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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是情人節嗎

七夕是情人節嗎

七月七是中國傳統中的“七夕”日。這一天,在我居住的上海,有許多年輕男女一起相約,在六年來最大的颱風“梅花”席捲而來的狂風暴雨中,度過了一個充滿柔情蜜意的“中國情人節”。到了夜裏,我居然還看到了鄰近的小區有人燃放煙花!莫非是當天辦結婚喜事或者訂婚?

七夕是情人節嗎

隨着中國的“崛起”,傳統文化越來越受到關注和青睞。我注意到,最近幾年,中國青年對於“七夕”的鐘愛已經逐漸有壓倒每年2月14日“聖瓦倫丁節(St Valentine’s Day)”的趨勢。也許不能不説,這是一種令人高興的變化。

然而,其實從“七夕”這個日子的源頭來説,把它當成所謂“中國情人節”實在是一個太大太大的誤會,雖然也許不失美麗。

“七夕”日被當作“中國情人節”的原因,顯而易見是來自中國人家喻户曉的關於牛郎織女的神話故事。但是,牛郎織女的堅貞愛情雖然歷經千載仍然得到頌揚,卻未必等於説“七夕”這個日子是個情人們歡喜相聚的日子。事實是,在中國古代,雖然民間傳説中都知道有這麼一個“鵲橋相會”的“七夕”日,但它卻從來不被當成一個節日。而且,根據中國的24節氣轉換週期,“七夕”前後是秋涼的開始,因此從節氣上説就有一種悲意;加上牛郎織女的悲傷故事,實際上,在古代,“七夕”是一個瀰漫着淡淡的悲傷氣息的日子。它不僅不是情人節,恰恰相反,它使人產生生離死別的感傷,這在古代許多文學作品中都有表現。

不過非常湊巧的是,每年陰曆的七月初七這天,確實有一個節日,它很可能來源於牛郎織女的故事,但主題卻與愛情幾無任何關係。它叫“乞巧節”——在這一天晚上,婦女們穿針乞巧,祈禱福祿壽活動,禮拜七姐,儀式虔誠而隆重,陳列花果、女紅,各式傢俱、用具都精美小巧、惹人喜愛。因為此日活動的主要參與者是少女,故而人們也稱這天為“少女節”或“女兒節”。

城市化的現代生活使傳統鄉村生活中的“乞巧節”正在迅速被人遺忘,近年來隨着所謂“中國的情人節”的行情看漲,已經有一些學界人士試圖做一些正本清源的工作。中國民俗學者劉宗迪曾經在2006年第七期《讀書》雜誌上發表過一篇文章,他指出,把“七夕”當作情人節來過不合乎傳統。其實,傳統社會中的“七夕”的主要風俗一直是乞巧,因為過了這天,婦女們就要縫製寒衣了,所以要在這一天祈求心靈手巧。

為了證實這個説法,我特意請教了我的父母。他們都已年逾八旬,而且青少年時期都是在農村度過的。他們告訴我,他們小時候,從未聽説過“七夕”是青年男女談情説愛的日子。“在過去,‘七夕’肯定不是什麼重要的節日,更不是什麼好日子。”

中國的傳統文化裏沒有專門的情人節,但這並不意味着中國人不懂得表達愛情,也不是説一年中沒有一些特別日子是中國的男女情人們歡喜相會的日子。事實上,這樣日子有不少,每年正月十五的元宵節就是其中之一。歷史上,以元宵節為背景、歌詠愛情主題的文學作品多得不計其數,我在這裏隨手採擷一朵——

北宋大文豪歐陽修有一首《生查子詞》雲: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

這首詞就是描寫“元宵”夜裏情人相會的故事。當然,這首詞抒發的情感也是悲的,但這裏的悲是個別的,作者希望起到的是一種強烈反襯的`修辭效果。它的意思是:看別人家男女都在元宵甜蜜相會,而我的那個郎君卻已經不再……

這裏順便插一句題外話,幾年前全國人大已經通過每年清明、端午和中秋等傳統節日為國定假日。但在我看來,若完全依據傳統節日在古代社會裏的意義和影響,元宵絲毫不比清明、端午和中秋缺少入圍國定節日的資格。元宵在古代曾經有過無與倫比的重要性,它含有“複合性”的意義。如果説中秋是家人團聚的日子的話,元宵的核心象徵則是一種開放性、社會性的“團聚”。

據我觀察推測,之所以“七夕”被炒得那麼熱,恐怕主要是港台人士——尤其是善於包裝營銷的台灣商家——的成功手筆。從這裏,我們再次看到,商業的力量有時能夠有力地復興傳統文化,但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歪曲它。當然,我們也可以把它視為傳統文化的一種“創造性轉換”。

我在這裏咬文嚼字,並不是要顛覆現代人賦予“七夕”的“中國情人節”的地位,我也知道,現在人其實並不在意它的原意,只不過找個日子表達一下情感,甚至僅僅是找點樂子而已。但我還是想説,情人節,是一個典型的西方事物,假如現代中國人覺得需要有這樣一個節日,那麼直接把西方的拿來就是,完全沒有必要去找一個原來是悲傷的日子作為中國版的滑稽贋品。

如果説得更大一點,這種“七夕現象”表面上看似是傳統文化復興,説到底,實則依然是“外國有的中國也必定要有”的文化自卑使然。尤其可笑的是,一些以愛國主義者或民族主義者自居的人士竟然也跟着一起鼓譟用“七夕”來抵禦西方舶來的“情人節”。在我看來,這是一種不惜以歪曲本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來迎合外來文化模式的典型的弱者心理。

假如我要在一年中選擇幾個重要的日子,給我的妻子贈送禮物,以表達我對她的愛情的話,依據這些日子的重要性,我會首選我們倆的結婚紀念日,其次是她的生日,再次是2月14日情人節……我們絕不會在“七夕”日互送禮物。這就是我對於文化傳承和文化開放所持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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