒類批發許可證;國產酒類專賣許可證;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動物防疫合格證;有機農產品證書;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審查認可批准文件等。

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進口保健食品衞生證書;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進口動植物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通關單。

索證索票:有標準的索證索票流程和制度。

第八條採購流程管理

(一)採購工作流程

企業應有明確的採購工作流程,採購人員應認真執行流程。

(二)採購流程中的要點

索證索票應嚴格、細緻、全面、完整;應存檔每一種商品的樣品或圖片資料;

應對高風險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企業應設立與採購部門對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採購人員的個人行為進行規範和考核,並簽訂承諾保證書。

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在本環節的職責包括:制訂相關審核流程,對供應商和商品的資質進行審核,同時與採購人員保持協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對存在質量隱患的供應商和商品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章驗收環節

第九條(要點説明)本環節適用於商品在企業的配送中心或各門店進行商品驗收的過程。

超市應制定並執行相關食品的驗收流程和標準,以確保其合法、安全和質量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

第十條(工作手冊)企業應在國家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冊:進退貨工作手冊、商品驗收標準、企業進退貨工作流程、對運輸車輛的管理手冊。

第十一條商品驗收

(一)企業應有保證食品安全的完整的進退貨工作流程。

(二)卸貨前檢查

供應商的送貨車輛應保持清潔;商品堆放科學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對温度有要求的商品應確定商品的温度,記錄送貨車輛温度,並記錄存檔。

(三)商品包裝檢查

核對訂貨彙總單,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紙箱標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裝有無損壞和受潮;外包裝應清潔、形狀完整,無嚴重破損;內包裝應無破損,商品的形狀完好無損;外包裝名稱和包裝內商品名稱一致。

(四)商品質量的基本檢查

商品應清潔,並符合企業相關驗收標準;商品應無損傷、腐爛現象,無寄生蟲或已受蟲害現象;對温度有要求的商品應確定商品的温度與包裝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凍商品沒有曾經解凍痕跡。

(五)定型包裝食品的驗收

門店收貨時,對定型包裝的熟食滷味、豆製品等食品應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和專用送貨單;對運輸工具、包裝日期和產品進行檢查、驗收,同時做好記錄;檢查食品的保質期,確保其在允收期限範圍內;確保包裝完好並符合相關要求,數量、批次和送貨單一致。

(六)非定型包裝食品(包括生鮮食品)的驗收

門店收貨時,非定型包裝產品根據需要應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專用送貨單據,國家或地方執法機構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檢疫、銷售的許可證明,相關載具的清潔消毒證明等。對運輸工具、加工日期和產品進行驗收,同時做好記錄。

檢查商品的剩餘保值期,確保在允收期限內。對保質期較短的生鮮產品須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允收期要求。

確保包裝和運輸條件(如温度、濕度、衞生狀況等)符合法定要求,無交叉污染危險,數量、批次和送貨單一致。

檢查食品的相關質量指標,包括但不侷限於外觀、顏色、氣味、新鮮度、中心温度等指標。

對高風險產品建議根據產品特點進行定期的理化及微生物檢驗。

建議有條件的超市建立區域性配送中心,統一食品的驗收、存儲和配送。

(七)預包裝商品標示檢查

國產商品標示檢查應至少具有以下獨立信息(對於最小銷售包裝表面積小於10平方釐米的產品,可以僅標註:產品名稱、生產者名稱和生產日期):

a)食品名稱;

b)配料表;

c)淨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固液兩項產品)製造者;

d)生產者和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

e)日期標誌和儲藏指南(產品保質與儲藏條件有關的產品);

f)質量/品質等級(國家,行業標準中明確規定質量/品質的產品);

g)產品的標準號。

進口商品標示檢查應至少具有以下獨立信息:

a)食品名稱;

b)配料表;

c)淨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d)進口食品必須表明原產國、地區名;

e)總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

f)日期標誌和儲藏指南(產品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的產品);

g)進口商品應有中文標識,中文標識應大於外文標識。

第十二條環境要求

食品驗收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定期清掃,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食品驗收時應當注意按生產單位、品種分別放置於食品專用棧板上,保證商品分類、分架。做到生熟食品分開,避免交叉污染。

在本環節中應保證冷藏食品脱離冷鏈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冷凍食品脱離冷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第十三條工作要點

