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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我真不該做四年級作文600字

這件事我真不該做四年級作文600字

在我七歲的時候,我做了一件我不該做的事情。這件事帶來的教訓,使我時常想起。

這件事我真不該做四年級作文600字

那是在我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有一次,琳琳姐到我家來做客。她手上戴着一隻碧綠色的手鐲,漂亮極了,我非常喜歡。説來也巧,琳琳姐走的時候,把手鐲落在了我的小牀邊。當時我也沒有注意到,可過了幾天,我們家進行大掃除,媽媽讓我打掃自己的`房間。就在我整理牀單的時候,忽然看見子琳琳姐的手鐲。我非常驚喜,把它拿在手中,翻來覆去地看個不停,讓我愛不釋手。就在我想往自己的手腕上戴的時候,手鐲一下滑落到了地板上,“啪”的一聲摔成了兩半。當時媽媽沒有發現。我非常緊張,想和媽媽説明一切,但又害怕媽媽責備我。我猶豫了很長時間,最後我決定隱瞞這件事,就找了一個包裝盒,偷偷地把手鐲放在了小盒子裏,然後把小盒子放在了我的小牀下面。可我總是害怕有一天事情會讓媽媽知道,心裏總是忐忑不安的。

過了幾天,學校裏學了一篇《誰把花瓶打碎了》的文章。講的是列寧去姑媽家做客時,不小心把姑媽家的花瓶打碎了。列寧勇敢地向姑媽承認了錯誤,受到了姑媽的表揚。看着這篇文章,我頓時想起了我打碎手鐲的那件事情。為什麼列寧能勇敢地向姑媽承認錯誤,而我卻要隱瞞這件事呢?

放學後我回到家裏,鼓足勇氣,向媽媽説明了打碎手鐲的這件事。媽媽説:“只要你能認識錯誤,勇於改正錯誤,還是媽媽的好孩子!”媽媽和我一起給琳琳姐道了歉,我也得到了琳琳姐的諒解。

這件事雖然已經過去了很長時間,但是仍使我記憶猶新。每當我想起這件事時,我都會深深自責。它使我懂得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人不怕做錯事,只要勇於認識錯誤,及時改正錯誤,就能成為一個誠實的人。

標籤: 四年級 真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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