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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車組培訓班複習題

動車組培訓班複習題

一、 填空題

動車組培訓班複習題

1. 鐵路線路分爲正線、站線、段管線、岔線及安全線等。

2. 在動車組、機車和軌道車的檢修地點應設列控車載設備、機車信號、列車運行監控裝置(LKJ)、軌道車運行控制設備(GYK)及車載無線通信設備等的檢修與測試場所。

3. 計算機聯鎖設備具備與列控中心(TCC)、信號集中監測系統、調度集中系統(CTC)或列車調度指揮系統(TDCS)的接口功能,在CTCS-3級區段還應具有與無線閉塞中心(RBC)等設備的接口功能。

4. CTC與GSM-R數字移動通信系統結合,實現調度命令、接車進路預告信息、調車作業通知單等向司機的傳送。

5. 列車運行監控裝置(LKJ)具有監控、記錄、顯示及報警等功能。

6. 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的目視行車模式是司機控車的固定限速模式,列控車載設備顯示停車信號或位置不確定時,在停車狀態下司機按規定操作轉入目視行車模式。

7. CTCS-3級控車時,只能在車站內轉入調車模式。

8. CTCS-2級區段應答器提供線路數據、臨時限速、級間轉換等信息。

9. 動車組應具有列車運行安全監控功能,對重要的運行部件和功能系統進行實時監測、報警和記錄,並能及時向動車段、動車所傳輸。

10. 行車工作中司機等相關人員應直接向列車調度員報告有關行車工作;在非集控站及轉爲車站控制的集控站,應向車站值班員報告。

11. 動車組列車司機在列車運行中,遵守列車運行圖規定的運行時刻和各項允許及限制速度,徹底瞭望,確認信號,認真執行呼喚應答制度。

12. 動車組列車使用緊急制動停車後,開車前需進行簡略制動試驗;

13. 列車運行是以車站、線路所所劃分的區間及自動閉塞區間的通過信號機或區間信號標誌牌所劃分的閉塞分區作間隔。

14. 動車組列車在車站出發,動車組列車司機在確認行車憑證和開車時間,車門關閉後,即可起動列車。

15. 如調度命令的限速值低於列控車載設備顯示的目標速度時,動車組列車司機應按調度命令控制列車運行。

16. 動車組進行調車作業時,原則上採用自走行方式,憑地面信號機的顯示運行。

17. 動車組無動力停留時,有停放制動裝置的動車組,由司機負責將動車組處於停放制動狀態。

18. 接觸網導線結冰受電弓取流不暢時,限速160 km/h 及以下。

19. 列車運行途中,司機接到受電弓掛有異物通知時,應立即降弓、停車,向列車調度員(車站值班員)報告,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

20. 列車在運行途中,因不明原因降弓,司機應立即切斷主斷路器並停車,同時查看降弓地點公里標,向列車調度員(車站值班員)報告,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

21. 列車停在接觸網分相無電區,具備採用換弓、退行闖分相等方式自救時,司機應準確報告動車組的停車位置。

22. 列車碰撞異物,經下車檢查確認不能繼續運行時應及時請求救援,並按規定進行防護。

23. 重聯動車組列車需解編時,由隨車機械師負責引導,司機確認並拉開安全距離。解編後,動車組應分別按規定採取防溜措施。

24. 當使用電力機車擔當救援機車,如動車組升弓,由動車組司機通知救援機車司機,救援機車司機在通過分相區前通知動車組司機斷電並降弓。

25. 向封鎖區間發出救援動車組時,不辦理行車閉塞手續,以列車調度員的命令,作爲進入封鎖區間的許可。

26. 鐵路信號分爲視覺信號和聽覺信號,視覺信號的黃色表示注意或減低速度。

27. 區間不設通過信號機、在閉塞分區分界處設置區間信號標誌牌的CTCS-2/CTCS-3級區段車站的進站、出站、進路信號機以及線路所的通過信號機常態滅燈,僅起停車位置作用。

28. 對於CTCS-2/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人機界面(DMI),速度信號顯示包括列車當前速度、允許速度和目標速度。