驗收工作人員應比較相關文件,以確保商品品種符合要求。如確定有所差異,應即刻通知送貨人員。

如發現商品有損壞的情況,應在相關單據上記錄所有損壞情況。建議對貨物損壞情況進行拍照並存檔。

對於商品驗收的全部信息數據,驗收人員應和供應商方面一起確認,並保留雙方簽字單據。

在退貨過程中,對那些確定能夠威脅健康的商品,建議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或進行協議銷燬,而不是退貨給供應商。

第四章食品存儲控制

第十四條(要點説明)適用於企業在門店庫房、配送中心商品存儲環節過程的管理。企業應有完善的信息系統,進行倉儲管理。

第十五條環境要求

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定期清掃,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温度範圍要求。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温度的監測。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温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温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冷藏、冷凍櫃(庫)應由專人負責檢查,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保持霜薄氣足,無異味、臭味,以確保冷藏、冷凍温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衞生。

第十六條商品管理

在食品專用獨立倉庫或存儲區域,和其它食品有適當物理分隔避免受到污染。按常温、冷藏和冷凍等不同存儲要求相應存放食品。

食品存儲倉庫和貨架的設計應滿足食品衞生要求和先進先出的操作原則。

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內包裝應使用合法安全的食品級包裝材料;外包裝要滿足相關運輸和存儲安全及質量要求。散裝食品入庫前應轉移進帶蓋的食品專用週轉箱存放。

在冷庫存放的食品應分類、分架,按生產單位、品種分別放置於食品貨架上或食品級的專用棧板上,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於不同的冷庫內,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類別的商品應分庫或分架存放,庫房內備有相應的貨架和貨墊。

食品外包裝應完整,無積塵,碼放整齊,隔牆離地,要便於檢查清點,便於先進先出。

常温存放的食品應儲存在温度適宜(按不同產品的具體要求)、乾燥的庫區,避免陽光照射。

冷藏存放的食品應儲存在温度濕度適宜的冷藏庫中。新鮮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應控制在5-15°C。要求冷凍存放的食品應儲存在温度-18°C以下冷凍庫中。冷庫要定期檢查、記錄温度、定期進行除霜、清潔保養和維護。庫房內安裝温度表、濕度表。冷藏庫(櫃)温度為-2℃~5℃以下。冷凍庫(櫃)温度低於-18℃。熱櫃的温度達到60℃以上。不得將有冷藏、冷凍要求的食品在無冷藏、冷凍的條件下儲存。

根據商品儲藏要求進行相應的濕度控制。

第十七條流程管理要點

超市應建立食品儲存、報廢和出入庫台帳,詳細記錄所採購食品特別是熟食滷味的品名、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批號)、進貨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運輸包裝、產品質量等信息,確保食品從採購、運輸、儲存到銷售環節的可追溯性。

庫內儲存商品應有明確直觀的標識信息。標識信息至少包括貨號、品名、數量等。

超市配送中心或門店倉庫應按“先進先出”原則發貨給銷售部門。認真執行食品入庫出庫檢驗登記制度,做到登記清楚,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對庫存商品應定期盤點檢查,確保無過期報廢食品,並做好相關台帳記錄。

冷凍和冷藏食品在裝卸和出入庫必須保證冷鏈的持續有效,任何環節中商品脱離冷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對貨物驗收相關單據的整理應科學有效,不應有遺漏。

商品在入庫時,必須經過驗收通道由收貨部人員負責驗收,並按進貨日期分類編號,按類別存檔備查。

對庫存商品定期進行保質期和質量檢查,發現將過期或腐敗變質商品應及時處理。

對貨物的存放應有系統的管理,將貨物放置在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食品現場製作

第十八條(要點説明)企業在配送中心和門店中,有對食品進行加工的這一過程。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企業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衞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第十九條環境要求

食品加工場所周圍環境應整潔,保持適當温度濕度,配備合適的温度、濕度,防蠅蟲及灰塵控制設施和設備,具備獨立的排水、排污設施。食品加工場所周圍直線距離應在10米內不得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倒糞站、化糞池、垃圾站、公共廁所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場所。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6

1、商品選擇

首先根據消費能力,師生的需要,選擇適應於校園超市銷售的商品;其次考慮商品的毛利,同樣商品實行貨比三家。毛利率高的首選。最後,觀察所選商品的週轉率。週轉率快的商品適應於消費羣體,賣不動的給予淘汰。

