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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

通知,是轉發同級或不相隸屬機關公文,印發上級或本級機關有關公文,批轉下級機關公文,傳達上級機關指示,下面給大家提供了清明節放假通知範文,一起來看看吧!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1

各校區、處室、專業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x辦發明電〔2016〕x號)文件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現將學校2018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學校清明節放假時間為2018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農曆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

二、3月31日(週五)下午上課時間調整至13:40開始, 3月31日(週五)晚自修由班主任駐班;4月1日(週六)補上週一的功課,下午上課時間調整至13:00開始。

三、學生於4月1日(週六)下午第二節課後離校(第三節停課);4月5日(週三)上午7:50之前返校,個別路途較遠(4月5日不能及時返校)的學生可向班主任處申請提前至週二下午返校,班主任將返校學生名單報專業部彙總後,由專業部在4月1日(週六)下午3:00前統一上交學生處。

四、為使廣大學生用實際行動緬懷先烈,感悟歷史,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清明節這一傳統節日,認真組織學生開展清明節“緬懷先烈,感恩幸福”、“追思親人,感悟生命”等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強化對學生的傳統文化教育。

五、放假前,各部門要認真進行一次防火、防盜、防事故安全檢查,切實加強假期的.安全防範和重點部位安全保衞工作。

希望全體師生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遵紀守法,做到安全度假、文明度假,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假期。

  2018年3月20日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2

各學院: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相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工作安排,現將清明節放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我校清明節放假時間為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共三天。

二、注意事項

1.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各學院要以學生樂於接受的形式或載體加強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教育,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強化學生個人的自我防護意識。

2.嚴格出遊審批管理。學校原則上不予批准留校學生集體出遊活動,確有必要,須嚴格履行審批和註銷程序,並做好應急預案。

3.倡導文明祭祀新風。清明為中華民族祭祀先祖的傳統節日,各學院要在學生中積極開展破除傳統祭祀陋習,倡導文明祭祀新風的教育活動,引導學生度過一個有意義的傳統節日。

4.做好學生返校統計。各學院在假日末要督促學生及時返校,並做好學生返校情況統計,於4月5日(週三)上午10:00前將統計結果上報學工部(處)學生事務科。

5.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學院學工辦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員務必保持通訊順暢。值班人員在當值期間要仔細排查安全隱患,並及時處理和上報異常情況。

  學生工作部(處)

  二〇一x年三月二十二日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3

各院、處及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17號),學校決定清明節放假時間為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具體安排如下:

一、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課。4月2、3日(星期日、星期一)放假調休。4月4日(星期二、農曆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三)教職員工正常上班,學生正常上課。

二、原安排在2018年4月3日(星期一)的課程調整到4月1日;原安排在4月1日的課停上。各院務必將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體教師和學生,不得出現教學事故。

各單位接到通知後,要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衞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假期安全。請各單位將2018年清明節值班表,於4月1日前通過學校辦公自動化系統報送(登錄OA系統首頁,點擊“2018年清明節值班表報送”,填寫相關內容)。

特此通知。

  校長辦公室

  2018年3月9日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4

各教學學院,各部門:

根據國辦發明電〔2018〕17號文件精神,我院對2018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為4月2日至4日,共3天。4月1日(週六)上班,補4月3日(週一)的課。

二、4月4日晚7:00學生開班會。

三、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情況自行安排好節日值班。在節假日期間不得組織人員外出旅遊,要特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學生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保衞部要加強校區的值班巡邏,後勤處要安排好節日期間的餐飲等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四、擔負全校值班任務的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值班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大學生清明節放假通知5

校內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17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2018年清明節學校放假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2018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為清明節法定節假日,4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4月3日(星期一)。

二、教務部門和各教學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後的教學工作,嚴格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三、保衞部(處)要加強校園巡查,特別是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檢查,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平安。

四、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4月1日(星期六)上午11∶00前將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紙質版)報學校辦公室和保衞部(處)。假期如遇重要情況要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學生工作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五、值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點:學校辦公室(綜合樓9樓911室);值班電話:88664102。另校保衞部(處)報警服務中心值班電話:88661110。

  學校辦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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