29. 使用自動站間閉塞法行車,動車組列車在完全監控、引導或部分監控模式下運行時,行車憑證爲列控車載設備顯示的允許運行的速度值。

30. 使用電話閉塞法行車時,列車佔用區間的行車憑證爲調度命令。

二、 單選題

1. 在地形、地物影響視線的地方,進站、通過信號機的顯示距離,在最壞的條件下,不得小於(A)。

A.200m  B.400m C.800m

2. 運行速度250 km/h及以下時,完全監控模式下CTCS-2/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按高於線路允許速度2 km/h報警、5 km/h常用制動、(B)緊急制動設置模式曲線。

A. 8 km/h  B. 10 km/h  C. 15 km/h

3. CTCS-2級列控車載設備的部分監控模式是列控車載設備接收到軌道電路允許行車信息,而缺少應答器提供的線路數據或限速數據時使用的模式。在部分監控模式下,限速值爲(C)。

A. 25 km/h  B. 40 km/h  C. 45 km/h

4. 列車通過站臺最高速度不得超過(C)。。

A. 80 km/h  B. 200 km/h

C. 250 km/h

5. 制動初速度爲350 km/h時,緊急制動距離限值爲(C)。

A.3800 m B. 4800 m C. 6 500 m

6. 接觸網標稱電壓值爲25 kV,最高工作電壓爲27.5 kV,短時(5 min)最高工作電壓爲29 kV,最低工作電壓爲(B)。

A. 28 kV B. 29 kV C. 31 kV

7. 接觸線距鋼軌頂面的高度不超過(B)。

A.5300 mm B. 6 500 mm  C.7500 mm

8. 解編操作時,主控動車組轉換爲調車模式後,必須一次移動(A)以上方可停車。

A. 5 m B. 10 m C. 15 m

9. CRH1A-200動車組的最高運行速度爲(A)。

A.200 km/h  B. 250 km/h C. 300 km/h

10. 基本閉塞法停用按電話閉塞法行車時,未裝備LKJ的動車組列車司機應根據調度命令將列控車載設備轉爲(C)運行。

A. 待機模式 B. 調車模式 C. 隔離模式

11. 在動車組列車運行時段內,特殊情況需開行路用、救援列車(利用動車組、單機擔當救援時除外)時,列車調度員口頭通知鄰線會車範圍內運行的動車組列車司機限速(B)運行。

A. 120 km/h B. 160 km/h C. 200 km/h

12. 遇有降雨天氣,重點防洪地段1 h降雨量達到45 mm及以上時,列車限速(C)。

A. 45 km/h   B. 60 km/h C. 120 km/h

13. 當運行區段降中雪或積雪覆蓋軌枕板或道砟面時,無砟軌道區段限速(C)及以下。

A. 160 km/h  B. 200 km/h C. 250 km/h

14. 使用機車救援動車組時,應進行制動試驗,制動主管壓力採用(A)。

A. 600 kPa   B. 850 kPa  C. 1000 kPa

15. 視覺信號分爲晝間、夜間及晝夜通用信號。在晝間遇降霧、暴風雨雪及其他情況,致使停車信號顯示距離不足1 000 m,應使用(B)。

A. 晝間   B. 夜間   C.晝夜通用信號

16. 常態點燈的'出站色燈信號機顯示一個綠色燈光——准許列車由車站出發,表示運行前方至少有(A)閉塞分區空閒。

A. 三個   B. 四個   C. 五個

17. 列控車載設備的“機車信號”(B)時,表示不預告列車運行前方進路開通狀態及地面信號開放狀態。。

A. 無顯示 B. 顯示一個白色燈光 C. 顯示一個紅色燈光

18. 爲保證人身安全,除專業人員執行有關規定外,其他人員(包括所攜帶的物件)與牽引供電設備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於(A)。

