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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大家對華中師範大學有興趣的考生,下面請看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的要求,結合華中師範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辦學實際和人才培養目標,開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為年度總計劃的5%,即225人。

二、招生對象、報名條件

具備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提交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獎勵,或擁有專利者(以取得專利證書為準);

2。高中階段,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中獲“優勝者”及以上獎勵者;

3。高中階段,在具有較大影響的全國全省作文大賽中獲得獎勵者;在省級及以上專業刊物發表第一作者論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第一作者文學作品兩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者;

4。具有招生專業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有相關書面材料可以證明的學生。

三、招生學科

入圍合格考生只有在填報入圍學科相關專業才享受自主招生優錄政策,各學科對應專業及報名條件如下表所示:

備註:各學科大類中所含專業以華中師範大學公佈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來源為準。

四、報名選拔

華中師範大學自主招生報名全部採取個人自薦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統一報名。

考生須上載個人手寫自薦信、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有效獲獎證書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網上報名結束後,考生須將報名表原件及上述材料複印件(須由在讀學校加蓋公章)郵寄到華中師範大學。

個人自薦信包括個人特長、對所申報學科的認識、對學習該學科的優勢以及進校後的學習計劃等,以不超過1000字為宜。

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材料進行審核,分學科擇優選出參加華中師範大學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

五、考核方式

考核以分學科面試的形式進行(新聞傳播學類須加試筆試),考生在報考時根據個人學科特長和潛質選擇1個學科參加面試。理科生可申請的學科類有5個:計算機類、信息技術類、教育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和地理科學類;文科生可申請的學科類有7個: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政治學類、法學類、歷史學類、教育學類和地理科學類。

各學科面試主要考核學生在該學科方面的特殊專長、創新思維及培養潛質。面試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新聞傳播學類考核總分=面試分數/100*60+筆試分數/100*40,面試和筆試總分均為100分)。

六、入圍合格及錄取辦法

1。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參照各學科報考情況,分類排隊、擇優確定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分為A類和B類兩大類,各學科參加面試人數前15%以內劃為A類,其他入圍合格考生劃為B類。

安徽省、福建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東省、重慶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等10省(市、區)A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一本線上10分(含)即可錄取,並加15分進行專業選擇;B類考生高考成績在模擬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區)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如無第一批投檔模擬線,以提前批投檔線為準(不含國家專項))下30分且不低於一本線,華中師範大學將予以錄取,並加15分進行專業選擇。其他省(市、區)A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一本線即可錄取,並加15分進行專業選擇; B類考生高考成績在模擬線下20分且不低於一本線,華中師範大學將予以錄取,並加15分進行專業選擇。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

2。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浙江省、上海市,一本線按當地參照線(一段線)執行,自主招生選考科目與華中師範大學公佈的2017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範圍相同。

3。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華中師範大學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填報的專業應與獲得自主招生合格資格的學科專業一致,且在生源地公佈的華中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專業範圍內。

4。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七、日程安排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條件的考生通過教育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報名,並上載相關附件。考生須於4月13日前(以郵戳為準)將相關報名材料郵寄到華中師範大學(地址詳見聯繫方式)。

2。華中師範大學組織專家組審核考生報名材料,於2017年4月29日在華中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初審合格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信息三級公開。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審合格考生登錄教育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00元(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件收費),並打印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准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參加華中師範大學自主招生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及考場,以准考證為準。

5.2017年6月18日,分A類、B類確定最終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在華中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後,報教育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信息三級公開。

八、監督機制

華中師範大學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由抽籤隨機確定,面試順序由考務系統自動隨機生成,面試進程及面試結果同步推送到考場外,接受社會及考生家長監督,防止暗箱操作。監督電話:027-67867105、027-67868009(紀委監察處)

九、其他

1。 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在自主招生資格審查、考試以及入學資格審查過程中,一旦發現並查實提交材料有作假情況,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入圍合格資格,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 華中師範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招生有關工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在學院。

4。 考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免除自主招生考試報名費。

5。本簡章經華中師範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由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繫方式

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行政樓附樓101)

郵編:430079

諮詢電話: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傳真)

電子郵箱:

  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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