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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寧中學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計劃

國寧中學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計劃

國寧中學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計劃

國寧中學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計劃

文明禮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我校師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文明禮儀素質,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弘揚“文明、友愛、互助、奉獻”的志願者精神,引導和教育全體師生立足校園,帶動家庭,影響社會,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全面加強中學生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全面提高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促進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的台階。現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志願服務組織

志願服務組織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完善各項志願服務工作制度;

2、提供志願者、志願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的聯絡對接平台;

3、招募、登記、培訓、管理、考核、表彰、懲戒志願者;

4、組織實施志願服務活動;

5、建立志願服務檔案,對志願服務行為進行認定和評價;

6、籌集、使用和管理志願服務活動資金、物資;

7、維護志願者的合法權益;

8、志願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志願者

(一)志願服務應當統一志願服務標誌,實行志願者註冊登記制度。從事志願服務的人員可登陸中國文明網?宣城站,在“志願服務”欄目下的“志願者註冊”子欄目中申請登記,申請成功後便可成為在冊志願服務者。各縣市區志願者也可在當地註冊登記,由當地志願服務組織管理機構管理。

(二)倡導並鼓勵廣大公民在時間、體能、技能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加入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

(三)志願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自願從事志願服務;

2、年滿14週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符合志願服務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四)志願者享有下列權利:

1、加入或者退出志願服務組織;

2、獲得志願服務的相關信息;

3、獲得志願服務必需的條件和保障;

4、獲得志願服務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5、請求志願服務組織幫助解決在志願服務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6、自身需要他人幫助時優先獲得志願服務;

7、志願者的個人信息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

8、對志願服務活動提出批評和建議;

9、法律、法規及志願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志願者履行下列義務:

1、接受志願服務組織的指導和監督;

2、尊重、保障志願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3、遵守志願服務活動的各項管理規定;

4、履行志願服務承諾並完成志願服務活動;

5、參加志願服務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6、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志願服務標誌;

7、維護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的形象和聲譽;

8、法律、法規及志願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志願服務

(一)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應當公佈與志願服務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並告知在志願服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二)志願服務主題是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

(三)提倡在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領域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提倡為城鄉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大型賽會等重要社會活動提供志願服務;提倡為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失業人員和其他有困難需要幫助的社會羣體、個人提供志願服務。

(四)志願組織、志願者和志願服務對象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係。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行指派志願服務組織提供服務,不得強迫他人從事志願服務活動。

(五)志願服務組織為志願者安排志願服務活動,應當與志願者的年齡、身體等條件相適應,與志願服務項目所要求的知識、技能相適應,並事先徵求志願者意見。除應對突發事件、組織搶險救災等確有必要的情形外,志願服務組織一般應當避免安排志願者從事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一定危險的活動。

(六)需要志願服務的個人或者單位,可以向志願服務組織申請服務並提交下列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服務對象基本情況;

2、申請服務的項目説明及其它有關材料(包括潛在風險等)。

開展涉外志願服務以及為大型社會活動提供志願服務,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服務對象之間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開展其他志願服務,一方要求籤訂書面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在服務過程中,志願服務組織和服務對象應當履行服務協議;一方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協議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

3、個人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4、志願服務組織應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其服務範圍和聯繫方式。

志願服務組織在受理服務申請後,可以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和實際情況,經確認後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不能提供志願服務的,應當答覆申請人。提供志願服務時,應當有兩名以上志願者參加。但服務項目有特別要求的除外。

5、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服務對象應當根據服務項目需要,對志願者進行必要的專項服務培訓,辦理相應的人身保險,並提供必要的物質和安全、衞生保障。志願服務對象、志願服務組織可以為志願者開展服務活動提供交通、飲食等方面必需的成本補貼。

6、志願者應當盡其所能,認真負責地完成志願服務組織安排的工作任務,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志願者在服務工作中應當遵守有關紀律要求和操作規程,合理預見、積極防範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避免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

7、志願者按照志願服務組織的安排,參加重要場合的志願服務活動,應當佩戴統一的志願服務標誌,做到語言文明、舉止規範,保持良好形象。

8、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者可以根據志願者的要求,就其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情況出具有關的證明材料。

9、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假借志願服務的名義進行營利性和其他違背志願服務宗旨的活動。

10、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應當將志願服務計劃及活動情況及時向上一級志願服務組織備案。市志願服務總隊應當定期將本市的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發展狀況、志願服務活動的開展情況等信息向社會公開。

11、未經志願服務組織安排,個人自願、無償地服務社會和幫助他人的,可以與受助者約定服務內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事項,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四、我校已開展的志願服務活動

1、響應市委“聯點共建”號召,多次到錦苑廣場、南河社區寧衝東巷、狀元樓盤,開展衞生清掃工作,共創文明縣城。

2、暑假都參與“棟樑工作圓夢大學”貧困生家庭走訪調查活動,寒假組織參加“中美愛心”貧困生家庭走訪調查活動

3、參加校運動會的志願服務活動,為保障大會順利進行做出了很大貢獻。

4、關愛留守兒童,組織留守兒童參觀寧中校園和校史展,捐贈圖書和學習用品。

5、在“學雷鋒”活動中,開展的活動有:清掃寧陽公園、部分街道和教師辦公室;幫助生病同學補課;福利院看望孤兒;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

6、組織為生病的同學愛心募捐活動。

7、愛心義賣活動

8、環保宣傳活動,開展物品交換活動

9、每年3月12日“植樹節”

10、綠色寧中青春行動,開展“地球一小時”活動

我們的口號:哪裏需要我們,哪裏就有我們志願者的身影;

我們的宗旨:將温暖傳遞給周圍的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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