A. 2 000 mm   B. 4 000 mm  C. 5 000 mm

19. 電力機車、動車組在有接觸網終點的線路上調車時,應控制速度,距接觸網終點標應有(A)的安全距離。

A. 10m   B. 20 mm  C. 30 mm

20. 調車作業時,遇天氣不良等非正常情況,應(C)。

A.禁止調車作業  B. 正常進行調車作業  C. 適當降低速度

21. 動車組列車在環境風速不大於15 m/s時,(A)。

A. 可以正常速度運行 B. 運行速度不大於200 km/h C. 運行速度不大於300 km/h

22. 當設備發生故障,需在雙線區間的一線上道檢查、處理設備故障時,本線應封鎖、鄰線列車(A)。

A. 限速160 km/h及以下 B. 限速120 km/h及以下 C.停運

23. 列車通過防洪重點地段時,遇有落石、倒樹等障礙物危及行車安全時,司機應(B)。

A.按規定限速運行 B. 立即停車 C.繼續運行

24. 動車組反方向運行時,在250km/h線路上最高運行速度爲( )。C

A.40km/h   B.160km/h   C.200km/h

25. 調車作業要準確掌握速度及安全距離,動車組後端操作時,不準超過

A.15 km/h B.25 km/h C.40 km/h

26. 列控限速按檔分爲不同的限速等級,最低爲(B)。

A.40 km/h B.45 km/h C.80 km/h

27. 未裝備LKJ的動車組需在CTCS-0/1級區段回送時,應採取(A)。

A. 無動力回送方式  B.有動力回送方式  C.自走行方式

28. 當未裝備LKJ的動車組列車在CTCS-0/1級區段按機車信號模式運行時,低於80km/h的限速按調度命令執行,線路允許速度低於(B)的區段由司機控制列車運行速度。

A.120 km/h B.80 km/h C.45km/h

29. 動車組列車按(C)由車站(線路所)開往區間時,須按站間組織行車,列車按地面信號顯示運行,待該列車到達前方站(線路所)後方可放行後續列車。

A.完全監控模式 B.調車模式 C.隔離模式

30. 引導接車時,動車組列車爲不超過(B)速度進站,並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A.20 km/h B.40 km/h C.45 km/h

三、判斷題

1. 動車組應配備止輪器(鐵鞋)、緊急用渡板、應急梯、過渡車鉤和專用風管。( √ )

2. 信號機、區間信號標誌牌應設在列車運行方向的右側。(×)

3. 出站信號機應設在每一發車線的警衝標內方(對向道岔爲尖軌尖端外方)適當地點。( √ )

4. 特殊地段因條件限制,同方向相鄰兩架指示列車運行的信號機間的距離小於列車規定速度的制動距離時,應採取必要的降級或重複顯示措施。( √ )

5. 信號設備聯鎖關係的臨時變更或停止使用,須經車站批准。(×)

6. 雙線區段自動閉塞設備應具備正方向自動閉塞、反方向自動站間閉塞的功能。( √ )

7. 只有在列車停車時,司機纔可以選擇進入或退出調車模式。( √ )

8. 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的休眠模式是非本務端車載設備不監控列車運行,也不執行列車定位、記錄等級轉換等功能的模式。(×)

9. 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在完全監控模式下根據列控地面設備提供的信息,結合動車組運行速度,向動車組提供自動過電分相信息。( √ )

10. 裝備CTCS-2級列控車載設備的動車組應裝設LKJ設備。( √ )

11. CTCS-2級列控系統的引導模式是在進站或出站建立引導進路後,列控車載設備按照最高限速15 km/h控車的模式。(×)

12. 移動語音通信、電路域及分組域數據傳送等業務採用450MHz通信系統實現。(×)

13. 機車週轉圖是鐵路行車組織工作的基礎。所有與列車運行有關的鐵路各部門,必須按機車週轉圖的要求,組織本部門的工作,以保證機車週轉圖運行。(×)

14. 行車工作中列車和單機由司機負責指揮。列車或單機在車站時,所有乘務人員應按列車調度員(車站控制時爲車站值班員)的指揮進行工作。( √ )

15. 遇發生影響行車的設備故障(列車設備故障除外)時,原則上應先組織行車,後處理故障。(×)

16. 動車組列車運行中,機車信號、機車綜合無線通信設備、列車運行監控裝置、列控車載設備必須全程運轉,嚴禁擅自關機、隔離。( √ )

17、救援等特殊情況下,兩組不同型號的動車組可重聯運行。( √ )

18. 動車組在出段(所)前或折返地點停留出發前需要進行簡略制動試驗。(×)

19. 停止使用基本閉塞法發出列車,列車調度員向司機和車站值班員發佈調度命令。(√)

20. 行車基本閉塞法採用自動閉塞和電話閉塞法。(×)

