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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知識產權要突破保護的窠臼散文

對知識產權要突破保護的窠臼散文

對於知識產權我們的思維還停留在保護上,我們舉出無數鮮活的案例指出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利而造成多麼慘重的損失,事實上這種保護思維限制了我們的視野,甚至使我們陷入了誤區。

對知識產權要突破保護的窠臼散文

前些年筆者在與一些中小企業或者個人發明家溝通時,想了解專利的具體內容,甚至有人説:“這個不能告訴你,我這是專利”,把專利當成商業祕密來保護,這種“保護”太過了頭。有的將知識產權像物權一樣保護,嚴防死守這樣的保護純粹是浪費錢財而已。稍有相近似的商標就認為別人是傍名牌,“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鵷雛竟未休”,動輒揮舞打擊的大棒提起侵權訴訟,這種敝帚自珍的保護思維,企業一直處於保護的亢奮中,分散了企業經營的精力。

知識產權保護只是一種手段,通過保護獲得經濟利益才是終極目的,然而不恰當的保護反而使經濟利益受損。張裕公司為了獲得“解百納”商標,與葡萄酒行業展開了長達九年的紛爭,雖然最終拿到了商標權,但是勝了一場官司,卻被整個行業孤立。深圳的朗科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專利起訴北京的華旗公司,一審勝訴了,但是產品價格卻在判決結果被報道後陡然下降了30%,獲得100萬元的賠償,但在市場上的損失卻無數個100萬元,勝了一場訴訟,丟失的是市場利益。寶麗來公司為保護自己的專利,花費巨資打贏了官司,獲得了柯達鉅額的賠償,並迫使柯達關閉了工廠,然而寶麗來卻比柯達先行倒閉,勝了一場官司,連生存的機會都喪失了。如果一種技術成不了市場主流,必將被其他技術所替代,而一家公司難以引領市場的潮流,寶麗來悲慘的結局對簡單的保護思維是慘痛的教訓。法律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壟斷的獲利權利,但有時保護卻與利益目標嚴重背離。

多年前陳興良教授在中國政法大學講座上一句:“犯罪促進社會的發展”,把一幫法學學子們都驚呆了,但是醫生説適當的生病能提高人體免疫力,大家都比較容易接受。同樣,一定範圍內的“侵權”有時對產品的銷售也有正面的促進作用,在有些企業看來被侵權是種榮幸,軟件公司的老闆們還故意製造幾個盜版軟件侵自己的權,以顯示自己的軟件銷售情況好。阿里巴巴註冊了“雙十一”商標,卻在雙十一來臨之前放棄了專用權,放棄了保護,銷售業績比往年大幅飆升,造就繁榮的雙十一節,電商們一齊賺得盤滿缽滿。誠然保護是前提,沒有保護獲利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但是有時不保護反而使權利人獲得更多的利益。

學者們認為對知識產權實行保護的原因是:“這種保護能鼓勵經濟增長、為技術創新提供動力,並吸引更多的投資,而這些反過來又能夠為人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但是上海大學的陶鑫良老師就發現在現實生活中知識產權制度已經顯現出了相反的作用。2010年11月50名全球學術界知名人士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簽署了“曼徹斯特宣言”。號召各國政府重新評估當前的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制度,重新思考科學知識商業化的問題。宣言認為,現行的知識產權制度使貧窮者無法享用基本藥物和其它重要的專業知識,因為對利潤的追求正在扼殺公益的需求。 從發展的角度看,知識產權制度也會發展變更,《未來知識產權制度的願景》一書預測了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幾種趨勢,知識產權制度不再是簡單的保護。

我們還看不清知識產權保護與經濟利益的關聯度,還不知道權利人經濟利益最大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邊界該設置在哪裏?在這裏我只是想説,知識產權制度也在發展變化,我們最終目的是為了贏利,對知識產權不要陷入保護的窠臼。

  作者: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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