2、供應商的管理制度

(1)任何時候供應商不得宴請工作人員。贈送禮品或商品。一旦發現,給予扣除當月供貨金額。

(2)採購人員建立供應商的檔案和所供應的品種,建立良好的客户關係。

(3)供應商應按規定時間內把貨送到,所有供應商每月15日必須結帳。

3、報貨制度

庫管所發貨時,對庫存商品發現較少時或不夠明天賣的貨品,及時做好統計,填寫報貨單,對商品名稱。所需數量認真填寫。報於店長,有店長審核交於採購人員。

4、收貨制度

(1)驗貨:貨到後由店長組織採購。質檢。庫管。送貨人到位。把貨直接卸到驗貨區,對商品進行檢查。要求對商品的數量是否準確。質量保證,規格包裝符合要求,生產日期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作好記錄並退回。

(2)入庫:驗收完畢後,依原始單據的名稱,作品名。最小單位做數量,以進價的形式開入庫單。客户聯由客户帶回,之後在單據備註上開出商品的售價,以便入帳。所入庫商品按類存放,整齊有序。

(3)出庫:各組人員填寫領料單,由店長簽字發貨,發貨完畢後並及時開出出庫單,以原始單據的名稱最小單位。售價出庫,客户聯交於各組。必須按先進先出的原則。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便利店的計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計量器具,國家限制使用的計量器具,遵守有關規定。不使用未申請檢定,超過檢定週期或者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二、配備專職計量人員,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器具。收貨時,檢驗商品的標重,不合格拒收。同時,做好店內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計量。

三、計量器具要經常檢查,並由專人負責保管、維護和監督檢查,定期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所屬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

四、計量人員要積極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關計量管理知識培訓。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8

1、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鐘正常開門營業。

2、(衣服整潔、嚴禁披頭散髮、留海須齊眉毛,嚴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褲、裙子),(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必須提前做好營業時的準備,到崗位後應認真、迅速的上貨、擦貨,拉架,保證商品貨架的整齊、乾淨衞生和貨架的豐滿,(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3、上班時間必須站立規範,嚴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貨架,(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嚴禁在營業場內吃東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煙、聚堆聊天、嘻笑打鬧、看書看報,(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4、文明用語、熱情為顧客服務,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如遇顧客來店退換貨、質量問題或其它税費部門來店,熱情告之對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長,若副店長不在,可電話聯繫,不允許不報告副店長擅自處理來店顧客退換貨或質量問題等事情,(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0元/次)。

5、嚴禁私自倒班,若確需要倒班者應提前給副店長説明原因,以便及時安排、調整。請事假者,應提前一天遞交假條,店長批准後,方可休假。

6、各街區員工要及時在各管轄區內巡視,及時拉架併為顧客導購,同時應提防盜竊行為,保證商品安全。

7、凡遇倉庫送貨,必須先核實數量,方可上架,按規定標價,如若不按規定標價,誰標錯價由誰補齊標錯差價。過期商品及被損商品要及時下架,如不及時下架而給門店造成損失者,由店長、副店長承擔一切責任。

8、上班時間員工不得購物,早班員工須在下班時間購物,晚班員工必須在下班前五分鐘購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須於當日下班時間帶離超市。帶離超市必須讓副店長查看實物和電腦小票才可下班離開超市,(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9、上班期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事情不準攜帶手機,攜帶手機必須靜音(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10、每天上班前10分鐘要簽到,遲到五分鐘處罰5元,遲到半小時扣除當天工資並參加當日工作,如不參加工作者視為曠工計算。

11、全體員工偷、吃、用行為一經發現,給以此商品十倍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上班期間賣錯商品價錢,誰出錯由誰補齊賣錯差價,少收賣出商品錢數,誰出錯由誰補齊少收錢數,可按店內規定最低價補齊。

12、損壞任何設施、任何商品照價賠償。

13、各早班營業員每天上班必須各自負責區域貨架地面及門外玻璃、門外地面清掃一遍,各營業員下班後必須把各自負責區域商品整理整齊,門內外清掃乾淨並進行衞生簽到才可簽到下班,(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14、在工作方面全體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副店長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紀律方面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初次進行提醒,嚴重批評警告,屢教不改報之副店長簽單處罰)。

小型便利店規章管理制度 篇9

為落實便利店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超市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鈎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應當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第三條、重要食品產銷掛鈎制度。經營糧食、食用油、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範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鈎關係,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准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採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第五條、食品質量自檢制度。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第六條、食品信息公示制度。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並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第八條、食品安全經營承諾制度。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消費安全,本便利店鄭重承諾:

一、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單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二、依法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商品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

三、建立健全商品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存進貨商品的各種信息和數據,保證本超市(商場)進貨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銷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實性,以防範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四、建立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安全隱患,不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過期食品、變質食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發現問題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五、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規範經營行為,完善售後服務,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和糾紛,共同營造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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