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 時事論據
- 關注:1.58W次
導語: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據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同時,晚婚晚育假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規定被刪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帶着時代特色的詞彙將逐步淡出計生領域。
晚婚晚育的獎勵假期沒了
解讀:
現行規定
根據2012年施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假,難產的,增加15天。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中的有關規定,對晚育(女子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的,延長女方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修正案草案規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刪除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修正案草案規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刪除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準媽媽:希望生育假能延長30天
昨天,正在待產的小劉看到國家擬取消晚育假的`新聞後,很擔心。她今年30歲,懷孕38周,預產期恰好在元旦前後。“如果我元旦後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雖然生育假可能延長,但也不確定能不能延長30天。
此前,現代快報曾報道《二孩媽媽享受不了晚育假 八成網友力挺產假延長》,這個願望有希望實現了!此次草案修訂,雖然擬刪除晚育獎勵,但同時規定,可延長生育假。這對二孩媽媽來説,可是個利好。
那麼媽媽們希望能延長多少?多數人表示,希望至少與取消晚育假前天數一樣。也就是説,希望基礎性產假能延長30天。
“98天真的有點少了,都過不到孩子百天。”小劉表示。
婚假可能只剩3天
現行規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對晚婚(男性年滿25週歲、女性年滿23週歲的初婚)的,延長婚假十天。
也就是説加上國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zuowensucai/shishilunju/33vqo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