21. 進站、接車進路信號機不能使用時,列車調度員應向司機發布調度命令,司機根據調度命令越過該信號機。(×)

22. 動車組列車在CTCS-3級區段與CTCS-2級區段級間自動轉換失敗時,由CTCS-3級區段向CTCS-2級區段運行時,停車後手動轉換。(×)

23. 高速鐵路車站(線路所)向銜接的其他線路車站(線路所)發出列車時,有關行車憑證按其他線路規定執行。(×)

24. 動車組回送運行時,須安排動車組司機及隨車機械師值乘。有動力回送時,非擔當區段應指派帶道人員。(√)

25. 設置列控限速時,應按照不高於限速值的原則選擇相應限速等級進行設置,但低於45 km/h的限速按45 km/h

26. 動車組調車作業時,司機必須在運行方向的前端操作,不允許在後端操作。(×)

27. 如需在同一股道內停留兩列不重聯的動車組時,兩列動車組間應間隔不小於20 m的安全防護距離(動車段、動車所內的股道除外),並分別做好防溜。(√)

28. 有停放制動裝置的動車組在20‰以上的區間無動力停留時,由司機負責將動車組處於停放制動狀態。(×)

29. 列車運行途中,遇大風,司機根據情況控制列車運行速度,並報告列車調度員。 (√)

30. 動車組列車運行中,司機發現積水高於軌面時,應立即停車,根據現場情況與隨車機械師共同確認行車條件或請求救援,並立即報告列車調度員(車站值班員),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

四、簡答題

1. 簡述CTCS-3級列控系統的組成。

CTCS-3級列控系統由列控車載設備和地面設備組成。

列控車載設備主要由車載安全計算機、軌道電路信息讀取器、應答器信息接收單元、列車接口單元、記錄單元、人機界面、GSM-R無線通信單元等部件組成。

列控地面設備由列控中心、臨時限速服務器、ZPW-2000系列軌道電路、應答器、無線閉塞中心(RBC)、GSM-R接口設備等組成。

2. CTCS-3級區段應答器提供哪些信息?

CTCS-3級區段應答器提供線路數據、臨時限速、過分相、定位、級間轉換、公里標、車站名、無線閉塞中心切換等信息。應答器組設置、報文定義及組間距離等應滿足列控車載設備控車要求。

3. 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按CTCS-2級控車時的模式有哪些?

CTCS-3級列控車載設備按CTCS-2級控車時的模式有完全監控、部分監控、引導、目視行車、調車、休眠、隔離、待機和機車信號等模式。

4. 動車組列車司機如何通過低於45 km/h的限速區段?

對低於45 km/h的限速,裝備LKJ的動車組列車,限速命令已寫入IC卡時,動車組列車司機應根據調度命令在限速地段前一站停車改按LKJ方式運行,司機按限速調度命令和LKJ設置控制列車通過限速地段;未寫入IC卡時,動車組列車司機應根據限速調度命令人工控制列車通過限速地段。未裝備LKJ的動車組列車,動車組列車司機應根據限速調度命令人工控制列車通過限速地段。

5. 已在區間內運行的裝備LKJ的動車組列車因列控車載設備故障,不能恢復正常運行但能提供機車信號時,司機應如何處理?

已在區間內運行的裝備LKJ的動車組列車因列控車載設備故障,不能恢復正常運行但能提供機車信號時,司機應報告列車調度員(車站值班員),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在信號機常態點燈的CTCS-2級區段,列車調度員發佈改按LKJ方式行車的調度命令,動車組列車改按LKJ方式運行。在CTCS-3級及信號機常態滅燈的CTCS-2級區段,列車調度員在確認該列車至前方站(線路所)間空閒後,發佈改按LKJ方式行車的調度命令,動車組列車改按LKJ方式運行。

6. 動車組全列常用制動不施加,司機應如何處理?

全列常用制動不施加,司機立即將制動手柄拉到緊急制動位或按壓緊急停車按鈕,使動車組緊急停車。動車組停車後,司機復位緊急制動,由隨車機械師進行故障處理。司機在開車前必須進行一次完整的制動試驗,確認制動系統功能正常。動車組發生制動系統失效情況時,由司機請求救援。

7. 發現或接到轉向架監測故障、車輛下部異音、異狀的通知時,司機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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