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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範文(精選5篇)

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範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範文(精選5篇)

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1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佔“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佔“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髮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13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即: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於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髮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髮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2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序及額度,本着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 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 X<6個月 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 X<12個月 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 X<24個月 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 X 當月工資的110%

三 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 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五 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 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核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並按規定時間提交核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 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核成績為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主要目標,本着工作表現為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 範圍

月度採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 年度績效獎金髮放

第五條 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為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 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淨利潤,拿出淨利潤的30%-50%%作為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 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數據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 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 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髮放佔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 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佔總獎金額的35%左右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核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 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 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為計算基數實行係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

第十條 員工於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 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後(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 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髮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 凡轉正後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 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 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 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 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 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 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 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 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 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九) 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 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 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 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為被處罰的;

(四) 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 年終獎的計算週期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 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企業年終獎發放方案4

一、年終獎金計算

1、年終獎金點數,接年資與當年度考績兩者評估而得。

2、每點獎金數,以其全薪之25%為計算基準(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貼、全勤及相關名目金額等的合計)。示例如下:桌員工全薪15US$,年資為2~3年,考績87分,則可得年終獎金為:

每點獎金數是15×25=375,375×11.5(累積點)=43.125≈43.13。

凡員工對部門經理所評定的考績分數有不滿者,可簽呈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中訴日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績效考核

1、各部門人員考績總平均分數不得超過85分;

2、各部門一級主管若認為誼部門本年度績效卓著,經呈報總經理批示,不受平均數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數仍不得超過88分(含);

3、各部門人員總數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2名。特等考績的分數,不併入總平均分數的計算;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複核後定之。

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係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髮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餘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

3倍計算(示例:某員工年式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密切聯繫,反映企業整體經營狀況的指標有很多,在年底發放獎金的時候,各企業可根據自己的經營方向選擇獎金分配指標,也可以分部門確定獎金計算指標。

一般情況下,利潤是人們普遍認為最能體現企業經營績效的指標,所以以利潤為基準計算獎金的方式在企業界十分普遍。對於那些考核難以量化的部門,其年終獎金的數額可以與整個企業的年度利潤掛鈎,其基本的計算公式是:

獎金總額 = 固定額+總利潤×一定比例係數。

對於公司的銷售部門,可以用目標銷售額作為公司市場部門的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比較一般性的計算公式是:

獎金數額=(實際年度銷售額- 目標年度銷售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2=480)。

五、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後,自×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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