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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天津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和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高校,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我校“實事求是”的校訓和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標,積極推進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學2017年繼續堅持“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選才理念,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含)以上;

(二)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高中組全國決賽特等獎;

(三) 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四) 在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極大潛力(要求自附詳細材料説明)。

二、報名及材料準備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平台”,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按要求上載以下報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學成績、個人自述、志願信息、獲獎記錄等,須所在中學校長簽字且加蓋學校公章);

(二) 高中階段成績單(含年級排名):須由中學教務部門出具並蓋章;

(三) 證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證明、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證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證明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相關材料。

注:

1. 我校不接收考生紙介質報名材料,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載至報名系統,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擴展名為.jpg或.jpeg);

2. 請考生參照附件《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目錄》,根據自身情況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志願”時,選填不超過6個意向專業並進行優先級排序,且服從專業調劑;

3. 請考生注意在“確認志願”前詳細檢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經確認志願,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

4. 報名材料中所有簽字信息均須本人親筆簽名;

5. 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載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三、選拔程序

(一) 初審

我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按照滿足條件、優中選優的原則,兼顧生源質量和地區分佈等因素進行審核篩選,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討後,確定最終參加考核考生名單,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中公佈,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對於通過初審且滿足以下報名條件的優秀考生,可免於參加筆試,僅參加綜合面試:

1.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等獎(含)以上的優秀考生;

2.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全國一等獎(含)以上的優秀考生;

3. 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兩項(含)以上國家授權發明專利的優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學推薦,且經我校專家組審核確定學科特長明確,創新潛質突出的優秀考生。

(二) 考核

通過初審,獲得參加考核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參加考核事宜,並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准考證,按要求參加相應的測試。

筆試:學科能力測試(涵蓋語文、數學知識);總分:300分;時間:120分鐘。

面試:每個考場由3位(含)以上師德高尚、治學嚴謹、業務精湛的學科專家組成面試專家組,主要考察學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學科特長、創新意識、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詳細安排參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具體通知。

對於憑發明專利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須加試我校組織的發明專利複核面試。

(三) 認定

我校自主招生綜合測試不分文理,統一考核及認定。對於參加筆試和麪試考核的考生,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根據筆試成績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對於僅參加面試的考生,根據綜合素質評測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根據我校綜合評定原則,同時考慮參加考核的人數情況和招生規模情況,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最終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四) 優惠政策

經我校自主招生認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績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其自主招生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可分別享受如下優惠錄取政策:

1.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以內(江蘇省考生在江蘇省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15分(含)以內;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含)以上),即可錄取;

2.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中,筆試成績位於前20名且面試合格的考生、或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等獎(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全國一等獎(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達到其所在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即可錄取;

3.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中,僅參加面試的考生,經綜合素質評測成績優異,專家組一致認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突出的優秀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可在考生所在省(區、市)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50分(含)以內(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達到其所在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即可錄取,考生獲得的具體優惠分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分值為準。

注: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及提交材料時間: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初審結果公佈時間:2017年4月30日左右;

確認參加考核時間:通過初審考生須在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考核資格,確認時間參見報名系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測試時間: 2017年6月11日至13日,

(具體時間安排屆時參見相關通知);

打印准考證時間:詳見報名系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測試地點:天津大學衞津路校區(天津市南開區衞津路92號);

資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五、附則

(一)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230人)。

(二) 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理科面向全國,文科限定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福建省、山東省;上海市、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報考相關專業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

(三)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級賽區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賽區)。

(四) 信息學獲獎學生僅限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專業,入校後需參加ACM隊訓練和比賽。

(五) 所有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且在考生所在省(區、市)自主招生相應批次報考我校,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填報批次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六) 考生若由所在中學推薦,須由中學填寫《天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推薦表》(下載地址請見簡章附件),推薦表及支撐材料須加蓋學校公章,並由中學郵寄給我校(不需上載報名系統),中學須對材料真實性負責,接收推薦材料截止時間同報名截止時間。

(七) 報名系統中考生選擇專業均為意向專業,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生考核、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入選資格考生的入選專業並進行公示。

(八) 我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九)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學業測試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六、監督機制

天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一) 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22-27403794;

(二) 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面試專家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

(三) 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監督;

(四) 推薦人和申請人應本着誠信的原則進行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中學要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如發現中學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考生提交的發明專利、發明成果等申請材料,須為考生本人原創,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考生提供材料時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該考生自主招生資格,並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若該考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 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測試考題,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六) 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八、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準。

九、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22-27405486,傳真: 022-27401800

郵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收)

郵編:300354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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